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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mdash;mdash (第3/4页)
么好的机会给了你,你再推辞,是不是交代不过去?”郑主任有些不悦“再说,电视台也不白用你,听说出一次通告,有一笔数目不小的通告费。既得名又得利,对你个人是件大好事,对我们所也是个很好的宣传嘛。这个道理还用我来给你讲吗?” 我无法,只好接受了这个新任务。第一次节目录制是一个星期以后。 女主持人唐慧,美丽聪明干练,我看过她主持的法制栏目,今日竟一起共事。演播室里暖气开得很足,我只穿了一件职业装,却开始冒汗。 “邹律师,紧张吗?”“好像比我第一次坐在法庭上辩护时还紧张。”我老实回答。她笑了,轻轻拍拍我的肩膀:“放轻松一点。我们这个不是直播,错了还可以重来。” 今天的案例是,两位同事,在饭店偶遇,二人点了酒菜一起吃饭。吃饭期间,二人因为喝酒多少发生争执,酒壮人胆,原本关系不错的同事从口角发展为相互厮打。饭店服务员见此情况,忙上前拉架,在两人即将被拉开时,被告人将原告皮带上价值3000元的手机强行夺下。随后,110接警赶到,将二人带至公安机关,并将手机提取。 “关于对本案的定性,有以下几种不同意见,抢劫罪、抢夺罪和不构成犯罪。邹律师,你是如何认为的?”播完资料片,唐慧转头问我。 “我同意第三种意见。”我已经被摄影棚里的灯光和陌生的气氛搞得神经紧绷,听到唐慧的发问,全神贯注到案件上:“我认为被告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因为从本案的实际情况来看,被告在被服务员即将拉开时,将原告的手机从皮带上强行夺下来的目的并不是为了占有该手机。其主观目的仅仅是为了让原告向他说好话,或是为了使原告的财物受到损失或是损坏等。况且从当时的情况来看,二人是在一起喝酒的同事,被告在众目睽睽之下,也不可能将原告的手机据为己有。所以,我认为本案应为民事诉讼。” 像学生时代每次登台演讲,或是第一次坐上法庭辩护,没上台前我会非常紧张,一旦登台,就会将紧张抛到九霄云外。此刻我就是这样,侃侃而谈,完全忘了自己身在何处。 节目结束了。唐慧转头对我笑着说:“邹律师,你今天的表现很不错哦,比我第一次上节目还要好。”“没有啦,我紧张地要命。”我不好意思地说。“是真的。我第一次录节目,卡了好几次壳,你今天居然一个螺丝都没吃,很不简单。”接着又打趣道“邹律师,幸亏你没吃这碗饭,要不然,我的饭碗会被你抢走。”“唐姐,你太夸奖了,我哪有你说的那么好。”我被她夸得红了脸。 节目播出的那天中午,郑主任特意在会议室里开了电视机,招呼全所的人观看我的荧屏处女作。感觉像是耍猴,本不欲参加,却被高展旗死拉硬拽地拖到了会议室。节目播完,郑主任带头鼓起了掌:“不错不错。端庄大方,思维敏捷,表述清晰,大家为邹律师鼓鼓掌,庆祝我们所诞生了一位美女律师主持人。” 掌声噼里啪啦响起来。一个小助理冲我叫到:“邹姐,你可以参加选美,说不定能拿个最上镜小姐奖。” 我正哭笑不得,高展旗凑到我跟前,盯着我的眼睛,不怀好意地说:“邹雨,表现可圈可点。不过,我总算知道明星是怎么练出来的了。”“什么意思?”我戒备地望他。“就是本人其实不咋的,上了电视倒还人模狗样。”我抬起脚,毫不客气地朝他的膝盖踢过去,现在踩他皮鞋已经不管用了。没想到这家伙早有防备,呵呵笑着抱头鼠窜。 同事们都散了,我独自坐在会议室里,好久好久。同事的肯定,多少增强了我的信心。工作量的增加,的确挤走了我照顾儿子的时间,我很无奈。既然小石头注定了以后只能靠自己的努力,那么让他从小看到他的mama是怎么工作的吧。 时间仿佛在转眼之间进入了三月。天气渐渐暖和,街道两旁的迎春花开得明艳照人,其他的花朵也含苞待放,生机勃勃的春天来到了。 小石头七个多月了,已经可以在铺满泡沫板的客厅里,倒着爬来爬去。现在的我,最大的幸福就是下班后,回家把石头抱在怀里,亲亲那张可爱的小脸,甚至坐在地板上,看着他像只小青蛙一样,倒退着爬来爬去的有趣模样。 这一天,在电视台录完节目,我正准备收拾东西回家,唐慧叫住了我。“邹雨,今天有没有空?我想请你喝一杯咖啡,另外有件事要跟你说。”这样的邀约我没有理由拒绝,于是两个女人说笑着来到了电视台楼下的星巴克。“我要一杯拿铁,邹雨,你要喝什么?”“给我来一杯卡布奇诺好了。”对于咖啡这种文明的饮料,我这个又土又俗之人还是时尚不起来,偶尔喝,似乎也无意于尝试其它的口味,也许是骨子里天生缺乏求变精神吧。 选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下午的阳光透过巨大的玻璃窗斜斜地照进咖啡馆里,我和唐慧沐浴在一片柔和的光辉中。望着车窗外匆忙的人流和漂流,忽然就有了“偷得浮生半日闲”的感慨。这样悠闲的时光,真让人惬意。 咖啡端上来了。轻啜一口,卡布奇诺丰富细腻的泡沫还是那样醇香,我不自觉心满意足地轻轻咂一下嘴唇,想把沾在上面的泡沫抿去,蓦地,脑海里迸出林启正带着宠溺的眼神,用手抹去我唇边咖啡泡沫的情形。 “跟着我,得学会喝咖啡哦。”一时间,我有些黯然神伤。 “在想什么,邹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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