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章 (第3/4页)
饭店时,尔玲撞到她意想不到的人——易凡。 她怔住了,呆愣了有一分钟之久。 半个多月不见他了吧?她想不到自己竟能这么久没见到他的面!今天,意外遇见他,她觉得恍如梦中。 两人目光胶着着,易凡有神的黑眸正紧紧的锁住她。 不经意的,易凡瞥见了尔玲的身旁,霎时,他的脸色急逐地变了,整个脸像结冰一样,变得僵硬、苍白、毫无血色—— 此刻,他的心就像被剑刺了一刀般,正汩汩淌着热血。 “白小姐,走吧!”希可看得出尔玲与眼前男子的异样。 尔玲回过神,无声的跟着希可走。 看着尔玲和那男人的背影,一把无名妒火正燃烧着易凡的胸口,窒息的怒气正缓缓的冲上脑门,他知道自己必须开始行动,去挽回尔玲。 尔玲在下一个路口,很抱歉的跟希可道别。 “对不起,方先生,我头很痛,想先回家了。” 也不等回答,尔玲立即拦了车扬长而去。 希可不懂她怎么变得这么快?刚刚她还… 他笑一笑,重心寻回自信心,告诉自己:“虽然我对她来说,只是一个仅有数面之缘的陌生人而已,但是,在第一眼看见她的时候,她给我的印象,就已经是怎样也抹不掉了。我会锲而不舍的,尔玲。” *** 尔玲趴在床上哭了将近一个钟头。 当她看到易凡那一刹那,内心里的翻腾如狼潮般席卷而来。她发现易凡瘦了,而且憔悴了,她好心疼又好难过。 一份又厚又重的失落,刻画在她心里,她想大声的呐喊——不行!她不能再这样下去!在他务了她之后,竟还为他感到心痛…她一定得保有自己呀! 突然地,尔玲站了起来,迅速的拿起电话,拔了熟悉的号码。 “喂,良柔,今天我的心头好纷乱、好困惑,我好想挣脱这些情绪,可是,却一点力也使不上。你知道吗?这些情绪都是因为晚上我见到易凡…”尔玲哽咽地说着。 “良柔,我是不是仍然无可救药的爱者他呢?良柔,求求你告诉我——” 尔玲对着没人回话的电话大声哭喊着,直到对方的管录机带子没了,她才挂上电话,沉沉睡去。 目送尔玲和那个男人离去后,易凡觉得好累、很不舒服,想想很久见到父母,所以他回去看看两位老人家。 “妈,我回来了。” “回来就好。坐,我有些话要问你。”林母说直截了当的问:“听说你们分居了?” 易凡吓了一跳,知道这件事的人不到五个,而这五人当中,没有一个会告诉她的,莫非…是姝曼?!对,只有她!难怪那天来找他时,她会提到父母… 不过,还是想弄清楚。 “谁告诉您的?” “自然会有人告诉我。这种事,想瞒也瞒不了的。” “我们之间发生了一些事。” “男人总是会有应酬,她就不识大体,闹什么分居。”林母语气褊袒儿子。 “妈,话不是这样说的。” “好,那现在你决定怎么办?我看,这样也好,妈帮你作主。” “妈,不要,这一切都是我不好,才惹得尔玲伤心离去。”易凡维护着尔玲。 林母见状,更加厌恶尔玲。 “什么?你把一切过错都往自己身上揽!易凡,你到底有没有一点男子汉气慨?” “妈,您不要瞎揽和。”易凡语气很疲惫。 “你太令我失望了!自从你认识她之后,就开始忤逆我,开始和我唱反调,开始不听我的安排;都是她害我们一家不和的。”林母大发雷霆。 “妈,您应该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您从不去试着了解我为何爱尔玲,只是一味的反对她。妈,我还是爱您,只不过我要爱一个可以与我厮守一起的女人。” 易凡急切的声明。 这么久了,为何mama仍不了解他的心? 林母撇了撇嘴,转了话题“改天你回来,妈介绍你认识王mama的女儿,那女孩刚刚大学毕业,年轻又漂亮。” “妈,您儿子是已婚的男人,我只爱我太太,任何人都比不上她。” “那你认为那个画画的呢?”林母又转了话题。 “她?她只是一个朋友而已,现在已经不联络了。” 易凡想,姝曼果然是碰到他母亲。 “她也不错,你可以…” “妈,这是这个月的生活,您数数看。”易凡从口袋掏出一叠钞票。 林母认真的数着钞票,又不忘叮咛着儿子:“易凡,你的薪水可不能给尔玲管,要自己全权处理,免得那女人背叛你,到头来你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尔玲人很好,不然,我不可能每个月这么多生活费给您。”易凡还是试图说服母亲。 “一个女人家不生小孩又不工作,整天游手好闲的工作,像什么?”林母抱怨的说。 “她的身体不适合工作。” “你不用再帮她说话。”林母固执的说。 “妈,我回去了。”易凡觉得自己回家来真是个错误的决定。 “我才说她两句,你就急着回去…” 易凡将母亲的唠叨丢在脑后,走到户外。抬头望着天,他心中有很多的感触:一个人我婚姻若不好好维护,外在的诱惑会时时的找漏洞钻进来。 *** 一个月过去了。 晚秋,凉凉抽象,带来深深的寒意。尔玲想,这段积极追求成长的日子,到头来却使她失去信心。至今,她已换了四次工作了,最长的不超过五天;她刚才才辞去一个幼教的工作。 今天,她一个人躜躜而行的来到良柔家。 “良柔,我又失业了。”尔玲第一句话就说。 “为什么?”良柔早料到,不过,为了不伤尔玲的心,只好这样。 “我本想好好的去爱那些小朋友的,无奈,我受不了他们整天吵闹,让我没有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