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唐文_第02部卷一百七十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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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2部卷一百七十五 (第4/4页)

绩之规甚著。臣以为犹舟浮于水,车转于陆,虽百王无易也。今邱园已贲,英楚?集,启塞之路,岂愚臣所能轻云也?谨对。 对贤良方正策第二道 问:朕闻轨物垂训,必随正于因生;开国承家,理崇光于敦本。故叶貂珥表金室之荣;十纪羽仪,峻班门之躅。保姓受氏,义先于睦亲;翼子谋孙,事隆于长发。朕以寡昧,叨奉先灵,坠典咸兴,遗章毕睹。思欲甄明谱系,澄汰簪裾,派别淄渑,区分士庶。至如陈田互出,虢郭俱开。束皙改汉传之宗,辅果易晋卿之号。巨君之姓,曾非驭鹤之苗;元海之家,谅非扰龙之族。永言纰缪,良用怃然。子大夫十室推英,三冬富学,允迪裒然之学,宜扬锵尔之词。至若北郭南宫,本因何义?三乌五鹿,起自何人?公孙之由,司马之姓,咸加辨析,且显指归。式副对扬,朕将亲览。 对:臣闻保姓受氏,明乎典训。或因地以赐姓,或因官而命氏,或官以代功,亦以官族,或所居之地,因以为氏。诸侯之子,称为公子。公子之子,称为公孙。公孙之子,乃以其王父字为氏。后代因之,亦以为姓。田、陈、虢、郭,以声近而遂分;辅、果、束、皙,以避难而更改。王莽以田王为氏,元海因汉甥立族。sao括分南北之号。充宗为五鹿之先。应氏著书,具表三乌之始;司马、司徒,是曰因官。公孙、叔孙,春秋备载。陛下尽六艺之英,穷百代之要。淑问扬天地,元情贯幽显。黄竹清歌,词穷五际;白?高唱,文包万象。昔曹门二祖,道?鬼由庚;刘氏四叶,仁非解愠。岂若睿思琼敷,同雨露之г渍;神机苕发,登羲望之照临?起帝典而孤立,孕皇坟而独秀。臣沐浴淳和,叨承至训,名闻于圣听,言奏于阙前,谨对。 ?王元感丧服论 夫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不刊之典也。谨按《春秋》:鲁僖公三十三年十二月乙巳,公薨。文公二年冬,公子遂如齐纳币。《左传》曰:“礼也。”杜预注云:“僖公丧终此年十一月,纳{敝巾}制在十二月。士婚礼纳采、纳徵,皆有元?束帛,诸侯则谓之纳币。盖公为太子,已行婚礼,故传称礼也。”《公羊传》曰:“纳币不书,此何以书?讥丧娶在三年之内。何以讥?三年之内不图婚。”何休注云:“僖公以十二月薨,至此冬未满二十五月。纳采、问名、纳吉,皆在三年之内,故讥。”何休以公十二月薨,至此冬十二月,才二十四月,非二十五月,是未满三年而图婚也。按经书十二月乙巳公薨,杜以长历推乙巳是十一月十二日,非十二月。经书十二月。是经误。文公元年四月,葬我君僖公。《传》曰:“缓也。”诸侯五月而葬。若是十二月薨,即是五月,不得言缓。明知是十一月薨,故注僖公丧终此年。至十二月而满二十五月,故邱明传曰:“礼也。”据此推步,杜之考校,岂公羊之所能逮?况邱明亲受经于仲尼乎?且二传何、杜所争,惟争一月,不争一年。其二十五月除丧,由来无别,此则春秋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尚书·伊训》云:“成汤既殁,太甲元年。惟元祀十有二月,伊尹祀于先王,奉嗣王祗见厥祖。”孔安国注云:“汤以元年十一月崩。”据此则二年十一月小祥,三年十一月大祥。故《太甲》篇中云:“惟元祀十有二月朔。伊尹以冕服奉嗣王归于亳,是十一月大祥讫,十二朋朔日,加王冕服,服吉而归亳也。”是孔言汤元年十一月之明验。《顾命》云:“四月哉生魄,王不怿。”是四月十六日也。翌日乙丑,王崩,是十七日也。丁卯命作册度,是十九日也。越七日癸酉,伯相命士须材,是四月二十五日也。则成王崩至康王麻冕黼裳,中间有十月。康王方始见庙,则知汤崩在十一月。淹停至殓讫,方始十二月祗见其祖。顾命见庙,记诸侯出庙门俟。《伊训》云:“祗见厥祖,侯甸群后咸在,则崩及见庙,殷周之礼并同。”此周因于殷礼,损益可知也。不得元年以前,别有一年,此《尚书》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礼记》三年问云:“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哀痛未尽,思慕未忘,然而服以是断之者,岂不送死有已,复生有节?”又《丧服四制》云:“变而从宜,故大祥鼓素琴,告人以终。”又《闲传》云:“期而小祥,食菜果;又期而大祥,有醯酱;中月而礻覃,食酒rou。”又《丧服小记》云:“再期之丧,三年也;期之丧,二年也;九月、七月之丧,三时也;五月之丧,二时也;三月之丧,一时也。”此《礼记》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仪礼·士虞礼》云:“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礻覃。是月也吉祭。”此礼周公所制,则《仪礼》三年之丧二十五月之明验也。 此四验者,并礼经正文,或周公所制,或仲尼所述,吾子岂得以《礼记》戴圣所修,辄欲排毁?汉初高堂生溥礼既未周备,宣帝时少傅后仓,因淹中孔壁所得五十六篇,著曲台记以授弟子戴德、戴圣、庆傅三人。合以正经及孙卿所述,并相符会,列于学宫,年代已久。今无端构造异论,既无依据,深可叹息。基二十五月先儒考校,惟郑康成注《仪礼》中月而礻覃,以中月间一月。自死至礻覃凡二十七月。又《解礻覃》云:“礻覃言澹澹然平安之意,今皆二十七月复常。”从郑仪也。逾月入礻覃,礻覃既复常,则二十五月为免丧矣。 二十五月、二十七月其议本同,窃以子之于父母丧也,有终身之痛,创巨者日久,痛深者愈迟,岂徒岁月而已乎?故练而慨然者,盖悲慕之怀未尽,而擗踊之情已歇。祥而廓然者,盖哀伤之痛已除,而孤藐之念更起。此皆情之所致辞,岂外饰哉?故《记》曰:“三年之丧,义同过隙。”先王立其中制,以成文理,是以祥则缟带素纰,礻覃则无所不佩。今我子将徇情弃礼,实为乖僻。夫去?麻之服,袭锦?之衣,行道之人,皆不忍也。直为节之以礼,无可奈何,故由也不能过制为姊服,鲤也不得过期哭其母。夫岂不怀?惧名教逼已也。至若孔、郑、何、杜之徒,并命代挺生,模范来裔。宫墙积仞,未易可窥,但钻仰不休,必当渐入胜境,讵劳终年?,虚肆莠言?所有掎レ先儒,愿且以时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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