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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第3/4页)
是多久以前的事?”大为光火的王志圣质问。 当他知道红霓是在三个小时之前惹出大祸,他不禁咆哮出一长串脏话。 “三个小时前?你们为什么不干脆等到店里被勒令停业以后再来通知我?!” 王志圣辛辣讽刺。 他搞不懂,为什么周红霓总有本事将麻烦搞到无法“收拾”的地步?而偏偏他手下这批天兵天将又对红霓忠心耿耿,个个被她收拾得服服贴贴! 他的手下耶!WHY?!真个是“问天天不语”! “哪个分局?”王志圣咬牙问,只希望“亡羊补牢,犹未晚矣!”该死的周红霓!人家不是说女孩子谈恋爱的时候,举止会比较含蓄吗?他想。 错了!那家伙根本就不算是个女人! 实在是太感谢新闻记者的辛劳! 居然能把凌晨一点的新闻挤上了当天社会新闻版,而且还是头条!篇幅广大。 才刚去分局“了解情况”的王志圣拿着“热腾腾”的早报头疼不已地沉吟。 他从报纸上获知的经过情形比从手下口中知道得还要详细。 粗黑的“号外”标题斜放在照片右上方加框“巷战!激斗!”等耸动字眼配上照片紧紧攫住了读者的目光。 由于周红霓在分局获得的礼遇,报导中没出现她的“大名”,王志圣一点也不觉得意外。 据记者报导肇祸原因是出租车司机和店里泊车小弟起冲突,互调人马叫阵,一言不合打了起来,屈居下风的司机被打红了眼,愤而驾驶出租车“冲”破了酒店玻璃大门… 闹出这么大的CASE,令辖区长官很不高兴,警方的面子挂不住,放出风声决定在这几日扩大临检。 如果不是周老爷子出面说情,他的“金色王朝”肯定要变成“末代王朝”! 而现在,他居然还得听“祸首”的指示,从分局里拿着她的车钥匙去帮她开车过来分局重归原主,简直是窝囊透顶!看到红霓这个闯祸精是被副分局长“送”出门外的礼遇,王志圣的心理不禁有些失去平衡。 这世界就是这样不公平! 像她这样好命投胎到富贵人家,一出世就注定是安富尊荣“镶金包银”的贵命。 而他一出生就注定是角头老大的儿子,得背负着江湖人物的宿命,虽然不致于像歌词中“性命不值钱的歹命子”那般悲凉——甚至还有人钦羡他的风光——却没人了解,顶着新生代角头老大的名号,他必须付出多大的代价。 哪像这该死的周家大小姐,每一次闯祸自然会有人在她后面收拾善后!戴着雷朋太阳眼镜的王志圣脸罩寒霜地想。 红霓再怎么少根筋也看出他神色不对“有一点点”心虚地解释:“事情会变得如此严重的地步,实在是没有办法预料…” 王志圣没好声气地敷衍她,只是紧抿着双唇不发一言。 他的注意力倏然集中在随后出现的高大男子身上。 “红霓,我早知道跟你在一起绝不会无聊。”精神奕奕的龙云鹏含笑说道: “可是我没想到,台北的街头也可以这么刺激“洛城大暴动”也差不多是如此而已。” 这个男子的言词令王志圣心生不悦——居然有人能把一场灾难当成游戏来看?! 这家伙肯定比红霓好不了多少。不!或许该说更糟! 他几乎可以预见:如果这家伙是红霓的“伙伴”,别说规劝了,更有可能做的事是为虎作伥! 红霓兴高采烈地为两个男人互相介绍,由她的举止来看,这个姓龙的公子哥儿还颇能讨她欢心,王志圣在心中冷淡想想。 即使是他这种粗人,也能一眼看出龙云鹏身上的衣着极为昂贵,虽然有些凌乱破损,依然不减他英姿焕发的富贵气息,魁梧的体格是标准的衣架子,一身健美身材十之八九是在健身房中锻炼出来的。 在王志圣打量着对方的同时,龙云鹏也在评估着他的分量—— 在明亮晨光中戴着名牌墨镜的“大圣”,跟龙云鹏的想象有所出入。 瘦削修长的身躯凭靠在红色保时捷车门,状似闲适的肢体语言却隐含张力,稍有眼力的人绝对不会想去招惹他;棉质背心、军式夹克,看来这个黑道人物的穿著是以舒适便利为考量——台湾所谓的黑道大哥不是都手挂劳力士、满天星、大克钻戒、嘴镶金牙、血盆大口嚼槟榔吗?龙云鹏纳闷想道,怎么这个年轻男子看起来却颓唐冷肃、气度不俗? 两个男人互相打量对方的斤两,空气中似乎可以迸出一丝火花,而后知后觉的红霓犹自鼓励两人握手言欢。 “久仰!” “请多指教!” 不怎么诚意的寒喧由两人口中逸出,短暂的握手接触,更令他们确定彼此都不喜欢对方。 如果形容龙云鹏是一头纹彩斑斓的花豹,那么王志圣就该是一头暗夜潜行的黑豹,给人的印象截然不同,却同样危险。 道不同不相为谋!王志圣心头雪亮,他不可能和这个富家公子成为朋友。 “其实我也不是故意将事情闹得这么大…”红霓的眼珠咕噜直转,她心里有数,这一次爷爷一定会生气的,爸妈也不会放过她“我想还是避一下风头好了。” “你也有怕的时候啊?!”龙云鹏笑嘻嘻地调侃她“我还以为你胆大包天呢!” “要看情况。”红霓耸肩,转而以充满希冀的眼光看着王志圣“猴子,你想,我可不可以…” “不可以!”他口气平板地否决红霓想赖在他家避难的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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