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末年立志传_第十二章顾虑二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十二章顾虑二 (第3/4页)

越来越多,一发不可收拾,就连一些平日里对董卓不满的禁军、御林军、执金卫也相继反戈造乱,最后就连一些百姓也出来闹事,整个雒阳一片混乱。

    勃然大怒的董卓连夜召心腹大将樊稠率一万飞熊军杀入雒阳,不管百姓、官宦,见人就杀,一直杀到天明,杀到城中尸骸遍地这才罢休。

    事后董卓一查,愕然发现满朝文武竟然有大半参与了昨夜的造乱,勃然大怒的他真恨不得将那些朝中大臣全部诛杀,但经过李儒的劝说,董卓勉强是平息的怒气,仅仅将袁隗一门老小斩首示众。

    虽说董卓不曾追究其他人,但是憋在他心中的那一口恶气,却直接导致雒阳城即将迎来的一场浩劫。

    随后十余日,汜水关战况仍然胶持,朝中也见得多少平静,满朝文武都希望联军能够攻破汜水关。

    为此,李儒向董卓建议迁都…

    “长安?”

    “正是!相国明鉴,虽说西凉军骁勇无双,然此时外有叛军兵临汜水,内有逆臣祸乱朝纲,致使人心思变,长安临近西凉,相国兵力大半在西凉,倘若迁都长安,无疑能使朝中逆臣绝了投敌心思;再者,我观叛军亦非铁壁一块,袁绍薄情重利,袁术贪婪反复,其余刺史、太守,有几人是真心为汉室而来?寥寥无几!无非是利益所驱。

    再次,依我之见,袁绍等人纠集数十万叛军也依然无法攻克汜水关,此刻想必也是骑虎难下,进退两难,只是心恐被天下人笑话是故强攻汜水关不止,若相国主动让出雒阳、汜水,这帮叛党必定就此罢手,再不敢撩相国虎须!”

    “本相会惧他们?”董卓冷笑一声。

    “相国自是不惧,但是相国可曾想过,您本意乃是为助幼帝治理天下,何必与那些驱利之辈一般见识?给他们一些好处,他们自然退却!”

    “这…”董卓思忖一下,犹豫问道“倘若他们不依不饶,又当如何?”

    “呵呵,”李儒阴阴一笑,低声说道“相国明鉴,我敢断言,诸侯一旦得了雒阳,必定四分五裂!”

    董卓狐疑地望了一眼李儒,犹豫一下,点头说道“好,就依你!”

    李儒恭恭敬敬行了一记大礼,拱手说道“既如此,相国宜即刻传书汜水关,召温侯回雒阳,叫徐荣死守汜水关十日,待迁都之事毕,献关于袁绍…”

    “召我儿回京?”董卓迟疑了一下。

    “温侯武艺冠绝天下,召温侯回雒阳,有何不妥?”李儒疑惑问道。

    董卓默然不语,缓缓点了点头。

    没过几日,董卓的命令传至了汜水关,听闻雒阳变故,徐荣大为惊愕,待看到迁都事宜,更是惊骇不止,不过细细一想,感觉这倒也不失是一个好注意。

    初平二年一月,吕布率一万飞熊军,并陈蓦五千三河骑兵返回雒阳,毕竟迁都之事事关重大,为了避免横生枝节,董卓尽可能地召回可用兵马。

    那一日,在行军途中,吕布很意外地主动与陈蓦搭话。

    “陈蓦,你平生可曾立下志向?”

    “志向?”陈蓦想了想,摇头说道“不曾立下!”

    吕布皱眉望了一眼陈蓦,见陈蓦神情坦荡,不像是说假,摇头一笑,哂笑说道“大丈夫活这一世,当轰轰烈烈,名扬天下、兵权在握,成就一番事业!”

    “或许末将并不适合吧…”

    “哦?那什么才是你想要的,说来听听?”说话间,吕布的眼神闪烁不定。

    陈蓦并没有注意吕布眼神的不对劲,苦笑说道“末将只希望早日能履行与温侯的承诺,携馨儿远离是非之地,从此再无征战、杀戮,平平淡淡,了却一生…”

    “馨儿?”吕布愣了一下,这才意识到陈蓦说的是刘辨未娶的妻室唐妃,摇摇头,神情难测地说道“天下何其大,为了区区一个妇人,你甘愿就此埋没一身武艺?”说完,他紧盯着陈蓦表情。

    “末将的志向,恐怕就是与心爱的女人厮守一生…待末将履行与温侯的约定后,末将便会舍去这一身戎装,与她离开雒阳,这是末将承诺她的!”

    吕布微微有些动容,沉声说道“你不后悔?”

    “如何会后悔?”陈蓦摇了摇头,苦笑说道“但愿到时一切顺利…”

    吕布沉默了,过了许久,低声说道“若董卓一死,天下必生动荡,若你愿意跟随我,我可保你一生荣华…”

    “多谢温侯美意,末将实在不是这块料…”

    吕布转头望了一眼陈蓦,他第一次感觉到其实陈蓦与自己并不相似,至少,他没有像自己那样的野心。

    说实话,他今日与陈蓦交谈的目的,就是想试探一下陈蓦的性格,而陈蓦的表现令他很放心,但放心之余,吕布却有隐隐感到有些可惜,毕竟陈蓦年纪虽小,但性格稳重,处事周密又不失武人血性,又兼武艺也是不弱,实在是不可多得的部将。

    前些日子吕布还为陈蓦的成长迅速而感到不安,但是今日,他又为陈蓦的淡薄功利感到可惜,人呐,有时就是这么矛盾。

    当然了,吕布并没有完全相信的陈蓦的话,毕竟那只是一面之词,但随后发生的一件事,却是坚信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