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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二章那故乡那村庄 (第2/2页)
夫,二十郎当岁,一脸的青春痘,只见他走到我身边,接着说道:“欢迎你再来!” 啊?靠,你大爷地,喊住我就为了说这个?我晕了,这混蛋没毛病罢? “我不来,”我摇摇头“你咒我呢是吧?说什么我也不来。” “你一定得来,”他很认真地道“总共是七针,每隔三天打一针。” 这一回,我是真的晕了! 一点寒光, 来自破书房。 多少年? 不曾忘, 那故乡, 那村庄。 无论到何时, 到天老, 到地荒。 永伴我: 写九州, 写四方。 一个夜晚, 曾作诗成河, 填词成江。 神采自飞扬, 精妙世无双。 多少华章, 犹珍藏。 今灯下客, 已冷落, 不见了, 少年郎。 一壶酒, 醉倒在, 大路旁。 最凄凉, 独自一个人, 向苍天, 诉衷肠。 愿我辈: 在明天, 更辉煌。 遥望苍天在上, 看豪情: 依然奔放。 铁笔挥舞处, 尽狂风巨狼, 句句绝唱。 有很多时候我都喜欢一个人独处。只是一个人,什么也不想。一包烟、一瓶酒、或是一首诗、一篇文章。 小草青青、小河弯弯、小路长长、小手牵牵。 龙湖公园。 有微微的风吹,温暖而平和的阳光。公园西面是一条蜿蜒而去的河流,堤岸边有枝叶低垂的杨柳,细碎石子组成各种图案的小路,踩上去很是舒服。 身后不远处是龙一派遣过来的古武门的两名高手,看起来很是普通,像这样的人你在人群中丢一板砖绝对能砸到好几个,如果你看过了他,也会很快忘记。平凡,足够平凡,不显眼。不胖不瘦,不高不矮,但从他们的走路姿势和偶尔显现的凌厉眼神方才露出些许蛛丝马迹,高手,终究还是高手。无论他怎么掩饰,有些地方是无法改变的。 其实我最厌恶的事儿除了陪女人逛街外,还有就是陪女人散步。这中间的区别不过就是一个要当劳力,一个相对来说轻松一些。虽然知道死神手刀未必会对她下手,但吃一堑长一智,哥们儿不能把希望寄托在别人身上啊!只是黄筱琪最近特别喜欢散步,也不嫌累。她非要来龙湖公园,我也没办法。 我不能无视她的坚持,否则她会不高兴。而现在她对付糟糕情绪或者说是对付我的最行之有效的一个办法就是殴打她自己的肚子,目标是那个还没生出来的孩子。然后被我老妈知道之后,她老人家就会有样学样,比葫芦画瓢,回过头来收拾她的孩子,也就是我。 我一面走,一面东张西望。黄筱琪的头靠在我的肩膀上,神情溢满幸福和满足。走了一段路,看见一帮半大孩子正在满头大汗的踢球。我和黄筱琪在草地上坐下来,悠闲的看着他们奔跑,谈笑。 旁边有两个学生模样的孩子抱着一大摞衣服,正在大声谈话,其中一个牛气冲天地说自己也有资格加入中国国家队,并还列举出了十个理由。” 我很认真的听,忍不住乐了。 那孩子说:“第一,我也能不赢球。 二,我也不能带球突破对方球员。 三,对方球员带球也能很轻松的把我晃过。 四,面队对方球门,我也射不进球。 五,我也接不住队友传给我的球。 六,我也不能把球准确的传给队友。 七,在场上,我也会吃口香糖。 八,在场上我也敢骂裁判。 九,输了球,面对媒体我也会潸然泪下,过后又象没事一样。 十,晚上我也经常泡吧,不管输球赢球。” 很好很强大,这少年太有理想了,不得不佩服!看来还是足球的比赛规则不对,如果允许踢人的话,估摸着国猪拿世界杯冠军都不在话下。 天将晨 雷声滚滚震忠魂 震忠魂 倾洒热血 造福万民 熊肝虎胆尚铄金 捷报纷飞传佳讯 传佳讯 今日少年 明朝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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