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帝国征服史_第四章使团下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四章使团下 (第3/3页)

不是苏州、复州的几个猛安谋克。被贪心糊住了眼。先是在辽阳到复州的官道上设了十七八道税卡。继而又上岛来抢劫。长生岛上也没人会愿意把这些大客户往死里得罪。不过。据说参谋部的高层另有用心。但这已不是高明辉这个等级的小吏能够了解到的。

    一行商队有马有车。在平坦地大道上走得很快。不过午时。就已经行了有五十里地。看看路边的里程碑。离北信口就只剩五六里了。但这时。走在最前的一辆大车。却一扯马头。向右下了官道。领着后面地车辆。改走上大路边的一条丈许宽小道。

    “停车!”呼庆大声一吼。一夹坐骑。领着亲兵。赶上前去把大车拦下。

    “员外。你这是作甚?”车夫被一群人围着。也不见慌乱。平平静静发问。

    呼庆眯起了眼睛。冷声问道:“为甚不走大路?”

    “回员外。北信口的渡头。已经废掉了。现在的渡口在这条路上。”

    “什么?”呼庆向大路远处望去。满眼都是光秃秃地。一棵高点的树都看不到。灌木丛也都过了火。唯一的绿色是地上的杂草。不过虽然没有遮挡。在这个距离也看不清北信口地渡头为何会废掉。明明大路还在啊!

    李庆善和完颜撒睹这时驭马而至。三言两语问清楚了情况。撒睹当即大叫起来。三年前。自称大渤海皇帝的高永昌就是在这个岛上注2被活捉地。完颜撒睹的从人中。也有几个当年来过这个岛。早已把这岛上的地理禀报了两人。现在说北信口被废。他们如何会相信。北信口离对岸只有半里多。而其他地方少说也有一两里。这天下。哪有舍近取远的道理。

    完颜撒睹是痛快人。也不废话。把刀一拔就逼着车夫回头走大道。见主子抽刀。他的从人们也跟着一起把刀抽了出来。在几个车夫脖子上比划着。

    这里一乱。整支商队都停了下来。后面的商人们躲在一边观望。他们多是刚到岛上。并不知道冬天里发生的事。见车队拐上小道也是大惑不解。现在见局势紧张起来。人人伸手往马鞍下的兜子里抽。在那里皆藏着柄重弩。都是前日受过镇衙劝告后。在长生岛镇上花五十贯买的。商队中除了宋金使团始终被蒙在鼓里。其他人都是人手一具。

    不过最终还是没闹起来。由于现在尚未离岛。呼庆、李庆善都不愿节外生枝。好言把撒睹劝下。收到刀子。而车夫们虽然不甘情愿。但在一脸平静的领头车夫的命令下。也不得不照着雇主的要求。转头回返大道。

    回到官道上。商队直趋北信口。随着越走越近。空气中开始弥漫着强烈的恶臭味。李庆善和撒睹对这种气味十分熟悉。那是腐尸的味道。

    车轮滚滚。道路两边。开始出现一支支架起木桩。上面无一例外的都挂着一具肠破肚烂。露出白骨的尸体。顺着大路望去。这些尸桩一直延伸到海边。尸水在木桩上向下流淌。被啄去了眼珠。空洞的眼眶冷冷的盯着他们这群陌生人。被马蹄声声惊动。无数只乌鸦扑楞楞的从尸体上飞了起来。在空中不住盘旋。

    被可怖的场面刺激着。商人们一个个下马呕吐。两边都是腐烂的尸体。他们也只能在路中间呕着酸水。高明辉也跟着下马。扯下马首下的葫芦。一气灌下半葫芦压惊酒。这列尸桩。刚挂起时很壮观。但现在看来。也太恶心了。

    车夫们这时齐齐拉住了马。不肯再向前。“员外!”领头的车夫对呼庆道。“前面贼人的尸体更多。不能再走了。”

    呼庆扯住了缰绳。他也算极胆大的。但看到眼前的尸骨之路。仍忍不住心中发寒。“这是怎么回事?”

    “这些都是冬天来犯的贼人!”车夫说道。脸上还是平平静静。“岛上的寨兵把贼人们剿灭后。就挂在南北两个信口。以作警告。不过当时可没想到会有现在这种情况。尸体都烂出水了。人往里走。肯定会染上疫气。不过再过一月。等这些尸首都烂光。两个信口就又能通行了。”

    商队再次回头。不安的气氛笼罩在整支队伍上。撒睹、李庆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高明辉不认为他们会看不出那些尸体的身份。就算rou烂光了。头发可烂不掉。

    一个时辰后。商队一行来到新搭起的应急渡口。渡头上。两条只有四丈多长的渡船正等着乘客到来。宋金使团先上了其中一条渡船。当另一条渡船放下跳板时。商人们都犹豫着不肯上去。跟着高明辉的下属问道:“少掌柜。不上船吗?”

    高明辉的视线这时已落向了对岸。远处突然飙起的尘烟卷起了有半天高。上千名骑兵。数千只马蹄。发出惊天动地的声响。直奔渡口而来。高明辉突然觉得喉咙很干。干咽了口吐沫。低声道:“只是觉得。现在好像没有必要去辽阳了!”

    注1:呼庆在有的史书中也作呼延庆。真要考证起来。他应是姓呼延才对。不过不想把他跟演义混起。所以还是叫呼庆为好----这并不是俺弄错了。

    注2:据续通鉴。高永昌被擒是在长松岛。本来。俺还以为是那个不知名的小岛。现在得书友提醒。才知道原来长生岛在辽金时就被称为长松岛。不过现在也不便再改。只能将错就错了。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