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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章 (第4/5页)
逼急了会有意难为自己,答应马小红婚前最后一次见陆一平。马小红不奢求太多,只求一次就够了。她实在是太想念陆一平,有一种欲疯的状态,但对于相依为命的妈而言,也真的无可奈何。你再能耐,也不是石头缝里爬出来的,哪个不是爹的血,娘的rou,这生养之恩终究是任什么感情都无法相比而退居其次。 陆一平是开通的,他不仅理解,而且支持,若是马小红逆常情而为之,陆一平也不会再想马小红的。爹妈都不认的人,还能认谁呢?正因马小红如此放弃了自己,陆一平才觉马小红是天下最可值眷爱的人。 陆一平搭着马小红的肩膀,默默无语,一直到怡心楼。这是陆一平第一次单独与马小红在一起的地方,也许这是与马小红单独在一起的最后一次,陆一平选择了怡心楼。 俩人找了一个长条靠背座,坐个对面,对面相望,无言,无言。 服务员过来递过菜谱,陆一平纯熟地点过,只是要了一瓶白酒。 马小红终于泪水“哗”地下流出来“我想,我真的想你!”把手伸向陆一平。 陆一平用一只手抓住马小红的双手, 另一只手为马小红拭去脸上的泪水,说道:“啥时候学的这样多愁善感了,让人笑话,我可不喜欢哭哭啼啼的小老婆儿。” 马小红擦了擦泪水,有些破啼而笑的架势“我不哭,我要笑。”说着,拿起温热了的小酒壶,给陆一平斟上酒“来,让小老婆儿侍候你,只要你快乐就好。” 服务员正好送上菜品来,听马小红说这话,甚觉有趣,抿嘴发出轻笑。 马小红翻了一下眼皮“你笑我是吗?” 服务员忙解释“姐,我怎么敢笑您呢?” 马小红嘻嘻笑出声来,抓起一块大骨架来,酥手挥着骨头道:“ 我没恶意,就是你笑我,我也不在意的。我就是有大老婆儿不愿当,愿当这小老婆儿来着。”冲着陆一平道:“来,端酒,为小老婆儿红儿干杯!” 服务员弄个咋舌瞠目,似乎看到了天下最大怪事,以为马小红精神有些不好,忙闪到一旁,再上菜时,换了个男服务员。 俩人望了一会,啃一会,笑一笑,喝一杯,再望一会,再啃一会,再笑一笑,再喝一杯,一瓶酒就在无声中精光。 陆一平让服务员上热茶以代酒。马小红意犹未尽,陆一平制止了“你不能再喝了,酒大伤身,要节制。” 陆一平明白,刚好理智,再喝下去恐怕又要失控,反坏了情绪。 马小红问:“哥,你说,咱俩今后在一起喝酒的机会多吗?” “世事难料。我想会的,一定会的。”陆一平缓缓地道。 马小红心中难受,有一种痛楚,如刀割般难受,只是陆一平也在强颜,不愿让陆一平过于伤感,故做轻松样子。 陆一平见马小红情深意切地望着她,随口吟了一首宋代秦少游的《鹊桥仙》与马小红听。 “纤云弄巧,飞星传恨,银汉迢迢暗渡。金凤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柔情似水,佳期如梦,忍顾鹊桥归路。 两情若是久长时, 又岂在朝朝暮暮!” 马小红听的有些痴。马小红对诗词当说是半懂不懂,但对“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与“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的词句极为欣赏,非要陆一平给写下来。 陆一平向服务员要了几张白纸,把这首词写好递给马小红。 “这词你去感悟吧。爱情,不一定要个形式,只要两情久长就够了,刻骨铭心的爱情,是不在意卿卿我我,耳鬓厮磨。爱情,就是爱情,可能体现在婚姻里,家庭里,但婚姻与家庭,代替不了爱情的。当你把这首词参透了,你便会对爱情的认识有一个质的飞跃了。”陆一平十分中肯地道。 马小红频频点头,如获至宝“柔情似水,佳期如梦,这词写的真好,以前怎么没听人念叨过呢?” 陆一平一笑道:“早有人念叨过,还不少念叨呢! 你一天天如一阵风似的,哪有这闲心雅兴啊!你那圈里的朋友,大致没有几个有这闲情,你让他们谁与你谈诗论词呢?” 马小红点点头“说来也真是这么回事。我得背下来,等下回见着你时,我背给你听。” 陆一平顺着马小红的想法道:“好,我一定会听你背给我听的,还要问你悟出了什么?” 马小红不加思索地道:“不须去悟了,我已经明白了。 别管咱俩结不结婚,睡不睡在一起,你爱我,我爱你,这是到死也不会变的。我想,这就是咱俩的爱情,永远的牵挂。” 陆一平抚了一下马小红的脸蛋“不是你悟的,是你就这么认为的, 其实,爱情有时简单直接,就是俩人不变的牵挂,这种牵挂,不因环境和时间的约束,常留心间。” 马小红笑起来“哥,你钻我心里去了。” 陆一平道:“要不怎么能心心相印呢?” 马小红让陆一平说得高兴,缠着陆一平一定要给她写首诗,不写不行。陆一平言之不善写诗,马小红便撒起娇来“我不跟你好了,你不写就是不疼我了。” 陆一平抚住马小红的香颈“我从来没写过什么诗,这样吧,我就模仿着古人的一首《黄鹤楼》写一首吧,不知你同意吗?” 马小红急急地道:“当然同意,而且喜欢!写的就是再不好,我也认为比谁写得都好!这是我男人给我写的。” 陆一平道:“瞧这疯丫头,几天不见学乖了,说不定要做个贤妻良母呢!” 马小红一拍桌子“哼!我才不做什么贤妻良母呢!良他妈的母吧!cao他妈的!让我给他们司徒家生孩子,想白毛吧。哥,将来咱俩偷着生个小孩子多好,咱们就叫陆小红,哎呀不行,跟我重名了,叫陆思红吧,也不行,还是有些重,那红字改成长虹的虹吧。” 马小红似是一本正经的样子,陆一平看的有些呆,假做嗔道:“瞧你,不经夸,又来这出了,还蛮是那么回事的。” 马小红似乎感觉出了天真,伸了一下舌头“本性难移,不太好改了。”一指陆一平“快写,快写,别急死我。” 陆一平望着马小红,稍做思索,提笔写下“别小红”三个字。 马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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