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悲剧_第十七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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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七章 (第3/4页)

取决于这一点。

    克莱德对格里菲思家的这一愿望完全表示同意。虽然人们跟他充分交谈过之后,或是听他说起过因曾经出了事给母亲很大打击而感到非常难过,没有一个人会对他和母亲之间固有的这种骨rou之情产生一丁点儿的怀疑。其实,说透了,目前他对母亲的态度是既害怕,又羞愧,两者兼而有之,真不知道她老人家会怎样看待他眼前的困境——以及怎样看待如果不说是他在上流社会的失败,至少也是他的道德堕落问题。贝尔纳普和杰夫森杜撰的那一套所谓他回心转意的说法,她老人家肯相信吗?就是撇开那个不谈,只要想一想:她路远迢迢地来到这儿,透过这些铁栅栏瞅着简直无地自容的儿子——而他不得不天天跟她见面,天天跟她说话!瞧她那双明亮的、多疑的、痛苦的眼睛啊!还有,她也会对他的无辜发生怀疑啊!因为他感到,即使贝尔纳普和杰夫森为他辩护设计了那么多的方案,可他们还有点儿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在无意之中砸了她一下。其实,他们并不是真的相信,说不定还会告诉了她。那时,他那虔诚的、敬畏上帝、嫉恶如仇的母亲,会比他们更加相信他吗?

    他们再一次问他,该不该通知他母亲,有什么意见时,他回答说,他认为他暂时还不想跟他母亲见面——这种见面不会有什么好处,只会使双方都感到痛苦罢了。

    他暗自琢磨,看来他这一切遭遇,幸亏一个字也还没有传到丹佛他父母那儿。由于他们宗教信仰和道德观念非常特别,凡是世俗的、堕落的报刊,一概不准进入他们的家门和传道馆。而莱柯格斯的格里菲思家,也一点儿都不想通知他们。

    不过,有一天晚上(大约贝尔纳普和杰夫森正在非常认真地讨论克莱德父母该不该出面,真不知道究竟该怎么办的时候),爱思德(她在克莱德到莱柯格斯后不久结了婚,目下住在丹佛东南区)碰巧看到《落基山新闻》上——正是在布里奇伯格的大陪审团决定应对克莱德提起公诉以后刊登的一条新闻报道:

    谋杀女工的年轻凶犯受起诉

    (纽约州布里奇伯格八月六日讯)由本州州长斯托德巴克指定受理克莱德·格里菲思一案的特别大陪审团,今天确认起诉书中控告克莱德犯有谋杀罪。克莱德·格里菲思是纽约州莱柯格斯领子制造业殷富厂商格里菲思的侄子,最近被指控,说他于七月八日在艾迪隆达克斯山脉大比腾湖上杀害了纽约州比尔茨的罗伯达·奥尔登小姐。

    起诉书宣读以后,被告格里菲思不顾几乎无法辩驳的证据,仍然坚称:这一嫌疑罪行乃是在无意之中所造成。被告由他的辩护律师、来自本市的阿尔文·贝尔纳普和鲁本·杰夫森陪同,被传讯至最高法院法官奥伯沃泽面前,但仍申辩自己无罪。克莱德当即还押,预定十月十五日开庭再审。

    青年格里菲思,今年才二十二岁,被捕前系莱柯格斯上流社会里受人尊敬的一成员。据悉,他将他的那位当女工的情人砸昏后,随即抛至湖中令她溺死。格里菲思曾玷污过她,后来为了一位富家少女,才准备将前者抛弃。本案辩护律师系由其莱柯格斯富翁伯父所延聘。克莱德的伯父迄今为止,仍然保持超然态度。但据此间人士证实,除了伯父以外,亲属中竟无人出庭为其辩护。

    爱思德马上急匆匆来到了自己娘家。尽管这条新闻报道说得已经非常准确清楚,她还不肯相信它指的就是克莱德。它提到的地名、人名,也还是非常有力,很难驳倒——莱柯格斯的富翁格里菲思,以及本人亲属均未到场。

    她搭乘了电车,尽可能快点赶到比尔德威尔街那个名叫《希望之星》的寄宿舍兼传道馆——它并不见得比往昔在堪萨斯城的那一个强多少。因为,这里虽有好几个房间可供出租,客人住一宿只缴美元两角五分(这想必对全家人生活也够开支了),但工作挺繁杂,其实并没有多大进项。另外,弗兰克和朱丽娅两人,对她们周围这种单调沉闷的环境早已腻味透顶,急于想脱身出来,把传道馆工作这副重担留给她们的父母去挑。朱丽娅今年十九岁,在市中心一家餐馆当出纳;弗兰克快满十七岁了,不久前才在一家水果蔬菜代销店找到了工作。事实上,白天家里仅仅有一个孩子——小拉塞尔,就是爱思德的私生子,现在才三、四岁,他的外公外婆出于谨慎小心起见,推托说是在堪萨斯城领养的一个孤儿。这孩子头发乌黑,有些地方酷似克莱德。即使年纪还很小,他如同当年的克莱德那样,这里已在给他灌输的,正是克莱德小时候最反感的那些基本的真理了。

    爱思德如今已是个极其收敛和含蓄的已婚妇女了。她进来时,格里菲思太太正在忙活:擦地板、掸灰尘、拾掇床铺。可是,一见女儿两颊煞白,突然在这当儿风风火火地赶来,便示意她进空房间去。纵然多年来格里菲思太太饱经忧患,对类似突发事故多少习以为常了,这时她还是万分惊愕,放下了手里活儿,眼里马上闪现出愁云惨雾。莫非又是什么新的不幸消息吗?因为,爱思德那双黯淡无光的灰眼睛和她的举止神态清清楚楚地预示着灾难临头了。接着,她随手打开一张报纸,心焦火燎地看了母亲一眼,就指着那段新闻报道。于是,格里菲思太太使开始看了起来。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谋杀女工的年轻凶犯受起诉

    “案犯被告发于七月八日在艾迪隆达克斯

    山脉大比腾湖上杀害罗伯达·奥尔登小姐。”

    “确认起诉书中控告克莱德犯有谋杀罪。”

    “不顾铁证如山,他仍坚决申辩自己无罪。”

    “案犯还押候审,预定十月十五日开庭。”

    “他那当女工的情人被砸昏后随即溺死。”

    “他的亲属中竟无人出庭为其辩护。”

    她的眼睛、她的脑子,就这样很自然地抓住了这最最重要的几行字。接着很快又看了一遍。

    “克莱德·格里菲思,纽约州莱柯格斯领子制造业殷富厂商的侄子。”

    克莱德——她的儿子!不过在最近——哦,不,是在一个多月以前——(她和阿萨一直就有点儿担心,因为他没有——)七月八日!现在已经是八月十一日了!那就是说——是的!可是不,那决不是她的儿子!不可能!克莱德是把他的情人——一个姑娘杀害了的凶犯!他可不是那号人啊!他给她写过信,说自己如何有长进,主管一个很大的部门,前途未可限量。不过只字不提什么姑娘不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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