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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篇不公平的样品mdash; (第4/4页)
不是在我们之中吗?”我望着天下一的侧脸说道。 “不,凶手是在我们之中。” “但刚才却说…” “警部,”天下一望向我这边然后说道“满足刚才所提到各项条件的人物,只得一个人。” “是谁?”我问道。 “谁?” “究竟是谁?” 大黑家的各人一起追问侦探。 天下一吸了一大口气,缓缓呼出,再添着嘴唇然后说道:“换句话说,这个能够不被怀疑而随意在屋内走动、并且能够把原子笔掉进一朗书房内的人,就是你、警部!”然后,他指着了我。 全部人都瞪大了眼、与及发出惊讶的声音。 “怎么嘛、说出那样的傻话来…” “觉悟吧,”他说道“当你以查问为藉口走入一朗书房的时候,便偷偷的把原子笔掉弃在那儿。” “为什么我要那样做?” “装傻也没用,我已经全部都调查过了。” “傻的是你吧,说调查什么的。”我叫道。 “我去调查过凶手买巧克力的店子,给那里的店员看你的照片,虽然你大概已掩饰了真面貌,但那店员说还记起你额前的伤痕。”由于天下一的说话,我不禁按着自己的额前。那里确实是有伤痕,是在年轻时候被凶手割伤的。 “另外还有另一个证据,那便是次郎在被杀的晚上,当你巡查后返回来时,我曾经问你是否去吃了巧克力。那是因为在警部大人的白恤衫上,附着一小点看来像是巧克力的污迹。我想那其实并不是巧克力,而是倒喷的血迹。如果调查那时穿着的恤衫便会清楚了吧。” “那个…”顷刻间找不到反驳的句子,我顿时手足无措。 “为什么?这个警部竟然干出那样凶狠的事?”大黑野舞子说完后便没话说了,只是在摇头。 我望着她那一表正经的脸。 “你问我为什么要干出那样凶狠的事?凶狠的是你们,你们才是杀人凶手。” “说些什么?为什么说我们杀了人? “你不应那么问,忘记了花子的事么?” “花子?啊!”大黑野舞子的神情变得严峻起来说道“你是那个人的…” “父亲。”我瞪大眼睛说道“女儿花子曾经与大黑次郎交往,甚至已经有了婚约,也有到这大黑家里来。可是,大黑次郎突然抛弃花子,与有生意往来的公司董事长的女儿高子结婚,当然,这是大黑一朗与野舞子命令他儿子那样做的。受了重大打击的花子在上个月自杀死了,从那时候开始,我便计划对大黑家报复。” “那个人自杀了…有那样的事么?我完全不知道。”野舞子虽然那样说,但现在才哀伤,却已经太过迟。 “果然正如我所想的那样。”天下一说道“你断定在巧克力下毒的凶手是这个家的人,只是为了要利用搜查作为藉口,让你本人能够随意在屋内行动。” “确实是那样。” “大黑一朗喜爱吃巧克力、及地下室存在这些事情,都是从你女儿那处听到而知道的吧。” 我点了头。 部下警员们诚惶诚恐的走近过来,然后很客气的把我扣上手镣。脸上的表情好像在说,还不敢相信这是事实。 “怎么搞的!”突然天下一开始搔起头来并说道“终于来了,‘我’是凶手,是一个老掉牙的模式,任谁都能够制造出意外性来,毫无技巧可言。” “算了吧。”我安慰着他道“即使是这种意外性,也还是有推理迷喜爱。” “但那些却并不算是真正的推理迷。”他说完后再把身体转向读者那边,点头作揖并说道“对不起,今次是很不公平的。真对不起。” 就在这时响起了砰的一声,一个男人走了进来。这个长了髭的男人一边在吁吁的喘息着,一边环顾四周,然后搔着头说道“哎呀不好,迟来了真抱歉,因为给另外的事件缠绕着。”然后他——大河原警部望向我这边、瞪大眼睛说道“怎么呀,金田警部。脸色不太好哩。” (原文初发表于“小说现代十一月增刊号メフィスト”1994年) 杂谈感想 相信大部份推理迷都听说过、甚至熟读了范达因关于推理创作的二十项守则吧。当年他倡议这二十项守则的其中一个主要目的,大概是希望能够让作家避免去创作一些对读者不公平的推理小说。然而,这所谓推理小说的公平性,又究竟是重要、还是完全不必要的呢? 一般在所谓公平的推理小说中,作者须要在解谜被解开之前,把故事中侦探所知道的有关资料,毫无保留地呈现于读者眼前,让聪明的读者能够从理论上亲自推理出与侦探相同的解答。相反的,假如作品是不公平的话,读者除了瞎猜或碰巧以外,很难达致正确的答案。换句话来说,读者真正的推理只能源自于公平。 对于不公平的作品,推理迷通常的反应都是负面的,当看见最重要的证据或资料,在侦探解谜时才首次出现的时候,有时甚至会有愤怒的感觉,因为有不少读者都喜爱亲自推理,他们享受自行推理的乐趣,而小说的不公平性,则可以说是把读者应得的乐趣粗暴地践踏。既然乐趣来自推理,那么说来,乐趣也是间接地源自于公平。 另一方面,不少读者也能够从推理小说中获得除推理以外的另一种乐趣,那便是意外感,其中包括令人感到意外的凶手、意外的杀人诡计、或是其他意外的真相等等。事实上,意外情节在其他类型的小说中都会经常出现,但相比之下,好像它在推理小说中较为显得重要,而推理迷也似乎较为喜爱这种意外感。也可以说,意外感能够为推理迷带来另一种乐趣。 虽然骤眼看来,公平、推理和乐趣应该站在同一条阵线上,但既然有意外感这个元素的介入,事情便变得复杂了。对于读者来说,越是公平、推理解谜的范围则越变得狭窄,因而所带出来的意外感也就会越低、相对的乐趣也可能会减少了。对于作者方面来说,故事越公平,则越难创作出具备相当意外感的作品,也就是越难让读者感到惊讶。因此,公平与乐趣还是有互相敌对的关系,但乐趣却同时从两者中产生出来。那么,作者应该如何取舍?怎样才能平衡这两方面的轻重?还有的是,对推理小说来说,究竟公平的界线是否存在?希望有谁可以给以上的问题,作出明确的解答。 ——香港路人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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