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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第2/3页)
我,好让我换衣服休息。 当我关上舱门时,我知道他俩会去船长办公室。在他们回来之前,我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不过没有关系,大卫安然无恙;他已离船去了迈阿密,我要在那儿和他会合。我想了解的就是这些。幸亏他马上飞离了巴巴多斯,不然詹姆斯也许会找上门去,天晓得他现在躲在哪儿。 至于贾森-哈密尔顿先生(他的护照现在放在我的衣袋里),他在这个套房里仍有满满一柜衣服。我打算立即换上其中几件。我脱去那件绉巴巴的晚礼服和其它夜间穿戴的服饰,找出一条棉布衬衫,体面的亚麻布夹克衫和裤子。所有衣服都是如此合体,皆为定做。连那双帆布鞋都十分合适。我随身带上那本护照和一大笔美元,钱是我在旧衣服里找到的。 然后我来到阳台上,在温柔的晚风里静静站着,眼睛扫视着墨蓝发光的海面,感到心旷神怡。“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正在以它闻名的二十八节高速破狼前进,发着幽光的排狼撞碎在庞大的船壳。巴巴多斯岛已经完全消失在视线里。我仰视那条巨大的黑色烟柱,它巨大得宛如地狱里的烟囱。nongnong的黑烟一股股从烟囱里冒出,然后随风沿着海面持续起伏飘荡,这本身就是一道风景。我又眺望遥远的地平线。碧空如洗,水天同色。透过薄薄一层凡人rou眼看不出的烟雾,我看见满天闪烁的恒星与缓缓移动、发出暗光的行星。我伸展手臂,感觉着它们,感到股股舒适的暖流顺着双肩漫延到腰背,心中充满喜悦。我摇晃一会儿全身,感到头发轻拂着我的颈背的舒服感,然后我把肘部支撑在栏杆上。 “詹姆斯,我一定要追上你,”我小声说着。“你等着瞧吧。我现在先做别的事。任凭你运筹谋划,都将徒劳无益。” 然后,我慢慢往上走,走得尽可能慢,直到我高高盘踞在轮船上空为止。我俯瞰着轮船,欣赏它一层迭一层的许多层甲板,其间闪耀着一排排串珠似的黄色电灯光。它看起来真喜悦,无虑无忧,昂扬地在滚滚大海里破狼前进,安静地、强大地运载着它那歌舞升平、既筹交错的小王国。船上,游客喋喋不休,船警忙碌,服务生穿梭招待,数千欢乐的人们并不知道我们曾在那儿上演过一出小小的悲喜剧,来去匆匆,只在极少数人中间引起一阵恐慌。祝快乐的“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号”游轮一路平安。祝愿完后,我再次明白了rou体窃贼为什么这么喜欢它,不嫌它花稍俗气,而蜇居其上的原因。毕竟,我们这个大千世界、对天上的群星来说又算得什么呢?我很奇怪,它们会怎么看我们这颗小小的行星,这个充满不合理的并存,飞来横祸、无穷尽的你争我夺勾心斗角的星球?在这星球表面爬满悠久但疯狂的人类文明,它们并非靠意志、信念和共同理想聚在一起,而是凭这世界上的千百万人有能力无视周围的悲剧而整天及时行乐、醉生梦死,维持其延续性,就像这船上的旅客寻欢作乐一样;彷佛欢乐、幸福,与饥饿、困倦、喜欢温暖、惧怕寒冷一样,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 我越升越高,直到完全看不见这艘船为止。