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七十三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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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七十三 (第5/6页)

望,如何乔新、刘大夏、倪岳、戴珊、张敷华、林俊诸人,以任国事。则贼将望风远循,而边境可无忧矣。”帝以言多诋毁,切责之。寻乞大同增置台堡,以闲田给军耕垦,不征其税。江西岁饥盗起,请简巡抚,黜有司贪残者。又请筑京师外城。所司多从其议。再迁吏科左给事中,擢湖广参议,坐事降山东佥事。

    正德四年闰九月召为光禄少卿,旋改尚宝司卿。其年冬,与通政丛兰等出理边屯,世忠往蓟州。明年奏言:“占种盗卖,积弊已久。若一一究问,恐人情不安,请量为处分。”从之。刘瑾败,言官劾其尝请清核屯田,助瑾为虐。世忠故方鲠,朝议宽之,得免。再迁大理少卿。八年擢右佥都御史巡抚延绥。寇在河套,逐之失利,乃引疾归。

    赞曰:明至英宗以后,幸门日开。传奉请乞,官冗役繁,用度奓汰,盛极孽衰,国计坐绌。李敏诸人斤斤为国惜财,抵抗近幸,以求纾民。然涓滴之助,无补漏卮。国家当承平殷阜之世,侈心易萌。近习乘之,糜费日广。《易》曰:“节以制度,不伤财,不害民”,又曰“不节若,则嗟若”,此恭俭之主所为凛凛也。

    部分译文

    李敏,字公勉,襄城人。景泰五年(1454)进士。授御史职。天顺初年,李敏奉英宗之命安抚平定贵州的少数民族。任务完成后,回到京师,以巡按御史职巡视京畿。由于苏州运粮饷道途经海口,船多翻沉,李敏建议另开河道直达苏州,以避海路之险,军民觉得十分便利。

    成化初年,李敏在有力者的推荐下,越级提拔为浙江按察使。后调任湖广按察使,并历任山西、四川左、右布政使。成化十三年(1477),升任右副都御史,巡抚大同边塞。当时外敌骑兵出没塞下,sao扰杀害驻防守军,李敏挑选一批壮士潜伏在城堡上,采取突袭的方式擒获了来犯敌人。李敏还督修边墙壕堑,加强防御,从此外敌不敢轻易来犯。十五年,召为兵部右侍郎。又过了四年,李敏因病回家休养。当时,河南发生大饥荒,李敏上疏条列救荒事宜。皇帝下诏让李敏以左副都御史职巡抚保定等府县,二十一年,改任漕运总督,不久升任户部尚书。

    此前,李敏在大同,见到来自山东、河南的转运粮饷者,他们路途遥远,耗费巨大,于是李敏命人进行会计核算,除每年需要的粮食供应外,其他饷粮改为输送银两。百姓轻便易带,而边关将士也得以有余钱置办军装,军民两便。至此,并请畿辅、山西、陕西州县每年输送边粮者,每粮一石折征银一两,以十分之九输边,并依时价折算军饷,有余银就招商购粮以作军储,皇帝表示同意。自此北方春秋二税都折银两,这件事是自李敏开始的。崇文门宣课司税,大多为权势之人所侵吞。李敏根据马文升的谏言请增设御史专门监视崇文门税课事。御史陈瑶指斥李敏聚敛,李敏两次上疏请求辞职。皇帝好言慰留。贵戚请空地及鹰房、牧马场千顷,李敏坚执不同意,事才作罢。

    宪宗末年,宦官、佞幸多得赐庄田,这些人得罪之后,一般都辞去庄田,罪情严重的剥去其庄田,然而并没有交百姓耕种。李敏请招佃耕种,每亩征税银三分,皇帝同意,然而其他庄田依然如故。逢京师发生大水灾,李敏就极力陈述利害,说:“畿辅现有皇庄五所,占十一万二千八百余顷;勋戚、中官庄田三百三十二所,占地三万三千一百余顷。官校招无赖作为管庄的庄头,他们恃势夺人牲畜、田产,伤人性命,侮辱妇女,百姓为之痛心,这是灾异发生的原因。皇庄始于正统间,那时因诸王没有封藩,就据空闲地设立庄田。诸王去藩地后,庄田仍归官府,后代沿袭这种做法。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何必另设皇庄,请尽数革去庄户,让百姓佃耕,每亩一概征税银三分,用作后宫的各项开支。这样虽无皇庄之名,却有充足的财用之效。至于权贵政要诸人的庄田,也请选择佃户领种,由专门机构课税,然后由庄田拥有者到专门机构去领取田税。如此可能愉悦民心,化解矛盾,再没有比这更有效的办法了。”建议并没有采用。

    南京御史与守备太监蒋琮相互攻击责难,御史都被逮捕贬谪,而蒋琮依然在位。李敏两次上疏谏争,都不听。弘治四年(1491),得病请求退休,孝宗派御医为他治病。不久,又力请退休,于是以叶淇代为户部尚书,下诏李敏由公车送归,未到家乡就病死了。赠太子少保,谥号恭靖。

    李敏生平注重德行,所得的官禄赐赠都给兄弟、故旧。在乡隐居时,于紫云山下建读书堂,收集图书数千卷,与学者讲习。巡抚大同时,他将书室献给官府,皇帝赐名紫云书院。大同孔庙没有雅乐,李敏奏请朝廷,如制颁给等。

    叶淇,字本清,山阳县人。景泰五年(1454),考中进士。授予御史职务。天顺初年,权臣石享在皇帝英宗那儿说了叶淇的坏话,叶淇被送交有关部门审理,但调查审讯并没有获得他违法的证据,叶淇被贬为武陟知县。成化中年,渐次升为大同巡抚。孝宗即位,召叶淇为户部侍郎。弘治四年(1491),叶淇接替李敏为户部尚书,不久加太子少保衔。当时发生了吐鲁番攻陷哈密的事件,边防官员请求给哈密遗民衣食供应,并将他们安置于内地。叶淇说“:这是给自己留下祸患。”停止了这项奏疏。不法之徒献纳大名田地为皇庄,叶淇谏议将这些田地交给有关部门处理。宦官龙绶请开银矿,叶淇不同意,孝宗听从了叶淇的意见。不久,龙绶又请求长芦盐引票二万引,在淮南淮北两地出卖,以供应宫廷织造费用。叶淇极力谏争,孝宗竟没有接受。

    叶淇执掌户部六年,正直信实而有原则,能够为国家节约财政开支。每次朝廷议论用兵,叶淇总是持不同意的态度。叶淇还改变了由商人输粮于边的开中之制,命令淮地商人输银代粮,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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