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传_第一章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章 (第2/3页)

我接下来的话自然无法保持太好的风度了。

    “你活得不耐烦了?蒂丝根本没死,你为什么要咒诅她!”

    斌的脸上,骇然之色一闪而逝。

    喜庆的仪式上,往往会有游吟诗人的身影。原本该在婚礼结束后开始提高喜庆气氛的游吟诗人,此刻开始高声的朗诵。

    “谁曾听过比这更为浪漫的爱情故事?”

    “爱人为了国家的利益,象高傲的雪山飞鹰一样黯然离去。圣洁的蒂丝小姐,用死亡来证明自己对爱情的忠贞。狠心而又固执的公爵殿下啊,居然如此的痴情。失去新娘的君主,是否将越来越疯狂…”

    “够了!”

    我愤怒地制止了游吟诗人的即兴发挥。

    “我没有疯!”

    可是情况对我极其不利。几乎所有人的眼睛里都闪烁着同情的目光。

    妈的,我确实没疯,为什么所有人都以为我疯了?

    虽然现在我已经弄清自己并非处于梦境,不过我并不认为蒂丝离我而去了。

    蒂丝的心跳和呼吸确实停止了…至少在最近的三分钟时间里,蒂丝确实没有任何心跳和呼吸的迹象。不过这并不代表她已经死了。

    历史上有过许多被医生判定已经死亡的人,在不久之后又重新活过来的例子。最高明的医生,在判断一个人是否仍旧已经死亡的问题上,也并非绝对正确。不过死灵魔法师在这个领域却不会出任何差错…哪怕是最初级的死灵魔法师也不会出错。要知道,死灵魔法师与魂魄的关系,就象酒鬼和酒一样。

    我对死灵魔法的了解程度,至少在理论方面,自信不逊于当世的任何魔法师。

    人死之后,三魂七魄均会飘散。蒂丝的三魂七魄,却根本就没有消散…尽管令我迷惑不解的是,她并没有心跳和呼吸。

    确实有极少部分人因为特殊的原因,在死后仍然可以保留一部分魂魄。例如,如果一个人死亡前充满强烈的愤怒和怨恨,那么在他死亡之后,至少会有一魂一魄可以在躯体内停留七天。死灵魔法师最喜欢这种情况,因为他们可以籍此制造出可怕的怨灵。如果运气足够好,死者生前拥有强大魔法力或是格斗技,而死灵魔法师的实力又足够高,那么他便可以制造出可怕的巫尸或恐怖骑士…事实上,一个月前我就曾见猎心喜地制作出一个恐怖骑士。

    不过,三魂七魄是否飞散,却是人类是否仍旧存活的根本性标志。

    问题在于,我无法向他人解释这个问题…毕竟这是有关死灵魔法的知识。况且,我自己也有些迷惑呢。

    可惜的是琳娜不在身旁。琳娜自从掌握了空间转移魔法之后,就根本待不住。她先是回魔界向她的父亲、爷爷炫耀她的进步,好不容易一周前才回来。可是待了没两天,又因为嘴馋,于是忍不住去找安丽丝了…我不知道琳娜为什么还没有回来,或者是被安丽丝的美食所吸引,或者是因为她并不愿意亲眼看到我娶“浣熊”为妻,反正琳娜直到现在还没回来是事实。

    如果琳娜在这儿,我还可以问问她。可是现在,为了保住罗斯公爵已经被我暗杀这一惊世骇俗的秘密,我能找谁商量?

    不知如何是好的我,茫然四顾。

    女眷们或者惊慌、或者忌妒、或者同情、或者赞叹,总是,她们的表情丰富多彩。

    至于男士们,有的人焦急或者是骇然(哼,他们以为我疯了);有的人表情平静(大多是外交使者,因为任何行为都代表一个国家形象的缘故,因而这类通常都能作到不动声色);也有人异常悲伤,例如亚斯伯爵、卡列勃(蒂丝默许的骑士)、海若(我刚刚将他封为蒂丝的骑士)。只有一个人特别奇怪,他居然隐隐带着笑意。

    我知道,这个叫王斌的东方人活腻味了!

    是当场格杀他,还是将他抓起来,令他觉得能够立即死去是一种极大的幸福呢?

    如果毫无理由地当场格杀罗德曼家的供奉,会有一个讨厌的麻烦:所有的人都会确信塞维尔公爵确实疯了。虽然以后可以找机会慢慢向大家证明,其实我并没有疯。不过我制定的计划,却肯定会受到一定的影响。

    有句话说得好:欲加其罪,何患无词?更何况,王斌他本来就是在自寻死路!

    我冷哼一声。

    “斌先生,你在笑什么,幸灾乐祸吗?”

    斌似乎察觉了我的意图,立即将笑容完全隐藏。他的位置就在亚斯伯爵的旁边,也是在前排。

    斌吸口气,缓缓走到我的面前。“公爵殿下,当初我与亚斯伯爵约定,令他成为塞维尔护国大将军后,我将离开罗德曼家。”

    我大为不耐。供奉与家主并没有任何隶属关系,他想什么时候离开都可以,为什么现在对我讲这些?

    “现在,我希望能够得到殿下的推荐,奉布雷西亚公爵为主,不知殿下是否愿意帮这个小忙?”

    这时我不由有些奇怪。事实上,我对斌的印象并不特别好,因为他居然把我当诱饵。好在我命大,在比兹堡之战中没被他给牺牲掉。不过,对斌的才能我还是很欣赏的。

    只花了十年的时间,斌就将罗德曼这一塞维尔北部中等规模的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