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兵皇妃_第一百三十八章以死明志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一百三十八章以死明志 (第2/3页)

假意。”

    杜方遥心头大震,虽然北宫薰的这话,听起来更像是一句气话,但是,此时此景,从北宫薰的嘴里说出来,又怎么会是一句气话。

    喉咙,似乎有些哽咽,他伸手,但是,伸到一半又垂了回去。

    因为不知道,这双手伸出来有什么用,不能挽留她,那么,就这么一直下去吧,至少,不会在旧痛的基础上再添新伤不是吗?

    但是,令杜方遥想不到的是,他还是低估了北宫薰心灰如死的程度。

    原来,真的有一种爱情,可以超出生与死,可以超出世俗的界限,从而变得惊世骇俗。

    声音沙哑的,他道“薰儿,你不要这样子。”

    北宫薰一听这话,却是哈哈大笑了起来“遥哥哥,薰儿没有怎么样,薰儿只是在爱着遥哥哥而已,薰儿,只是想向遥哥哥证明一下薰儿的爱而已。”

    “你真的不必这样。”杜方遥只得再度道,话语中,隐隐有了几分痛苦之意。

    他的这一丝痛苦,听在北宫薰的耳中,却是有了一丝报复一般的快~感。

    痛苦,如若不能让杜方遥分享她的快乐,那么,就让杜方遥承受痛苦吧,至少,在痛着的时候,他的心里,是有着她的。

    不管怎么样,不管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她都必须在杜方遥的心里占一席之地的。

    想到这里,北宫薰脸上的笑意越来越盛。

    连她自己都不知道,原来一个人内心深处黑暗面的滋长速度可以这么的快,快到有如疯长的藤蔓,很快就吞噬了她的理智。

    手腕一翻,一把匕首已经出现在了掌心。

    她朝着杜方遥道“遥哥哥,薰儿知道,可能今生今世,都没办法得到你的心了。但是薰儿害怕,薰儿真的不想离开。遥哥哥,如果,你稍微对薰儿还有那么一丁点感情的话,那么,就帮助薰儿收敛一下骨灰带在身边,那样,也算是薰儿永世陪伴在你的身边了吧。”

    话音刚落“嗤”的一声,匕首已经刺入腰部,溅起一蓬鲜血。

    杜方遥眼睁睁的看着匕首刺入,看着鲜血飞溅而出,看着前一刻还宛如盛开着的花朵一般美丽的北宫薰在眼前迅速凋零,失去生机。

    他想动,想将她给拦下来。

    可是,身受重创的他,动起来的时候速度是那么的慢,慢到连他自己都觉得可恨。

    一直到,北宫薰躺在血~泊中抽~搐的时候,他才冲到北宫薰的面前,一把将她抱在怀里,一声大叫,歇斯底里。

    而听到杜方遥大叫的叶染,也是第一时间推开房门从房间里冲出来。

    但是,事情,似乎已经晚了,变得无法挽回了。

    她想,她应该早一步出来,拦下北宫薰的。

    为什么,她的反应,也会变得那么那么的慢,是不相信北宫薰会那么的刚烈,以死明志吗?还是,心里在想着其他的问题,存了私心。

    可是,在看到杜方遥抱着浑身是血的北宫薰的时候,这一刻,叶染才深深的知道自己是错了。

    北宫薰如此刚烈的表达爱情的方式,且不论可取还是不可取,却都已经成功了,她成功的在杜方遥的心里留下了烙印,恐怕这一辈子,这烙印都无法消除。

    而且,不管这一次,北宫薰到底是死还是没死,从今以后,她在杜方遥心里的地位,都会变得与众不同了吧。

    一时间,一股深深的恼恨情绪包裹了全身,让叶染动弹不得。

    终究,和北宫薰比起来,她束手束脚的地方太多太多,所以她注定是一个输家的吧。

    为什么,会那么的心痛呢?会感觉到有些东西,在被一种不可抵抗的外力从身体里面抽离呢?

    这就是,失去的痛苦吗?

    叶染一声苦笑,笑的那么讽刺,那么无助。

    …

    北宫薰是在第二天黄昏醒来的。

    虽然匕首刺中了身体的要害,但是因为匕首不同于长剑,长度有限的缘故,即便是刺中了要害,也只是造成流血过多,身体变得虚弱而已,便未死去。

    可是,谁也不会去怀疑北宫薰以死明志这一举动的真假,因为匕首的刺入,是实打实的刺入,刺中要害,也是实打实的刺中要害,只要,匕首再长那么一丁点,北宫薰,只怕是早就魂归地府了。

    叶染心里很不是滋味,不知道该说北宫薰是好命还是怎么着。

    不过,心里就算是有再多的话,此时,也不是该说的时候。

    杜方遥满怀愧疚,抱病守候在病床边静待北宫薰醒来,不同于之前对北宫薰的冷硬,这个时候,他简直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是那么的温柔,那么的体贴。

    体贴到一度让叶染怀疑,北宫薰成功了,而她,彻底出局了。

    崔健因为这事,也是一颗心紧紧的绷着。

    在他的心里,也认为北宫薰喜欢胡闹,但是这一次,生死攸关,他可不敢多嘴也说北宫薰是在胡闹。

    毕竟,有勇气有魄力对自己这么狠的人,这世上,又能找出几个呢?

    北宫薰醒来的时间很短,但是在得知自己还活着的时候,她面对杜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