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十五章深情相拥 (第5/5页)
在,沧海桑田,已成陌路。 我还是这么认为。 我很阿莎力地带他去爬山,带他去看碑林,带他去看云海,带他去逛老街,我们甚至还去当年初识的那家书店故地重游,还是那个店面,还是那个老板娘。当我们手牵手进去的时候,她狐疑地朝我们看了好几眼,似是思索了一下,然后,低下头去,继续算她的帐。我们相视而笑,一起看向那个书架,那套书居然还在,我挑衅地看着他,一个字一个字地说:“是-我-先-看-到-的-”他不甘示弱,恶狠狠凑近我的脸,但眼中充满笑意:“是-我-先-拿-到-的-”然后,我们哈哈大笑,惹得老板娘和周围看书的人都瞪着我们。我们吐吐舌头,跑了出来,在街上,牵着手,继续大笑。 那年的冬天,如果路过那个街口,你会看到,一个俊挺的少年,一个傻傻的女孩,手牵手,在一家小小的书店面前,奇奇怪怪地,不顾形象地,大笑着。 很快,我就发现,秦子默在Z市借读的那几年,几乎算是虚度,因为,他是一个路痴,根本不认得几条路,在滔滔人潮中,每每都要在我带领下才能杀出重围。 有好几次,在玩的时候,我们被人流冲散了,都要依靠手机接头,才能重聚。往往,两个人刚放下电话,一转身,才发现原来对方一直就在身后,那种飞奔到一起紧紧相拥的,惊喜中带着埋怨的心情,至今,仍历历在目。 一日,在老街,逛完了古玩市场,我一眼看到久违的棉花糖,不禁垂涎:“子默,我要吃那个。”我指指那个棉花糖摊子。 我喜欢那种大大软软一团一团十分不真实的感觉。 他好脾气地笑:“好好好,我去买。” 在买东西方面,他一向很大男子主义。 一买买了两个。 我手上拿了一个,边走边吃,嗯,棉花糖的味道就是好。 他不吃,微笑着,帮我拿着另外一个。 又到了一个街口。 路边聚了很多人。 我一向生性好奇,爱凑热闹,于是,将棉花糖往子默手中随便一塞,不顾他在后面连声阻拦,飞奔向前,拨开人群一看,咦,卖乌龟的。呵呵,我喜欢。一摸,钱包没带。 我朝紧紧跟过来的子默看了一眼。 他笑着叹气:“买吧。”然后,看看自己两只被占住的手“钱包在右边口袋里,自己拿。” 我掏出钱包,付了钱,欢天喜地抱着那只小小的缸,和缸中那只懒洋洋的乌龟。 刚想把钱包塞回他兜里,心中突然一动,把缸抱到一边手臂,有点费力地翻开里面夹层,摸索一下,咦,yingying的一小片,拿出来一看,一张照片。 一张显然是从更大尺寸照片上剪下来的照片。 因为,上面几乎就是一张脸,头发飞扬,笑得傻乎乎,有点张牙舞爪的脸。 那是我的脸,但是,应该是刚上高中那会儿,因为那时候,我的头发,是短的。 那张照片,显然被保存得很好,因为,还过了塑。 我呆了呆。 我看着他,他脸色潮红。 那神情,像一个小偷被现场捉拿。 我把钱包放回去,思索了一下“子默,你,是不是,应该解释一下?” 我百思不得其解,照片上的人,显然是我,但是,他是如何得到的? 他神情忸捏了一下,不答,头扭向另一边。 想糊弄我,门都没有。 他头转向东,我也跟向东,转向西,嘿嘿,我就跟向西。 如此往复几次,他实在无奈:“好吧,我招。” 我满意地笑,嗯,早该如此。 态度决定一切。 他低头,踢踢路边的石阶:“帮沙沙补课,从她书里拣到的。” 我突然想起来了,高中三年,我们班级活动的次数屈指可数,好容易去了趟千岛湖,沙沙和我不要命地拍了一大堆照片,洗出来之后两人又都不满意,就堆在书架上,看书没书签的时候,随手就去抽一张暂代,然后,夹在书里,再然后,发现已然不知流落何方的时候,就再去抽一张。 我和沙沙一向都这么不拘小节。 那张照片,应该就是沙沙丢失的书签之一。 不过,被他拣到,这种概率,哼哼,应该比被雷击中还要小。 根据合理推定,应该是某人趁人不备悄悄偷的。 看他现在又红又白的脸色就知道了。 我的心中,霎那柔软。 于是,一秒钟之后,我得了失忆症:“子默,帮我抱一下乌龟,快点快点,我肚子饿了,要继续吃棉花糖。” 吃棉花糖能填饱肚子?才怪。 不是没发现有人松了一口气。 即便在这么幸福的时刻,我也很快发现,子默很少,很少,很少提到他的家庭。 我只是从他的只字片言中,知道他家原本在T省,初一的时候和母亲一起搬到杭州,和一向疼爱他的姨父姨母生活,他们并无子嗣,视子默如同己出,关爱有加。 后来,高一时,母亲因病去世,他的全部世界,全部依靠,就是他的姨父母。 再后来,高中时,姨夫心疼因丧母而心情抑郁的子默,联系昔日老同学,将子默转到了这里的扬风中学,希望新的环境,会给他带来多一些快乐。 怪不得他总是一副郁郁不乐,沉默寡言的样子,他很少跟别人交往,路上,看到父母亲带着孩子游玩,嬉戏,他的眼里,总是若有所思地,带着微微的羡慕。 也就怪不得向凡会说,实际上,子默非常非常脆弱。 所以,下意识地,我也从不跟他提我的家庭。 每每我看到他的那种眼神,我的心里,就一阵疼痛。 子默一提起姨父姨母,总是深情依依,感激有加,他实在是个孝顺的孩子。 但是,对于他的父亲,他只字不提。 从来如此。 我也不问,我想,到他想说的时候,一定会说。 只是,没想到… 一周后,子默依依不舍地离开Z市,回到了杭州。 他走了。 我这二十五年来,最最快乐的日子,也被他,随之带走了。 早知如此,当初就应该更快乐一些。 至少,留给今天的回忆,会更美好一些。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