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个人的十年_我不愿意承认是牺牲品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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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愿意承认是牺牲品 (第5/6页)

说:"没必要就不记。签字吧!"

    我拿笔在上边写一行字:"此案有原则出入,死不瞑目!"后边又写一个很大的"冤"字。

    军代表说:"这么写不行。"

    我说:"你的语言,我的文字,算嘛我的签字。我的文字,我自己负责。"

    下午他又把我叫去,问我:"你是不是想翻案?"我说:"是。"

    他说:"告诉你,枪毙你很简单,现在公检法合并在一起办公,喝着茶就把你决定了。我还要在全市把你批臭,再毙你!"

    我说:"我要留遗言。"他说:"不行!"

    我说:"你还不如秦始皇呢,你不代表共产党!从小人书上看,历代皇朝都允许罪犯留遗言。我死了,我的案子将来谁给翻?"

    他说:"这是铁案,谁也翻不了!"居然当着我的面,把我写了字的那记录撕得粉碎。

    我气得骂他:"你他妈凭嘛撕,那是原始凭证,你还真不是共产党!"反正我要死,嘛都豁出去了,大骂他。

    这回,他给我砸上一副生铁铸的大脚镣,据说三十五斤重,很多老犯人都没见过这种大镣,趟不动呀。我坐在牢里看屋顶,饭也吃不下去,又气,又火,又冤,可没辙。

    同屋有个老犯人对我说:"小伙子,你别跟他们硬顶呵,他们就是要你口供。你没有不说就是了,硬顶,没用,白受罪。"

    我说:"他们把我原始凭证撕了,我太难过了,死无查对呀,这不永远成屈死鬼了?"

    同屋有个犯人,原先是公安局的预审员,他问我:"你真没有这事儿?"

    我说:"当时我很少一个人活动,对立面整天盯着逮我,身边总有一堆大活人保护我。那天我是四点钟负了伤离开现场的。好几个人都跟着我走的。可他们楞拍在我身上这事,说是九点钟以后的事,我怎么可能参与?可是我那帮弟兄不肯给我作证,面对面说瞎话,硬说我负伤是假的,把时间往后推,好跟那死人的事挂在一起。再说,我坐车回去时,同车还有别人呢,我还在厂医务室敷的药。我写了这些证人,都给他们甩了,我问,他们不回答。"

    这人说:"你拿张纸,把事情的全过程如实写清楚,每一段时间里有谁能给你作证,全写在上边,最后再写一句-永远以此为证。写完之后别交给军代表,就交给监狱值班的。值班看守接到犯人材料,按规矩都得登记入档。这不就行了?记住,如果你真没这事,千万别乱说,否则,一害别人,二害自己。共产党有个规矩,不管当时怎么样,多少年后总得复查。这一点你必须相信。"

    还是人家干这个的,有这方面经验。多亏他这话,真救了我。后来一个偶然机会,我得知这份材料真的进了我的档案。大概就因为这份材料最后没能把我处死。宣判书上说我"在证据确凿面前,态度极端狡猾,拒不认罪。"可能就指这材料说的。

    判我刑时,并没公开宣判,而是在狱里"蔫判"。判我无期徒刑,终生监禁,打前监挪到后监执行判决。打那以后,虽然我还不认罪,却认头了。没有的事也能判无期徒刑,咱嘛也不信了。不相信国法,也不相信自己再有嘛力量。只觉得从此,一条血淋淋的尸体扒在我身上,死粘着我。扯掉一层皮,也拉不下这尸体。监狱里不是讲理的地方,再顶也没用了,我也没有出来的一天了,一辈子活夜里边也死在里边,这就得换个活法儿,我好打球,玩吧;我有能力,帮狱里做点事情。他们也没必要再饿我了,我该吃就吃,该喝就喝。跟死亡就差一步的路,我叫它"活着死",到了底儿了,有嘛放不开?可我没忘了一件事,每隔一段时间,准写一份申诉书递上去,申诉自己无罪,可每次申诉准驳回。他们不怕我写,我也不怕他们驳回。监狱认为,法院不是白吃干饭的,不能没根据随便判人,可是监狱的任务就一个:看住犯人。你不服罪,顶多教育教育。但我一直不服,日子一久,他们干脆不理我这套,教育也省了,反正看住我,别叫我跑了就是了。

    刑满十年时,"文革"完了,我心气儿变了,起死回生,有想活的愿望,可我接连碰到两次打击,心气又低下来。

    头件事,当时中央对判处长刑的犯人有所考虑。八0年给我改判为再坐十二年牢,《改判书》上说我"认罪伏法",因此改判。真是莫大讽刺!我打进来那天就没服过,硬说我"认罪伏法"。他们当初判我,现在改判我,都不根据事实,怎么弄我都有理。我看没嘛戏了。可是我接着又写份申诉书递上去,咱不申诉,就落个真的"认罪伏法"了。

    二件事,八0年三月我的申诉材料再次被驳回,原话是:

    "你的申诉材料收悉,经本院复查,根据你所犯罪的主要事实,处理得当,对你的申诉,予以驳回。"

    我的心又凉了。要再坐十二年牢,我得九二年才能出来,那时候我坐在您面前,将近六十岁了,另一副模样儿了!

    可更稀奇的事还在后边。这次驳回没过多久,我忽然被宣布"无罪释放"。我讲这变化——

    十月里一天,法院忽然来两个人找我,说要复查我的脚伤。就是当年在六0九事件中我的脚被扎破的伤口,问我还有没有痕迹。

    我说:"男人都有脚气,总脱皮,又过了十一年,哪能还有。"

    他们非要看,我脱下鞋给他们看,真的没有了。我又想,他们不会凭白无故验我脚,我的死案便透进了一线光明。我马上说:"你们对脚伤挺有兴趣,我提点旁证行吗?我还有这只脚当时穿的袜子,上边有那破瓶子扎破的洞。"

    他们很惊讶,说:"十多年,当时的袜子你还留着?"

    我说,这袜子原先撂在家,后来家里送来穿。一次打完球,狱里有个坏小子跟我捣乱,把我一只鞋连袜子扔了,剩下的正巧是这只。单只袜子没法穿,便塞在包里,留着缝东西时拆线用。

    他俩像发现嘛宝贝似的,叫我快拿来,我拿来一穿,弹力袜给脚一撑,那个破洞明显在受伤的位置。他俩马上把位置画下来,拿走袜子。很明白了——如果能证明我脚确实受过伤,后边打死人就没我的事了,我有点激动,说:"问个问题行吗?"

    "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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