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六章 (第2/3页)
过讨 论外,他从未公开过他的理论,而只是把它藏在私人笔记本里。 她说,你能想像这么多年来一直思考这些理论有多累吗?难怪爸爸要向格利医生求神奇的水疗法。一次,我陪他到莫尔文去。看到他心甘情愿地接受冰水浴和把自己裹在一条冰冷的水淋淋的床单里,以使血液在各个器官间流动,我感到非常吃惊。 对于爸爸身体的不适,我有自己的看法,因为我注意到使他最容易犯病的几种场合。他不仅在有人提起他的理论时会犯病,而且在谈到这一理论的起源时,他也会这样。比如说,1858年,爸爸收到从荷属东印度群岛的来信后就患上了严重的呕吐病,而且久治不愈。信中,阿尔弗雷德鲁塞尔华莱士先生提出了几乎完全相同的理论,连所有的细节都非常相似。爸爸痛苦地说,就那些语句便可以用作自己书中章节的标题。后来爸爸接受了赫胥黎先生和其他人的劝告,鼓起勇气把他自己关于自然选择的理论公之于众,并在林奈协会上与华莱士先生的论文同时提交。接着他极度兴奋地赶着把《物种起源》出版出来。他累得精疲力竭,差点没能完成。不过,之后不久,他真的病了不是因为理论受到了挑战,而是因为两个作者的巧合使他的成就受到了置疑。卑鄙的理查德欧文是爸爸的主要诋毁者之一。他梦想着建一座新的自然科学博物馆。据说他在伊顿帕雷斯的一次餐会上曾说:还有什么比一个孩子有两个父亲让人更难堪呢?有句让在场所有人捧腹的反击是:尤其是其中一个是个大猩猩。 我就不明白,就算是华莱士先生提出了类似的理论,人们也用不着有那种反应啊。或许这种巧合可以看作是其理论有效性的证据,而不是削弱了它的有效性。因为一旦有某种思想开始流传,想撷取它的人就会不止一个。这在自然选择理论方面更是如此,既然它是如此地简洁和优美。不管怎么说,是爸爸的艰苦努力,才使得它具有可描述性和为人们所理解的。我知道他非常敏感,他痛恨一切的争议,包括《笨拙周报》中的漫画和《名利场》里令人恐怖的素描。当他发现华莱士先生几乎没得到人们的承认,或是觉得人们可能以为他本人想否定华莱士先生的优先权而又有点事与愿违时,他感到极为不安。 我希望我的父亲出去旅游一下。我认为没有什么比一片片新的视野更能抚慰人紧张烦躁的神经了。但近来他连伦敦也懒得去,而且固执地拒绝考虑穿过海峡到欧洲大陆去。对于一个年轻时候周游世界、曾在异域有过如此多冒险经历的人来说,这似乎很让人难以理解。前不久,小猎犬号的3个老船友来唐豪斯住了一个周末。爸爸弄成那个样子,几乎和他们没有呆上10分钟。后来哥哥伦纳德在花园里遇到他,他们便一道散步到草坪那边去了。听他讲,爸爸突然一句话不说,脸上带着恐惧的表情转身就走。这给伦纳德印象极深。他后来给我说:当时我脑中闪过一个强烈的念头,觉得他希望自己干脆死掉算了。 1865年1月20日 我原想说我们在唐豪斯的生活改善了,但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的家就像一个疗养院。爸爸又开始自己做水疗了。他甚至把15年前约翰路易斯在屋外搭的一个棚子都用上了。那是一个简单的新奇玩意,就是在屋外水井边做一个能装四五加仑水的锥形容器,然后把它悬在屋顶上。爸爸在里面脱掉衣服,然后拉一下一根细绳子,水就从头顶带着巨大的压力倾泻下来。有时,霍勒斯和我在外面都能听见喘息和呻吟声。别人还会以为里面的人快死了呢。我们等了5分钟。这时爸爸又穿戴整齐冲出来,一副快冻僵了的痛苦的样子。我们中的一个人通常会同意陪他沿着沙道走几圈。所谓沙道,是我们屋后面连接花园尽头的一条小路,是他修来思考问题时散步用的。 两天前,我和爸爸吵了一架。我无意间来到他的书房,拿起他通常放在披风上的短棍。那是一根一英尺略长的线匝,两端有金属握柄,非常沉,可以用作工具,必要时还可用作抵御野兽的防身武器。他把它保存下来,作为在南美呆过一段时间的纪念品,因为他在那里考察时常常把它别在腰带上。爸爸突然走了进来。他看见我拿着棍子,走上来就是一阵训斥,说他说过叫我绝不要碰那东西。但我敢肯定他绝不是因为这个才这样生气的。接着,他又变本加厉地责骂我是个小间谍。这句话让我非常伤心,更让我一下子无言以对。我放回短棍,一言不发。当我从他身旁挤过去走到门口时,我猛地转过身,说了些很难听的话,也就是说我觉得他不可理喻、恶毒。艾蒂听到我骂爸爸,于是告诉了mama。mama说我必须道歉,要不就别想吃晚饭。我选择了后者。我一个人呆在房间,没去参加每天晚上在客厅的聚餐。我试图使自己阅读那位数学家写的新书《艾丽丝漫游奇境记》。但开始的时候,我心里非常地不安,根本没法集中于书中内容。不过后来,我发现自己完全被它迷住了。有时,我觉得自己就像是艾丽丝:我发现自己与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好像我自己也掉进了一个兔子洞;有时我又觉得自己有20英尺高,能看到其他任何人看不到的东西;而还有些时候我又非常恐惧,觉得自己只有老鼠那么大,不得不到处跑,以免被人踩着。 1865年1月22日 一次,我偶然听父亲断言说:一个优秀的科学家就是一个探寻大自然足迹的侦探。我可能不是科学家,但说起来也好笑,我认为自己肯定能成为一个出色的侦探。 说老实话,我一直在搞间谍活动虽然我并不喜欢用这个字眼。我之所以这样做,是 因为一旦我的好奇心被激发,我就难以自已。当很多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最喜欢的就是躲到一个不易被人发现的地方,偷听他们谈话。这是了解外面世界的惟一途径,而且远比《埃德蒙顿评论》和《泰晤士报》有趣。我就是这样才知道令人震惊的巴拉迪与布拉德利谋害可怜的小乔迪伯吉斯的案件的。他们把他的衣服脱光,然后在一条河沟里用棍子打他,直到他不能动弹为止。其中一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