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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铤而走险 (第2/3页)
自己得到了九点以后的另一段有人陪伴的时间。但这有什么意义吗?九点以后发生了什么吗?没有啊…等一下,有一件事发生在九点左右。我记得琼斯说如果血字是用新鲜血液开始涂抹的话,他的推断是,血字一定是在十五分钟之内完成的。根据是,第一个字和最后一个字之间血液自然风干的差异。而且,他推断凶手写字的时间在九点至九点半之间。问题出现了:玛莎小姐八点半打电话给莉莉西雅小姐,后者在四十五分钟以后赶到,那时玛莎小姐在家里等。就算玛莎小姐在九点整开始写字,相信完成这些字在返回住所的时间也会来不及的,琼斯坚持说他给出了时间段的最大上下限。况且,她如何知道对方会在什么时间出现在家门口呢?如果是莉莉西雅小姐等她回家的话,那就形成了一个巨大的破绽!但现在却没有,玛莎和这两个案子成功地脱开了关系。如果照这个思路分析,玛莎小姐的同伙进行杀人犯罪,她自己则呆在咖啡馆等候结束,然后从容回家。马上叫来自己的朋友,以得到个人安全为由使朋友留下。这时候,那个同谋则返回列文大街写下血字,转嫁给我们为之头痛的面具杀手。但是,仍不好解释玛莎小姐的自首。她这个行为的动机是什么?杀死艾利先生的凶手留下了工作证。使得我们能够快速联系到他的工作单位,得到他有一个未婚妻的线索,即使玛莎不来报案,我们同样可以找到她。她这样急迫的目的是什么?为了早几个小时证实艾利先生的身份吗?没有必要啊。还是拉着她的朋友,向我们展示她的不在场证明?这也有点儿不对劲,她可以只是报案失踪的。那么,她为什么坚持自己杀了人,即使在看到艾利先生的尸体之后?只是简单的搅乱我们的思维?这么想未免也太牵强了。她的潜台词究竟是什么? 没有任何什么可以证明玛莎小姐杀了她所谓的迪亚特。如果玛莎小姐伙同他人谋杀自己的未婚夫,要尽快找到这个人。 还有一件奇怪的事情,就是打给玛莎小姐的那个号码,确实出自房东的电话,但是,房东先生并不在家。电话是八点二十分左右的事情,房东先生的在医院的证明很好调查,他应该没有必要撒谎。那么,就是说另有其人了,这个人是谁?玛莎的同谋?在六点半以后杀死艾利先生,然后急急忙忙赶回他们的家,潜入房东的屋子,播下这一通电话?可是,这个电话没有意义呀,如果只是打算替玛莎脱罪,他们之前的所作所为已经足够了。 萨姆兰警官的脑海里忽然浮现早上看到的“MASKWILLBEBACKSOON”脑门上渗出了细密的汗珠。 模仿杀人… 房东和玛莎小姐的家,是出了列文大街的下一个街区,一座二层的小楼。安东尼先生丧偶多年,儿女都住在其他州,就把整个二楼租出去了。这样低价租金的出租房屋,对于艾利和玛莎这一对准备攒钱买房的年轻人来说,实在是求之不得。他们很快就把二楼收拾成自己甜蜜的小窝。他们是安静的一对,这一点,令安东尼先生也颇为满意。生活一直很平静,直到昨天。 安东尼先生为两位警官沏好水,静静地坐在一遍等候问话。他六十多岁,花白头发。这时候,莉莉西雅陪着玛莎小姐散心去了。 “抱歉,安东尼先生,在这个时候还要打扰你。对于令姐的不幸去世,我深表遗憾。”萨姆兰呷了一口水,表情沉重地说。 “不,没什么,谢谢您的关心,警官先生。” “您能否告诉我,令姐是什么时候住进医院的。” “啊,六天以前吧,3月15号。” “她的身体一直不好吗?” “不,她比我只长一岁,身体比我还要好些。” “那么…” “发生了一起抢劫,她被歹徒扎伤了。” “抢劫?”两位警官面面相觑。 “是的,抢劫。你们是侦探,可能没有机会处理这样的小案子。我的jiejie,在购物回家的路上被一个蒙面人袭击,抢走了身上的东西,还被刺伤了肺部,送进了医院。” “安东尼先生,伤害令姐的凶手被人抓到了吗?” “不,没有,警官先生,还没有。因为没有目击者。” “没有人看到吗?令姐又身受重伤…” “是的,案子被搁在那里。前天夜里,她情况急转直下,院方是昨天上午九点左右通知我的。我就出门去看她,不知道晚上能不能回来,所以,留下了字条。没想到,又发生了那样的事,艾利先生是个优秀的年轻人啊。”房东先生很伤感。 “请问你是否到那家医院后就一直呆在那里?” “是的,我一直呆在肯德尔慈善医院。起先依莉萨jiejie住在市立综合医院,后来转院了。因为这里的外科专科比较好。今天凌晨四点,她过世了。我原本打算立刻回来的。但是院方担心我路上的安全,替我准备了一间休息室,我在那里呆到上午九点半。” “对不起,安东尼先生,叫您提起了难过的事。”萨姆兰安抚道。 “生死有命啊,谢谢您,警官,请继续问别的问题吧。” “好的,那么,我们开始吧。安东尼先生,你回来的时候,是否发现家里有什么异样,比方说丢失了什么?” “不,没有,先前来过的警察先生在说了可能有人潜入我家里的时候,我就检查过了。也没什么值钱的东西。” “那么,您发现锁有被人撬过的痕迹吗?” “不,没有,就是有,我也看不出来,这个您要问检查的警察先生了。” 的确,先前派来检查的警官报告说,没有撬锁撬窗户的痕迹,看来来人使用了钥匙。另外电话上面没有发现指纹,甚至连话筒上可能残留的唾液痕迹都没有,说明经过了人为的认真擦拭,可能还使用了某些试剂,再蘸水取消试剂残留。 “您丢过钥匙吗?最近。” “不,没有,钥匙一向带在身上,我也很小心。不夸口的说,几十年没有丢过了。” 玛莎小姐也没有报告丢失钥匙,当然,来人最有可能是从被害的艾利先生那里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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