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密中国大案1_第二章坐牢也要杀了你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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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坐牢也要杀了你 (第3/4页)

于吕途这样的亡命之徒来说,已经到手的钱怎么可以再拿出去呢?吕途信誓旦旦地说:“唐晓斌这种人渣该死,你别管了,我一定给你办好!”眼看不可能从吕途那里要回钱来,余恨未消的童琇琳只好作罢。

    在此之后,吕途并没有动手。直到2004年初,童琇琳把吕途约到自己家楼下,再次让吕途还钱,但吕途坚决不还。在整个2004年,童琇琳多次找吕途让他还钱,但吕途每次都说:“你别管了,这种人该杀,我一定会尽快办好的!”

    童琇琳知道,向吕途这种人要钱是很难的。童琇琳干脆把吕途给她的单独联系的电话卡扔掉了。她想,既然拿不到钱,就顺其自然吧。

    让童琇琳没有想到的是,2004年12月5日深夜,吕途突然给童琇琳打电话,让她下楼见面。在童琇琳楼下,吕途告诉童琇琳说:“唐晓斌死了,用手枪干的,用了6发子弹,放心吧!”

    原来,在拿到童琇琳送来的钱后,吕途找到了曾经的生意伙伴基多夫根纳季。这个43岁的基多夫身高超过1。8米,满脸络腮胡,灰白头发,高鼻梁,曾当过兵,身材十分健壮,据吕途称,他在俄罗斯有黑社会背景,经常帮助中国人在俄罗斯追债,也曾经在吕途的雇佣下成功追过债。

    从童琇琳的口中,吕途了解到唐晓斌十分喜欢狗,而且还经营着一家犬舍。吕途就在“狗”的身上打起了主意。基多夫因为身材魁梧,相貌堂堂,也就摇身一变成了“南斯拉夫驻华大使”为了不引起唐晓斌的怀疑,吕途和基多夫先租了一辆切诺基,又到建国门附近偷了一个使馆的车牌,两人买了铁锤,基多夫还带了手枪。

    2004年12月1日下午,吕途和基多夫来到唐晓斌的犬舍。吕途向唐晓斌介绍说:“这位大使要给自己的女朋友挑只好狗。”一听是挑狗,唐晓斌来了兴趣,二话没说就上了吕途的车,驶向远在郊区的犬舍。

    唐晓斌坐在车上,不时地和吕途聊天,当车行驶到河北省三河市燕郊工业园一条僻静的土路上时,还在侃侃而谈的唐晓斌突然觉得后脑一阵剧痛,刚才那个风度翩翩的“大使”手中竟拎着一柄铁锤。车停在了路旁,头晕目眩的唐晓斌捂着脑袋趴在地上向二人求饶,可求饶的话还没说完,唐晓斌便被两颗子弹夺去了生命。随后,他们把唐晓斌的尸体扔到了一口排污井里,凶器被扔到了通惠河。

    唐晓斌死了!童琇琳这些年尽管矛盾但却期待的复仇计划实现了。她知道,一切该了结了,她最放心不下的是日本的公公婆婆。2004年12月20日,童琇琳去了日本。

    刚到日本的12月22日晚上,童琇琳就接到王江涛打来的电话:“你别回来了,吕途被抓了,吕途他们肯定都已经招了你雇凶杀人的事情,警方已经通缉你了,你千万别回来。”

    但童琇琳的话语却令王江涛大惑不解:“不行,我一定要回北京去,向警方把事情说清楚,是我做的我一定要敢于担当!作为一个熟悉中国法律的人,我深知法律的神圣!我违犯了法律就要承担!我愿意接受中国法律的制裁!”

    童琇琳的话让王江涛诧异不已,但是,王江涛知道,童琇琳既然说得到就一定能够做到,他长叹一声说:“你要是回来,能不能保证不说出我来?”

    电话那边也传来一声叹息:“我努力吧,但我不能完全保证!”

    2005年3月19日下午3点,童琇琳在日本成田机场内,用公用电话给北京刑侦总队打了一个电话说:“我叫童琇琳,是我雇人杀死了唐晓斌,唐晓斌现在死了,我回北京自首!”随后,童琇琳把自己乘坐的航班和时间都告诉了刑警总队。

    2005年3月20日,童琇琳告别了公公婆婆,从日本坐飞机回到北京,和民警一起来到了公安机关。同时,童琇琳主动提出向被害人家属赔偿25万元,她的亲属将钱送到了司法机关。

    杀手推诿,是谁开枪杀人成谜团

    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庭上,童琇琳供述了她雇凶杀人的全部情节。在提到她去世的丈夫时,她的眼圈红了。

    对于童琇琳雇凶杀人的庭审非常顺利,但对于公诉人指控的吕途和基多夫杀人的指控,在对杀人当天情景的供述中,吕途和基多夫却出现了两个不同的版本。

    吕途称,他们事先买好了铁锤,偷了一个使馆的车牌,枪是基多夫的。当天他们以买狗为由,将唐晓斌约出。在车开到河北三河市燕郊镇后,基多夫cao起事先准备好的铁锤锤向了唐晓斌头部。见唐晓斌反抗,基多夫cao起一把枪将唐晓斌逼下车。“当我下车时,只听到两声枪响,唐晓斌中枪倒下”当他们将唐晓斌放入后备箱时,听到呻吟声,基多夫又cao起铁锤锤了几下。随后,他们将尸体抛在路边污井内。

    而基多夫更是当庭否认自己参与杀人。基多夫称那天吕途带他去见生意上的朋友,为显示身份吕途特意偷了一个使馆车牌。在车开到无人的地方,吕途和唐晓斌下车,两人发生争执。他听到两声枪响,就看见唐晓斌倒在地上。他本想帮吕途搬尸体,但吕途拒绝了。而基多夫此前在接受审讯时,曾承认过用铁锤敲打唐晓斌头部等细节。

    2005年11月2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童琇琳雇凶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途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基多夫根纳季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童琇琳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王江涛有期徒刑6年。4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人民币35万元。

    对于一审的判决结果,被害人家属的代理律师认为,吕途、基多夫和童琇琳都是共同故意杀人的主犯,按照刑法的规定,吕途和基多夫应判死刑,童琇琳应该是无期徒刑。律师认为,这是一起性质十分恶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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