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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人命关天 (第5/5页)
剩下的问题,就到了戴洪华的身上。 由于戴洪华近年在警界屡建殊功,与会讨论的五位高级警官,有三位都十分赏识戴洪华,既然他肯以性命担保,有人背上黑锅了,何不姑且让他试一试?如果成功,自是大功一件,要是失败,那也是戴洪华的过失。 当然,还有两人持不同意见。 一个是不表态。 另一名三苏订警官大力反对。 他认为大冒险了,让这些“外人”插手本国的事,是对本地警务要员最大的侮辱! 戴洪华力争。 就在这争持不下这际,戴洪华的顶头上司:但洙汀开口表态—— 这件事的责任他也愿意跟戴洪华一齐承担下来。而且,这绝对浊“依靠”外力破案,他属下的干探也一定全程参与其事。 这一来,警察总监就乐于下了一个“顺水推舟”的决定: 在一定的条件下,这件事可依计进行。 几番周折,这“人事担保”才得以批准。 要不是戴洪华在当地警界都有“实力”而若不是他的上司但洙汀在重要关头表示支持,只怕单凭戴洪华,也断无法说放人就放人! 这毕竟是一件大案子! 何况,血案一旦发生,已有人施加压力,使该国至少有两家畅销报纸特别渲染和关注这件事,并激起国人“仇外”甚至“排外”的情绪,甚至还讽嘲警方:“不要因为案子是外来歪风就不敢严办,只敢关起门来打狗,不敢上山打老虎”云云。 而今,戴洪华已经可以保释陈剑谁出来,不过,还是附带了几个条件: 第一,四人里只能保释两人,陈剑谁必是其中之一,其余两人,必须扣押在拘留所里。 也就是说,万一陈剑谁等二人弃保潜逃,警方手上还扣有二人可以“交差” 第二,警方给予陈剑谁三天时间,也就是从开释时间算起,整整三十六小时,要是陈剑谁还找不到证实他们是清白的证据或找不出是谁干下这三宗血腥命案的线索,那么,警方仍然得起诉陈剑谁等四人。 第三,陈剑谁等人不许拥有任何攻击性武器。 第四,陈剑谁二人若有任何行动,都必须要有戴洪华警官或另一警务人员陪同下得进行。 第五,警方暂释放陈剑谁事完全保密,要是陈剑谁行藏败露,警方会当是“在押囚犯潜逃”处理。 条件的确非常苛刻。 “老大,你先不理它。”戴洪华惶恐的说“我再去为你争取。这太委屈您了。” “不必了。” 陈剑谁说“有三十六小时,我们已经有足够的时间把真凶都揪出来了。” 他接受一切的条件。 他质疑的反而是; “为什么但洙汀警官会那么支持你这十分冒险的建议呢?” “因为我跟他投缘。” “这只是理由之一。” “我在他手上立了不少功,但名义上都归了他。” “还有呢?” “他痛恨那两家报馆。” “报馆?是大事宣传警方外荏内厉的那两家报纸?” “便是。但洙汀也不算十分精明强干,不过他有显赫家世,有皇族背景,而且总算也清廉正直,所以在警界很说得了话,担得了事。不过,就是因为他不敢贿赂、不卖毛氏企业的帐,以致他破的案,报纸只字不提,而他棘手的案子,常给穷追猛打。这次。以他‘只愿保住国际面子,不理保护人民安全’为攻击对他,使他异常震怒,决定要好好整治毛氏和‘第九流’集团的人。” “毛家四父子居然连这种人也招惹,可见胆子不小,气焰也真够嚣张了;人一得意便易疏失,看来毛锋便要毁在这儿。” “不过,毛家也有更大的背景罩着,要不然,他也不敢这般横行霸道。假如没有真凭实据,但洙汀还真动不了毛锋这一家子。” “所以,这也是警政界内里的斗争——而我只是一只棋子?” “不止你,我也是。我一直都是。毛锋把赏钱、红包派得整警察总部人人都有。就不甩我们这一组,这一来,我们反而成了‘异类’,成了取笑的对象,有时被迫要‘意思意思’的收取一些。但洙汀就对我说:“你们华人有一句话:“狗眼看人低”我们要好好做些事,不要给这些人小看了!”我想,他就是要争这一口气。” “我无所谓。反正,毛锋他们敢杀顾伯、巴闭和张氏夫妇,又拐却顾影和甘玲。还嫁祸于我们,我无论如何。也会找他们算清这笔帐的!” “对,咱们就把他们打得夹着尾巴逃!” “逃?才不让他们逃呢!偿命,何况死的都是好人——咱们‘不平社’本来要干的是什么!?” “为受到不公平对待的人抱不平。” “对。” “——老大,咱们又联手了。” 我就知道你既耽在警界,迟早会插手此事,所以我们也不避不逃,以免你为难。” “——可惜,惭愧的是,我仍不能为老大和各兄弟们做到什么,也不能全部保释出来。 为都是因为我…太无能。” “怎能怪你!一个华人在本地否界能做到这样出色,已很不容易了。这种情形,人多反而不见得好办事。要比人多,我们四人也抵得上毛氏集团三个儿子和他们的手下。” “…不过,我们只有三十六个小时。” “现在只剩三十五个小时。时间长,未必就好,你看催人交货交稿,多在期限前数天甚至数小时前才全力在赶,如果全部时间都似最后冲刺时的密集运用,那么,人人的成就都当在他目前的五倍之上了!” “那么,除老大以外,只能保释一人出来,您要先保谁出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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