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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第七章 (第4/5页)
不错。一九一二年底,在牧师组织的读书小组里,我第一次遇到了爱尔西·华特斯。直到那时,我还像镇上所有男孩一样,会去找女孩,偶尔能跟某个搭上线,在几个星期天下午出去“处对象”我从来没有真正有过自己的女孩,十六岁左右就追女孩是件感觉古怪的事。在镇上那些约定俗成的地方,男孩一对对来回溜达着看女孩,女孩也是一对对来回溜达,装着没在看男孩。不久就建立起了某种联系,但不是一对对,而是四个人一块儿溜达,四个人都哑口无言。那些散步的主要特点——第二次单独跟一个女孩儿一起出去时更是如此——是不知如何开口的难堪劲儿。然而跟爱尔西·沃特斯在一起好像不一样,其中的事实是,我正在迈向成的短袖,单件人。 我不想讲述我和爱尔西·沃特斯的事,就算有什么好讲的,我也不想。她无非是场景的一部分“战前”的一部分。在战前,总是夏天——这是幻觉,前边我已经说过,但在我记忆里的确是那样。栗子树间延伸向远方的白色土路,晚紫罗兰的气味,柳树底下的绿色池塘,伯福德坝上的溅水声——我闭上眼回想“战前”时,看到的就是那些,而在将到结尾时,爱尔西·沃特斯占据了其中一部分。 我不知道爱尔西现在能不能称得上漂亮,但当时她的确是。她是个高个女孩儿,差不多跟我一样高。她的头发是浅金黄色,很厚实,她有时不知道怎么辫起来盘在头上。她有着清秀而且很温柔的脸庞。她是那种穿黑色衣服时最好看的女孩,特别是在布店里被要求穿的那种很朴素的黑衣服。她在莉莉怀特布店干活,可她老家在伦敦。我想她比我大两岁。 我对爱尔西心怀感激,因为是她第一个教会我去关心女人。我不是说所有女人,而是说某一位女人。我是在读书小组里认识她的,但几乎没注意过她。后来有一天,我在上班的时间进了莉莉怀特布店,一般时候我没办法去,可那天我们包黄油的布刚好用完了,格里梅特老头儿让我去买点。你也知道那种布店里的氛围,是种特别女性化的氛围,里面有种被禁声的感觉。灯光暗淡,布匹散发着冷冷的气味,滚来滚去的木梭让人有种稍稍眩晕的感觉。爱尔西靠着柜台,用大剪刀剪着一段布。她穿的黑色裙子和压在柜台上的胸部呈现出的曲线散发出——我描述不出来,那是种极其温顺、极其女性化的气息。一看到她,就知道她是可以抱入怀里,想对她怎么样就怎么样的女人。她周身洋溢着女人味,非常温和,非常听话,是那种男人叫她干吗她就会干吗的女人,可她的个子不小,身体也不弱。她一点也不笨,只是说话很少,有时极其文雅,不过那时候的我也已经相当文雅了。 我们同居了差不多一年。当然,在下宾非尔德这种地方,只能是在比喻意义上同居。大家认可的说法是我们在“处对象”那是种被认可的风俗,但又跟订婚不太一样。往上宾非尔德的路在山脚下另外岔出一条路,这条路很长,将近一英里,而且很直,两边都是高大的栗子树。路边草地上,树枝下有条人行小道,人称“情人道”我们在五月的傍晚经常到那儿,当时的栗子树繁花盛开。往后的日子里黑夜就短了,我们离开铺子后还有几个钟头天才会黑下来。你也知道那种六月黄昏的感觉:蓝色的霞光久久不逝,空气像丝绸般吹拂着脸庞。有时候,在星期天下午,我们上到查姆福特山,然后走到泰晤士河边的草甸那儿。一九一三!我的天哪!一九一三!那种宁静,绿水,还有坝上的哗哗流水!它永不再来。我不是说一九一三年永不再来,而是心里那种感觉,不用匆匆忙忙,没有担惊受怕的感觉。这种感觉要么你曾经有过,用不着我来告诉你;要么你从未有过,而且以后也不会有机会体验。 直到夏天快过完时,我们才开始那种被称为“同居”的生活。我一贯脸皮太薄,太笨手笨脚,不知道怎么开始,而且我也太无知,以至于不知道在我之前,她还有过别人。一个星期天下午,我们去了围绕着上宾非尔德的山毛榉林子里,在那儿总可以不受打扰。我很想得到她,而且我也一清二楚她在等我采取主动。不晓得为什么,我想去宾非尔德大屋那儿看看。荷吉斯老头儿已经七十多岁,脾气越来越暴躁,他还是有力气把我们赶走的,但星期天下午他大概在睡觉。我们从围栏的一个缺口钻进去,顺着山毛榉树下的小道走到大池塘那儿。离我上次那样做已经有四年或者四年多了。全都没改变,依旧与世隔绝,还有在周围的大树下藏匿起来的感觉。老船屋还在灯蕊草中腐烂着。我们躺在草地中间那个小小的凹处,就在野薄荷丛旁边。那里再无别人,我们就像在非洲中部一样。天晓得我亲她亲了多久,然后我站起身,又在附近转悠起来。我很想得到她,想快刀斩乱麻办了那事,只不过我有点提心吊胆。而且很奇怪,我心里还在想着另外一件事。我突然想到有好几年我一直想回来却从来没有回来过。而那时,我离它那么近,要是不过去到另外一个池塘看看那些大鲤鱼,好像会是件叫人遗憾的事,我觉得错过那次机会的话,我将后悔不迭。事实上,我也想不出我怎么在那之前没回来过。那些鲤鱼被我保存在脑子里,除了我谁也不知道,有一天我要去钓。实际上,它们是我的鲤鱼。我真的开始沿池塘岸边向那个方向走去,但我走了差不多十码就转身了。要想过去,就意味着得在纠纠缠缠的刺藤和烂树枝里闯出一条路,可那天我穿的是星期天的最好装束:深灰色套装,圆顶礼帽,带扣的靴子和几乎要把耳朵割下来的领圈。那年头的人们星期天下午散步时就是那个装束。而且我还是很想得到爱尔西。我走回去在她身边站了一会儿。她躺在草地上,手盖着脸,听到我走近,她还是一动不动。她穿着黑裙子,显得——我不知道为什么,有种柔和、顺从的样子,像是某种具有可塑性的物件,想怎样对待她都行。她是我的,我可以得到她,那会儿想要就能要。突然,我不再提心吊胆了。我把帽子甩在草地上(我记得它还弹了一下),跪下去并抱住了她。我现在好像还能闻到野薄荷味。那是我的第一次,但不是她的第一次。你可能以为我们搞得很糟,但并非如此。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大鲤鱼又从我脑子里消退了,实际上,此后几年里,我几乎再也不曾想起过它们。 一九一三,一九一四。一九一四年的春天。先是黑刺梨,然后是山楂,接着栗子树也开花了。星期天的下午,顺着拖船道的一路,风吹着大丛的灯蕊草,结果它们一起摇动,很厚实的一大块,不知为何,就像女人的头发。绵绵无尽的夏日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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