白云在我身下疾速拂过地球表面。在我头顶上,群星冷漠而高效地褶折生辉。我竟然破天荒不仇恨它们。对,我不能仇恨它们,我不能仇恨什么,我充满了喜悦和成功的自豪,虽然这成功黑暗而辛酸。我又是莱斯特,正在天堂与地狱之间梭巡,并得意于如此形貌——也许是生平第一次。 南美洲的热带雨林。层层迭迭的树木和丛林覆盖着这块大陆的大片地区,蔓延山坡,侵入深谷,绵延不断,只有几条玉带般的大河横亘其上,几个珍珠般的湖泊点缀其间,从高亢的天空透过行云的缝隙看下去,是那么妖娆多姿,郁郁葱葱,祥和太平。 当我降落在这片柔软湿润的大地上时,四周黑暗得一眼望不到光亮。树木高得遮天蔽日。的确,天地万物在这大片深邃潮湿的阴影里,除了威胁恐吓、弱rou强食之外,还能做什么呢?这是蛮荒花园的最终胜利。人类文明中的科学家都无法把这里大量繁衍的所有物种一一归类清楚,无论是彩蝶、斑猫也好,还是食rou鱼、巨蟒也罢。 湿漉漉的树枝上跳跃着无数只五彩斑斓的鸟儿。猴子尖叫着伸展灵巧的小爪子去抓粗如麻绳的爬藤。各种千奇百怪、湿滑阴险的动物或趴在盘根错节的树根和半入土的块茎,或隐藏在沙沙作响的阔叶下,或盘踞于生长在腐臭暗处的树苗上,残酷地进行着生存斗争。这些歪七扭八、生长在大树荫里的树苗从阴湿腐臭的土壤吸吮着一点可怜的养料,已经半死不活了。在这里,饥饿与饱食、残杀与死亡自然而无休止地循环下去。那些爬虫发亮的眼睛瞪得像蛋白石,在坚脆而蠕动的昆虫世界里永恒地饕餮,从温血动物还没出世的远古时代起,这种饕餮就一直在进行。而这些长着翅膀和利齿,贮满致命的毒液,阴险狡猾,五颜六色,光怪陆离的昆虫则最终饱食一切。 热带雨林里没有仁慈,没有公正,没有对其壮美的宗教般赞赏,没有对下雨发出的轻柔而喜悦的赞叹。就连聪明有灵性的小猴子在道德和良知方面也是全然无知。 上述一切,在人到来之前皆不存在。 人来到原始森林里究竟有多少年,谁也无法准确地恻知。丛林吞噬着先人的遗骨,静静地侵蚀着神庙的坚硬基石,并把其神圣经典毁坏。无论是织锦,编织篮,漆罐,还是锤炼过的金银饰品,最终都融化在它的大嘴里。 但毫无疑问,这此百材矮小、皮肤黝黑的原始族群已经在此居住许多个世纪。他们逐渐建立松散的小村落,把许多用棕榈叶搭成的小茅屋集中在一起,盖起冒着炊烟的炉灶,用粗糙的长矛和尖端上涂着毒药的标枪捕猎那些数量众多的野兽。他们在有些地方还建立秩序井然的小农场,种植薯蓿类作物(如红薯、山药)或繁茂碧绿的鳄梨树、红色的胡椒和玉米。大片大片又甜又软的金灿灿玉米。成群的母鸡在这些精心构筑的小房子外面啄食。圆滚滚的肥猪在猪圈里拱着食槽吃饭,或挤成一团睡懒觉。 这些连年相互征战的部族居民难道是这个蛮荒花园里最优秀的造物吗?还是他们只是其中并不特殊的一个部分,并不比那些爬行的蜈蚣、皮肤光滑鬼鬼祟祟的美洲虎,和安静但带斑点的后背暗藏能致人于死剧毒的大眼蛙更复杂呢? 难道高楼林立的大城市卡拉卡斯,与这个离它如此之近的蛮荒世界有什么联系吗?莫非这个烟雾弥漫,贫民窟布满山沿的南美洲的大城市是从天而降?不过,美丽全在于发现。入夜,即使繁忙的高速公路两旁陡峭的山坡上遍布简陋的棚屋,这座城市还是很美的,虽然这些棚屋没有水,没有排污系统,拥挤得连健康和舒适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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