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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坚石诈骗案独家解密 (第2/5页)
表人时的营业执照及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资信材料,以夸大其公司实力及经营规模、履约能力。正是这些虚假的公司背景及公司变更前政府颁发的企业信用证明,最终导致于波、蔡敏等人利用房屋租赁合同骗取数百人交付的巨额钱款。 潘石坚接手后,主要做房地产中介业务,先后在北京开过10个分部,但经营状况一直不好,不但前期投入没有收回,而且亏损越来越严重。在这种情况下,潘石坚开始打算出让坚石公司。 此时,本案的关键人物于波出现了,这个于波是黑龙江省铁力市人,大专学历,近年来一直混迹于北京的房屋中介公司,熟悉此行业许许多多明明暗暗的行规。 2003年5月,于波通过朋友找到潘石坚,表示愿意接手坚石公司,并愿意承担坚石公司的所有债务、债权、财产,包括坚石公司的下属分部。这正是潘石坚求之不得的好事,双方很快达成了转让协议。经过对公司资产的清理,当时坚石公司尚有几百套房子正在执行之中,把应给房主的钱和房客交来的钱相减,公司亏损的数额潘石坚计算出来的是30万元,于波计算出来的是80万元。最后潘石坚和于波商定把亏损数额定为60万元,潘石坚把坚石公司名下所有的直营店、加盟店、办公用品、已付押金、业务资料、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财务账册一并转让,公司全部股权作价59万元,以50万元作为偿付房主的钱,于波付给潘石坚9万元,首付1万元,另外8万元为分期付款,其余债权债务全部由于波承担。 2003年6月11日,潘石坚和于波在坚石公司办公地点中鼎大厦签订公司股权转让协议。在转让协议签订时,坚石公司账上不到1万元,但是,签订合同的当月,坚石公司下属各分部上交12万元房款,这些钱潘石坚留给了于波。 也就是说,于波仅仅用1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亏损60万元但在北京房地产界赫赫有名的坚石公司。 挂羊头卖狗rou,打起地产大亨的旗号诈骗 那么,混迹于京城房地产界多年,又聪明绝顶的于波为什么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呢?其实,于波看重的其实就是潘石屹的名头。在很多人眼里,潘石屹这三个字,毫无疑问就标志着京城地产界的某种信誉和号召力。这个自称“土鳖”的老潘在京城最繁华的黄金地段玩出一个“CBD”来,他旗下的公司怎么会诈骗普通房主的几千块钱房租呢? 尤为重要的是,在潘石坚转让坚石公司之前,坚石公司注册资金达1000万元,是北京首批“放心中介”是经营房屋中介的好载体。但是,到于波接手坚石公司时,公司不但有50多万元的负债,而且在接手后一周之内,坚石公司人去楼空,只留下一个空壳子,于波重起炉灶另开张。于波接手坚石公司时,同时也接手了该公司此前与房主签订的数百份合同,这些合同多数是在“非典”暴发前签订的,合同租赁价远远高于接手后的市场价。 非典时期的房屋租金价格狂跌,于波只能以接手后的市场价租出去,否则就要支付房主大额违约金。但是,于波仿佛不屑于赚一点点转租之间的差价,他接手公司不到一周,就开始施展他的“空手道” 2003年7月初,于波召集他的手下,开始实施他制定的经营策略。于波的主要策略是与房主签订1年的合同,争取2个月的免租金期;但与房客签订3个月的合同,收3个月的房租;最后房客住了3个月,但公司只给房主1个月的房租,然后跟房主找茬,撕毁合同。于波认为,这样公司有了利润,还不违法,顶多是经济纠纷。 但是,仅仅过了1个月之后,于波就不满足于这样小打小闹了。8月初,于波召集全部部门经理开会,命令手下各部门将手中的房源低价出手,尽快收回资金,于波许诺给各部门的提成由原来利润的50%提高到营业额的50%,房价降价的幅度从300元到500元不等。如此下来,房价降价再加上分配给各部门的利润,以从房主那里转租的月租金为3000元的房子为例,转租给房客为2500元,各部门和业务员提走1250元利润,到了坚石公司手里的钱只有1250元,每月3000元的房子缩水了一半还多。如此简单的账目,是随便一个人都可以算出来的。 但是,即使是这样,于波还是觉得资金回收太慢。到9月初,于波再次召集部门经理开会,要求再次压低出租房屋的价格,至于压低的幅度,由各部门经理自行掌握,有的房子月租甚至降低了1000元。 如此压低房租价格,自然引来房客如云,压在坚石公司的房子很快转租出去,而且给房主的钱是按月付款,但转租给房客都是按照全年度付款,这样于波手里很快拿到数百万元现金。 但是这样高进低出,意味着坚石公司要赔掉成本的一半以上,连于波的一些手下都觉得公司的运营太不正常了。于波手下的一位部门高经理,在9月1日到10月20日的50天里,部门流水50万元,高经理就拿到了19万元提成款,分给部下3万元,他自己净赚16万元。这钱来得太快了,他意识到早晚要出事,结账几天后,高经理就拿着属于他的16万元一走了之。 因为于波手下的部门经理和业务员担心将来出事,所以他们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大多使用化名。业务员与房客签订合同后,房客向公司负责财务的蔡敏交钱,公司再按照比例给业务员提成。在此期间,公司的部门经理和业务员都心知肚明高进低出是不正常的运营方式,所以他们很多人只做很短时间,拿到提成后很快离开了坚石公司。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在金钱的诱惑下,很多部门经理和业务员不但助纣为虐,甚至还有人甘做于波的替罪羊。一个叫段玉龙的于波老乡到坚石公司打工,干了不到一个月,于波就让他担任公司法人,并告诉他只当两个月再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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