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_卷六十二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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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六十二 (第8/11页)

所征之金银。如今因国家经费不足,急于向民间征派。臣等以为:番舶之货,应用为国用,以减轻人民负担,所欠之价款,等国家财政充足后再说。

    “太庙中的君王牌位,是祖宗神灵之所在。国家以孝治天下,四时祭祀,成为重典。近来仁宗皇帝、皇后的金质灵牌被盗,至今尚未破案。这样非常之事,捕盗官兵却不受惩罚。臣等认为:百姓被盗,应捕官兵,尚有三限不获之罪;监察官吏和主管官员,若失官物,也有失于检点之罪。今帝后灵牌被盗,应治太常之罪,对于他们的属吏请予赦免。

    “国家财赋,皆出于民,官府应量入为出。近来建立西山寺,损军害民,费财以亿万计。所用刺绣旗幡,系逼迫江浙郡县男女数年赶制而成,人民怨声载道。近虽已有明诏罢去,但仍闻jianian人乘机奏请恢复,谣言四起,群情惊骇。臣等以为:仍须遵行前诏,取信于民,凡建造、刺绣等事,不是日常所需者,一概罢除。

    “人有冤情,必当昭雪,事有曲直,尤当明辨。平章政事萧拜住、中丞杨朵儿只等,横遭铁木迭儿诬陷,没收其家产以分赐别人,闻者叹息。近奉明诏,归还原来财产。子孙奉祀的家庙修理草草完工,还未及安顿,却又以其家财仍赐予原来那些人,只给予物主少数钱,实与再度没收无异。臣等以为:应如前诏,将家财归还原主,只给那些受赐者适当的赏钱,则必人无怨言。

    “国家以德治天下,以刑防jianian邪。若刑罚不立,犯上作乱之人日多,虽有智士能人,亦不能禁止。近来也先铁木儿之徒,遇朱太医妻女,强行与之jianian宿馆所。被揭发后,有关衙门以他们正扈从皇帝至上都为辞,不加追究。宫阙之下竟如此肆无忌惮,京师百姓又惊又愤。像这样京师何能为四方榜样?臣等认为:应遵行世祖成法,令有关衙门将也先铁木儿之徒,以强jianian罪审判处治。臣等还以为:天下被囚禁的犯人中,难免有受冤屈者,方今盛夏之时,应命省台选官去逐一审查,重刑正法,轻者开导,疑案则评审上报。边镇利病,宜命行省、行台查究,兴利除害。广东、海南守边士卒,病者给粥给药,为国捐躯者,每人给钞二十五贯,责令所在官府及同乡将其尸骨送回家乡。

    “每年各地岁贡有一定的制度。广州东莞县大步海及惠州珠池,自大德元年(1297),在jianian民刘进、程连花言巧语蒙骗下,分派。。户七百余家采珠,由官府给粮,三年一采,仅获小珠五两六两,而入水为虫鱼伤死者甚多,于是罢珠户为民户。其后同知广州路事塔塔儿等,又怂恿失列门创设提举司监采,廉访司极称此举扰民,复罢提举司,仍由各地官府监采。不久,内正少卿魏暗都剌假传圣旨,驰令广州督采,费财疲民。臣等建议:若非原来规定,请一概停止,遣民归家。

    “善良者死于非命,国法当为昭雪,铁失杀帝谋反,学士不花、指挥不颜忽里、院使秃古思,皆无罪而被处死,至今未受表彰及追赠官爵;铁木迭儿专权之时,御史徐元素及贾秃坚不花之属,惨遭杀害,其冤屈均未为之申辩昭雪。臣等以为:对死者应追赠官爵,对其子孙加以优待,且命刑部及监察御史调查其他受冤屈者,如实上报。

    “政出多门,自古以来都是要防备的,如今朝廷内外增设官署,官多俸多。本一介平民,突然成为官吏,这样的事日益加多,军民俱受其害。治国首先在于安民,安民的办法,最紧要的是节省不必要的开支,裁汰多余的官员。世祖设官分职,俱有定制。自至元三十年(1293)以后,官员的迁升,官衙的创设,越来越多,虽曾奉旨审查,该减则减,该降则降,然侍卫各私设官署,攀附权贵以保俸禄,圣上旨令无端中止不行。至英宗时决心裁撤崇祥院、寿福院所属之十三署,徽政院断事官及江淮财赋机构六十余署。不幸英宗被害,其他地方和部门未能按诏令裁撤减员。近又奉诏:一切均遵行世祖成法,若虚文敷衍,延误岁月,必无实效,有违圣旨。臣等建议:应明令朝廷内外军民,凡添增官员不合世祖规定者,及至元三十年以后迁升增加的冗员,自诏书送到之日起,一律裁并罢除;近侍之臣不得巧言奏免,不该升迁者不得随便升迁。历朝斡耳朵(行宫)所设之长秋、承徽、长宁寺及边镇屯守机构及其官员,当另行议处。

    “自古圣君,只要全心全意致力于国事,便可感动天地鬼神,最初未曾求福于僧道,因为这样会有害于人民和国家。以至元三十年为例,打醮拜佛的事只有一百零二起;大德七年(1303),再设功德使司,打醮拜佛达五百余次,今年又有增加,明年又援为例,共计已增至四倍以上。僧徒买通皇宫卫侍,举行佛事、算卦,欺蒙皇上,奏请增修庙宇,施舍财物,他们还自称侍奉、传奉,官府不敢过问,且争先向他们供给一切。佛教以清净为本,不追求世间财物,而僧徒贪图利益,自违教义,每办一件佛事,所费金银钞币不可数计,为此每年花费钞数千万锭,比至元时期增加数倍。凡所供之物,僧徒悉为己有,所施舍的钱钞,均为民脂民膏。而这些僧徒纵其所欲,用以畜养妻子,行为不正,亵渎天神,如何求福?近年来佛事日繁,而历朝皇帝在位不久,以致灾祸连年,求佛不灵于此可见。臣等以为:应罢除功德使司,凡在至元三十年以前,及历朝忌日打醮求佛的事,除宣政院主持者外,其余一概减免;皇帝侍卫之臣,不得巧言奏请,妄增名目,若有特奉、传奉,随中书省奏准后施行。

    “古今帝王治国理财,首先要讲求节用。侈用则必有损财政,财政损则必有害于民;国用不足则必多向人民征派,如盐课增价之类,皆为害民的措施。近年来许多游手好闲之徒,任意投身于京师警卫,有当宦官的,有做纺织刺绣的,有做太医的,有做阴阳先生的,不可胜数。一人投身于官府,全家免除徭役。这些人一年所花费的财物,向数十户征收的赋税还不足以供给,可见其耗国财损民利之甚。臣等建议:宫廷宿卫所养的女婢,应按照世祖时所规定的人数,多余的全数裁汰。

    “阔端赤牧养马驼,每年有规定,其分布于郡县亦各有定数。但宫廷宿卫近侍委交养马官役使百姓放牧,这帮人无所拘束,强占百姓房屋,令百姓供饮食,还残伤桑果,私卖饲料,以致瘠损马驼。大德中始责令州县正官监视,盖暖棚,建马槽饲养。至治初又散于民间畜养,其害如前。监察御史及河间路守臣多次报告下情。臣等认为:应实行大德年间的设槽饲养之制,仍令州县正官监视,拘束宿卫所属之养马官,成为定制。

    “兴兵打仗,不是好事,特别是擅开边衅,非国之福;蛮夷无知,缺乏圣王教化,得之无益,失之无损。至治三年(1323),参卜郎为盗,其初不过是劫杀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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