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烽_第二章军政改革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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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军政改革 (第2/5页)

若狂,有些人一片茫然,大部分的人还是保持了沉默。高勇知道,这种沉默不是一天两天一年两年能够改变的,一旦这些沉默的人知道了选举的好处之后,就不会再沉默了。为了最大限度的保证选举的公正,高勇特别要求所有参选人员必须将名字和简历上报给郡府备案,经过审查合格方能够参选。候选人必须进行竞选演说以求得到民众的支持。在登记选票的时候,识字的百姓可以自己填写自己选中的人名,不识字的则要到官府专门机构进行登记,在选举结束后这些资料全部封存,只有经议会批准方可察看。

    随后各地有名望的人士纷纷开始了备选活动,他们按照官府提供规章制度在县内进行巡回演讲拉票的活动。一些人依靠老朋友拉票,一些人依靠自己制定的施政方针拉票。虽然这些在高勇看来还十分的幼稚,不过却是一个好的开始。在竞选的时候,高勇严厉的打击那些利用金钱和权势买票拉票的活动,处决了几个不好好竞选的人。如此竞选风气也步上了良性轨道。

    在这种方式下,各县的议员逐个的被选了出来,然后到新建的郡议会报到。县令也陆续被选了出来,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在这选举的过程中,高勇还推出了报纸这一宣传工具,首先由政府创办的《新报》,主要是发表各种政令、政策、人事任免、以及对各级官员的介绍,还特别开设了竞选专栏,给那些准备竞选的人一个发表自己想法以及竞选纲领的地方。随后,高勇又组织商人成立了商会、组织工人成立了工会、组织农民成立农会。这三会的会费都由会员所出,而这些会员除了能够从中得到保护外,还能够得到许多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在一个整体框架内进行与官府的沟通,如此能够最大限度的保障大多数人的利益,结果这一政策一经推出就得到了巨大成功,一时间人人都争着入会,而之后会员的自律规定也被制定出来,成为了三郡各行业运行的基础。

    这商会最是聪明,在看到《新报》发行成功所带来的那巨大商业机会后,总商会的主要会员在经过激烈讨论后,决定向官府申请自己的报纸。

    于是商会会长右北平的商业领袖钱通亲自来访,表达了希望能够得到批准办一份属于商人自己的报纸。在讨论时,荀-非常地反对,说道:“商人办报会影响风气,败坏道德。如果这些个商人在报纸上胡乱诋毁圣人,弄得人人言利,这天下岂不失去纲常变得大乱!”沮授也提出了自己的疑惑:“此举却实有些不妥,如果有些人别有用心,利用了报纸对官府进行诋毁甚至攻击,甚或造谣生事…”最后轮到主管商业的赵胜,也只有赵胜表示了的赞成,说道:“允许商人办报,可以更好的传播消息,扩大商品的销路,这样我们的税收也会相应增加。”

    高勇苦劝荀-说道:“商人言利,这本是天经地义。其实我们官府的一些行为又何尝不是?给与农人优惠也是为了得到更多的税收。想想战国七雄的秦国,又开始国力最弱到最后一统天下,靠的是什么?”荀-答道:“当然是商君的强秦变法!重用法家制度!”高勇说道:“那只是一方面,是为了强秦之路而做的铺垫。真正让秦国走上富强的是两个方面:耕战与工商!耕战不用我多说,秦军勇猛彪悍堪称无敌天下。而工商却没有多少人理解,怎么秦国强大会有这些商人的功劳?其实一个国家的强大不仅要有基础雄厚的农业、战无不胜的军队,还要有规模巨大的工商业,因为工商业创造了国家的财富,是国家有钱去养活军队,去进行战斗,去购买农民手中的余粮。”

    怎奈这荀-铁了心不同意,拿出了维护士林的大幌子,坚决反对说道:“如此重视商业那士林摆于何处?如何面对全天下的士子们?要知道士林清议的影响啊 !”高勇也明白这士林清议不好惹,在自己还没有完全培养出新人时仍然还要依靠这些士人。于是高勇采用了一个折中的办法,说道:“既然这样那就同样允许士林办报,宣传儒家的主张。”荀-见高勇铁了心支持办报,也不好太过分,就勉强同意了。只有一边沉默的沮授听出了一些门道,微笑不语。就这样三郡又多出了两份报纸,《商报》与《士报》。《商报》一经推出就收到了好评,上面刊登着各种商品的介绍和价格,得到商会认可的商家,以及工厂作坊招收工人的信息和待遇等等与商业有关的事项。《士报》则推举了几位在三郡颇有影响得文人撰写文章旁敲侧击甚至公然指责《商报》中那些有违圣人的事情。开始处处与商报作对,诋毁其行为,大肆宣传儒家思想,强调士农工商需要各居其位、各司其职才能够国泰民安。结果这些言论引起了工农的极大不满,遭到了农会、工会和商会的联合抵制,买的人越来越少,最后几乎没有了销量,工会甚至派出代表到官府要求关闭《士报》的报馆。这《士报》见势不妙只好以宣传儒家思想为主,刊登儒家经典,并且给与注释讲解,再时不时地评论一下那些民选出来的官员,也才勉强的生存了下来。后来每当提起《士报》荀-都会尴尬一下,这不屑言利的《士报》到最后也不得不为盈利而改变。

    同时间,陆续发布的一系列法律更是让三郡人体会到了变革的真实与保障。

    首先是《商法典》,高勇充分利用自己是财经大学学生的先天条件,将自己那个时代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法律条文加以变换就成为了符合当时社会生产力的法律,主要包括:合同法与税法。第一次提出了契约合同的形式,它要求合同双方要签署经过官府和相应机构共同认可的规范合同。在总则的第一句话就明确写道:只有签署了符合规定的合同才能够受到官府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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