舂秋左传正义_卷三十四襄十九年尽二十一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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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三十四襄十九年尽二十一年 (第7/7页)

《舜典》美舜之功“象以典刑”之下,始云“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窜三苗于三危,殛鲧于羽山,四罪而天下咸服”孔安国云:“作者先叙典刑,而连引四罪,明皆徵用所行,于此总见之。”是言舜初被徵用,先诛鲧而后举禹,故言“鲧殛而禹兴”僖三十三年传曰:“舜之罪也殛鲧,其举也兴禹。”《洪范》云:“鲧则殛死,禹乃嗣兴。”皆言诛鲧乃举禹。而郑玄注《尚书》以为禹治水既毕,乃流四凶。言其先举禹而后诛鲧,既违经传之文,且复于理不当。故王肃难云:“禹治水而后以鲧为无功而殛之,是为用人子之功而流放其父,则为禹之勤劳,適使父殛。舜失五典克从之义,禹陷三千莫大之罪,进退无据,迂亦甚哉!

    伊尹放大甲而相之,卒无怨色;太甲,汤孙也。荒yin失度,伊尹放之桐宫,三年,改悔而复之,而无恨心。言不以一怨妨大德。○大音泰。相,息亮反。

    [疏]注“太甲”至“大德”

    ○正义曰:太甲,汤孙,《世本》纪文也。《书序》云:“太甲既立,不明。伊尹放诸桐宫,三年,复归于亳。思庸,伊尹作《太甲》三篇。”是太甲能自改悔,伊尹复之之事也。

    管、蔡为戮,周公右王。言兄弟罪不相及。○右,王音又。若之何其以虎也弃社稷?子为善,谁敢不勉?多杀何为?”宣子说,与之乘,以言诸公而免之。共载入见公。○说音悦。乘,绳证反。见公,贤遍反,下文“始见”并注同。不见叔向而归。言为国,非私叔向也。○为,于伪反,下不为已亦为子皆同。叔向亦不告免焉而朝。不告谢之,明不为已。初,叔向之母妒叔虎之母美而不使。不使见叔向父。○妒,丁故反。其子皆谏其母。其母曰:“深山大泽,实生龙蛇。言非常之地多生非常之物。彼美,余惧其生龙蛇以祸女。女敝族也。敝,衰坏也。龙蛇,喻奇怪。○女音汝,下同。国多大宠,六卿专权。不仁人间之,不亦难乎?余何爱焉?”使往视寝,生叔虎。美而有勇力,栾怀子嬖之,故羊舌氏之族及于难。栾盈过于周,周西鄙掠之。劫掠财物。○间,间厕之间。于难,乃旦反。掠音亮。辞于行人,王行人也。曰:“天子陪臣盈,诸侯之臣,称于天子曰陪臣。得罪于王之守臣,范宣子为王所命,故曰守臣。○守,手又反,注同。将逃罪。罪重于郊甸,重得罪于郊甸,谓为郊甸所侵掠也。郭外曰郊,郊外曰甸。○罪重,直用反,注同。甸,徒练反。无所伏窜,敢布其死:布,陈也。○窜,七乱反。昔陪臣书能输力于王室,王施惠焉。输力,谓辅相晋国以翼戴天子。○相,息亮反。其子黡,不能保任其父之劳。大君若不弃书之力,亡臣犹有所逃。大君,谓天王。○任音壬。

    [疏]注“大君谓天王”

    ○正义曰:进言于王而称大君,知大君谓天王也。大君,君之大者,故以为天子。《易》云“大君有命”亦谓天子也。

    若弃书之力,而思黡之罪,臣,戮馀也,罪戮之馀。将归死于尉氏,尉氏,讨jianian之官。不敢还矣。敢布四体,唯大君命焉。”布四体,言无所隐。

    [疏]注“尉氏,讨jianian之官”

    ○正义曰:归死尉氏,犹言归死于司败,明尉氏主刑人,故为讨jianian之官。《周礼》司寇之属,无尉氏之官,盖周室既衰,官名改易,于时有此官耳。其司败亦非《周礼》之官名也。

    王曰:“尢而效之,其又甚焉。”尢晋逐盈,而自掠之,是效尤。○效,或作傚,户教反。使司徒禁掠栾氏者归所取焉,使候出诸轘辕。候,送迎宾客之官也。轘辕,关,在缑氏县东南。○辕音袁。

    [疏]“使司”至“氏者”

    ○正义曰:《周官》司寇掌诘jianian慝,刑暴乱,当使司寇,而此云“司徒”者,以司徒掌会万民之卒伍,以起徒役,以比追胥,以此追寇盗,是其所掌获得罪人,乃使司寇刑之耳。

    冬,曹武公来朝,始见也。即位三年始来见公。

    会于商任,锢栾氏也。禁锢栾盈,使诸侯不得受。○锢音固。齐侯、卫侯不敬。叔向曰:“二君者必不免。会朝,礼之经也;礼,政之舆也;政须礼而行。政,身之守也。政存则身安。怠礼失政,失政不立,是以乱也。”为二十五年齐弑光,二十六年卫弑剽传。○弑,申志反,下同。剽,匹妙反。

    [疏]“会朝”至“乱也”

    ○正义曰:经训常也,法也。会以训上下之则,朝以正班爵之义,是会朝为礼之常法也。政待礼而行,犹人须车以载,礼是政之车舆也。《礼运》云:“政者,君之所以藏身也。”言政行于外,身藏其中,政是身之所守也。怠慢于礼,则政无车,无车则政不行,是失政也。君既失政,则身无所守,失政则身不立,是其所以乱也。

    知起、中行喜、州绰、刑蒯出奔齐,四子,晋大夫。○知音智。行,户郎反。蒯,苦怪反。

    [疏]注“四子晋大夫”

    ○正义曰:《国语》阳毕对公“公许诺,尽逐群贼”此谓也。

    皆栾氏之党也。乐王鲋谓范宣子曰:“盍反州绰、邢蒯?勇士也。”宣子曰:“彼栾氏之勇也,余何获焉?”言不为已用。王鲋曰:“子为彼栾氏,乃亦子之勇也。”言子待之如栾氏,亦为子用也。

    [疏]“子为”至“勇也”

    ○正义曰:子斥,宣子也。子能为彼栾氏,待遇其人如栾氏,彼荷子之恩,乃亦为子之勇矣。

    齐庄公朝,指殖绰、郭最曰:“是寡人之雄也。”州绰曰:“君以为雄,谁敢不雄?然臣不敏,平阴之役,先二子鸣。”十八年,晋伐齐,及平阴,州绰获殖绰、郭最。故自比于鸡,斗胜而先鸣。○先二,悉荐反。庄公为勇爵。设爵位以命勇士。殖绰、郭最欲与焉。自以为勇。○欲与音预,下同。州绰曰:“东闾之役,臣左骖迫,还于门中,识其枚数。识门版数,亦在十八年。○枚,本亦作板。

    [疏]“识其枚数”

    ○正义曰:十八年传云“以板数阖”枚谓马挝,以马枚数门扇之板。此云“识其枚数”枚谓门扇之板。彼时数得其数,则二枚不同。今人数物,犹云一枚、二枚也。

    其可以与于此乎?公曰:“子为晋君也。”对曰:“臣为隶新。言但为仆隶尚新耳。○子为,于伪反。然二子者譬于禽兽,臣食其rou而寝处其皮矣。”言尝射得之。○射,食亦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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