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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热血校园纪事 (第3/7页)
老师还未到,梦周公去了吗?高明把书包扔进抽屉,抽屉发出轰然巨响。 “高明,你书包里放炸药了吗?”邻桌的宋桥问。 高明淡然回答:“我只是放了一块钢板。”钢板是高明打架用的道具之一。他趴在桌上梦周公去也。 梦中,校门口的有趣jiejie正笑嘻嘻地和他打招呼:“早晨好!我叫杨葳!” “早晨”高明睡得口水长流。 “从今天起,我就是大家的英语老师兼班主任。我想我们大家可以相处得很愉快!”一位伤痕累累的大女孩站在讲台上中气十足地说着,她年轻的脸上闪耀着动人的光采。杨葳,现年二十二岁,热血教师,特征:鲜血淋漓的左腿和灿烂如花的笑脸。脾气级别:烂好人(?) 唐丁坐在古旧的图书馆里,空气中有活泼飞扬的尘土和沉静的书香。图书馆外阳光灿烂,图书馆内唐丁自得其乐地翻着酷爱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侦探集已是老古董,现在的经典侦探小说是《金田一探案集》。前些日子,校图书馆征招义务图书馆理员,唐丁觉得有趣就报名参加了。旧图书馆里大多是具有“学术性价值”而不具有“可看性价值”的书,所以很少有人到这里来。不过,这种情况仅限自己到这里来为止,唐丁笃定地想,她会向校方争取图书馆的改革权。 其实,唐丁是被一个立中传说所吸引:如果立中的学生第一次到图书馆,当然是一男一女。如果他和她在二楼的307号书架相逢,那么,这两个人就会成为甜蜜爱人。其实,这结果并不动人,动人的是书架下的相遇,想煞了一个希腊典故:被长满蛇头的海妖看见就会变成石头,危险而甜蜜。 站在二楼308号书架旁,唐丁翻看着日本传说《竹取物语》。清水玲子的《辉夜姬》迷得自己心脏发酸,而《竹取物语》却是个凄美简单的故事。唐丁又看中了《东游记》,她伸出右手拿下厚厚的《东游记》,与此同时,另一个人的手拿下对面的一本书。隔着书架,唐丁的呼吸停止,手拿着书僵在半空中,书架对面是个短发的漂亮男生,唐丁闭上眼告诉自己那是幻觉,当她再度睁开眼睛,那个男生正笑看着她。那传说,天啊!那个传说! 唐丁在心里呻吟,那个传说是个不错的传说。 高明的眼神显现出濒死的小白鼠的特征,那就是——贼亮,有趣的大jiejie居然是英语老师兼班主任。自己该哭还是该笑? 在高明的意识中,老师是无聊又烦人的,他不太可能和老师和平相处。但是,大jiejie是老师!用莎翁的话来说:“敌对还是和解,这是一个问题。”高明瞄了瞄乐天,那个小丫头居然不是一张万年玄冰脸。他有时候也会怀疑,乐天是不会笑的。 “英语是一门语言,更是一种有趣又有用的工具,以后的英语课,我会花三分之二的时间训练大家“ 说”英语的能力。”杨葳站在讲台上侃侃而谈“学英语其实是中国人的耻辱,可是,越耻辱就越要学,至少,在现在,中国人学英语是为了掏外国人的腰包。”忍着左腿传来的巨痛。杨葳皱眉道:“有一件事我现在还记得,我读外语学院时碰到一个美国留学生杰娜,她有两条狗。” 杨葳的声音平和却隐藏不住怒气:“那两条狗,起的是两个中国名人的名字。杰娜对这个做法很得意,她说那是她的人权。校方干涉无效后,大家都憋着一股气,后来,我冲到留学生楼和杰娜大吵大闹一番,用英语吵架,真好笑,我赢了,却是用英语吵架吵赢的。” “再后来呢?”前排的罗维嘉轻声问。 “再后来,那两只狗被人用理发推子推成了秃头。再后来,那个美国女孩杰娜回美国去了。是我送她上飞机的,这时她已经把两只狗的名字改为:“哈哈、贝贝。” “哈哈哈——”全班上下只有高明一个人笑得大牙都快掉了。他趴在课桌上,两只眉毛动来动去:“这个笑话真好笑,哈哈哈,太好笑了!” 没人跟着笑。 “OK,BOYSANGGIRLS,”杨葳深呼吸“愿意和我合作学好英语吗?”左腿还在痛。 “愿意。”初三(三)班从来没有传出过这么整齐的响亮的回答,只有高明没有回答。 杨葳望向窗外,花园里的玉兰白生生的,似乎轻轻一拍手,花朵就会飞走。唔,这是自己成为英语教师后上的第一堂课,勉强够格吧。刚才,校长助理特意给自己看了两份特别的学生档案,校门口撞上的小子位列其中。高明么?不错的小子,至于乐天,杨葳和乐天交换了一个有默契的眼神,一切尽在不言中。 这是不负责任的评价,在之后的数次事故中杨葳肯定了这一点,要成为合格的班主任需要更强而有力的心脏。 图书馆外秋意盎然,图书馆内似乎是春色一片。唐丁隔着书架看着那个短发男孩,心中有奇妙的感觉,人人都喜欢美好的事物,长得顺眼的人无疑会有许多好处,但是,唐丁从没看到过比自己哥哥王道明还长得顺眼的男生,这个短发男生让唐丁有惊艳的感觉。 惊艳。一个男生? “你第一次进图书馆么?”唐丁问那个男孩。 “是的。”那男孩回答。 “你知道关于图书馆的传说吗?” “知道。”那男孩眼中蕴藏着笑意。 “可惜的是——”男孩从书架那旁转了过来:“我是个女生。” “你好,我叫岳喜,高一生。”岳喜帅气地伸出手,她喜欢这个声音清脆的女孩。 “你好,我叫唐丁,初三生。”唐丁机械地回答。这个传说!居然让两个女生在传说地点相遇,更为糟糕的是自己居然,居然把一个女生误以为是一个男生,智者千虑必有一失,从出生到现在,唐丁从未如此“愚笨”过。 大晴天,高明缩在小而破烂的吉他社里睡觉。初二那年,高明无意中闯进一个地下摇滚乐队的集会地,就短短五分钟,他成了大人们所谓的“不入流”音乐的俘虏。那种天地为之色变的震撼感彻底地击倒了高明,于是乎,叛逆男孩找到了新玩具:吉他。 “高明,大事不妙!”宋桥踹开吉他社那扇破门企图唤醒昏睡的高明。一本厚厚的乐谱朝着宋桥飞了过去,高明最痛恨的就是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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