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_系辞下卷八周易系辞下第八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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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系辞下卷八周易系辞下第八 (第3/3页)

兴务,不虚设也。 (23)处穷而不屈其道也。 (24)改邑不改井,井所居不移,而能迁其施也。 (25)称扬命令,而百姓不知其由也。 (26)求诸已也。 (27)以一为德也。 (28)止于修身,故可以远害而已。 (29)困而不滥,无怨于物。 (30)施而无私,义之方也。 (31)权反经而合道,必合乎巽顺,而后可以行权也。 《易》之为书也不可远(1),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周流六虚(2),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3),唯变所适(4)。其出入以度,外内使知惧(5)。又明于忧患与故(6)。无有师保,如临父母(7)。初率其辞而揆其方,既有典常(8)。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1)拟议而动,不可远也。 (2)六虚,六位也。 (3)不可立定准也。 (4)变动贵于适时,趣舍存乎会也。 (5)明出入之度,使物之外内之戒也。出入尢行藏,外内尢隐显。遯以远时为吉,丰以幽隐致凶,渐以高显为美,明夷以处昧利贞,此外内之戒也。 (6)故,事故也。 (7)安而不忘危,存而不忘亡。终日乾乾,不可以怠也。 (8)能循其辞以度其义,原其初以要其终,则唯变所适,是其常典也。明其变者,存其要也,故曰“苟非其人,道不虚行” 《易》之为书也,原始要终,以为质也(1)。六爻相杂,唯其时物也(2)。其初难知,其上易知,本末也。初辞拟之,卒成之终(3)。若夫杂物撰德,辩是与非,则非其中爻不备。噫!亦要存亡吉凶,则居可知矣。知者观其彖辞,则思过半矣(4)。二与四同功(5)而异位(6)。其善不同,二多誉(7),四多惧,近也(8)。柔之为道,不利远者,其要无咎,其用柔中也(9)。三与五同功(10)而异位(11),三多凶,五多功,贵贱之等也。其柔危,其刚胜邪(12)? (1)质,体也。卦兼终始之义也。 (2)爻各存乎其时。物,事也。 (3)夫事始于微而后至于著。初者,数之始,拟议其端,故难知也。上者,卦之终,事皆成著,故易知也。 (4)夫彖者,举立象之统,论中爻之义,约以存博,简以兼众,杂物撰德,而一以贯之。形之所宗者道,众之所归者一。其事弥繁,则愈滞乎形;其理弥约,则转近乎道。彖之为义,存乎一也。一之为用,同乎道矣。形而上者,可以观道,过半之益,不亦宜乎。 (5)同阴功也。 (6)有内外也。 (7)二处中和,故多誉也。 (8)位逼于君,故多惧也。 (9)四之多惧,以近君也,柔之为道,须援而济,故有不利远者。二之能无咎,柔而处中也。 (10)同阳功也。 (11)有贵贱也。 (12)三、五阳位,柔非其位,处之则危,居以刚健,胜其任也。夫所贵刚者,闲邪存诚,动而不违其节者也。所贵柔者,含弘居中,顺而不失其贞者也。若刚以犯物,则非刚之道;柔以卑佞,则非柔之义也。 《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兼三材而两之,故六。六者非它也,三材之道也(1)。道有变动,故曰爻,爻有等,故曰物(2)。物相杂,故曰文(3)。文不当,故吉凶生焉。《易》之兴也,其当殷之末世、周之盛德邪?当文王与纣之事邪(4)?是故其辞危(5)。危者使平,易者使倾(6)。其道甚大,百物不废。惧以终始,其要无咎。此之谓易之道也(7)。 (1)《说卦》备矣。 (2)等,类也。乾,阳物也。坤,阴物也。爻有阴阳之类,而后有刚柔之用,故曰“爻有等,故曰物” (3)刚柔交错,玄黄错杂。 (4)文王以盛德蒙难而能亨其道,故称文王之德,以明易之道也。 (5)文王与纣之事,危其辞也。 (6)易,慢易也。 (7)夫文不当而吉凶生,则保其存者亡,不忘亡者存,有其治者乱,不忘危者安,惧以终始,归于无咎,安危之所由,爻象之本体也。 夫乾,天下之至健也,德行恒易以知险。夫坤,天下之至顺也,德行恒简以知阻。能说诸心,能研诸侯之虑(1),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是故变化云为,吉事有祥。象事知器,占事知来(2)。天地设位,圣人成能(3)。人谋鬼谋,百姓与能(4)。八卦以象告(5),爻彖以情言(6)。刚柔杂居,而吉凶可见矣。变动以利言(7),吉凶以情迁(8)。是故爱恶相攻而吉凶生(9),远近相取而悔吝生(10),情伪相感而利害生(11)。凡易之情,近而不相得则凶(12),或害之,悔且吝(13)。将叛者其辞惭,中心疑者其辞枝。吉人之辞寡,躁人之辞多。诬善之人其辞游,失其守者其辞屈。 (1)诸侯,物主有为者也。能说万物之心,能精为者之务。 (2)“夫变化云为”者,行其吉事,则获嘉祥之应;观其象事,则知制器之方;玩其占事,则睹方来之验也。 (3)圣人乘天地之正,万物各成其能。 (4)人谋,况议于众以定失得也;鬼谋,况寄卜筮以考吉凶也。不役思虑,而失得自明;不劳探讨,而吉凶自著。类万物之情,通幽深之故,故百姓与能,乐推而不厌也。 (5)以象告人。 (6)辞有险易,而各得其情也。 (7)变而通之,以尽利也。 (8)吉凶无定,唯人所动。情顺乘理以之吉,情逆违道以蹈凶,故曰“吉凶以情迁”也。 (9)泯然同顺,何吉何凶?爱恶相攻,然后逆顺者殊,故吉凶生。 (10)相取,尢相资也。远近之爻,互相资取,而后有悔吝也。 (11)情以感物则得利,伪以感物则致害也。 (12)近,况比爻也。易之情,刚柔相摩,变动相适者也。近而不相得,必有乖违之患。或有相违而无患者,得其应也;相顺而皆凶者,乖于时也。存事以考之,则义可见矣。 (13)夫无对于物而后尽全顺之道,岂可有欲害之者乎?虽能免济,必有悔吝也。或,欲害之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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