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_章五十六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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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章五十六 (第7/13页)

千余引。

    弘治时期,广东如同旧时,海北一万九千四百余引。

    万历时期,广东小引生盐三万零二百余引,小引熟盐三万四千六百余引;海北小引正耗盐一万二千四百余引。

    盐有生有熟,熟盐价格高,生盐价格低。

    广东盐流通于广州、肇庆、惠州、韶州、南雄、潮州六府。

    海北盐流通于广东的雷州、高州、廉州、琼州四府,湖广的桂阳、郴二州,广西的桂林、柳州、梧州、浔州、庆远、南宁、平乐、太平、思明、镇安十府,田、龙、泗城、奉议、型五州。

    每年交纳太仓盐税银一万一千余两。

    四川盐井管辖盐课司十七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盐一千零一十二万七千余斤。

    弘治时期,办盐二千零一十七万六千余斤。

    万历年间,办盐九百八十六万一千余斤。

    盥流通于四川的成都、叙州、顺庆、保宁、夔州五府,潼川、嘉定、广安、雅、广元五州县。

    每年解运陕西镇盐课银七万一千余两。

    云南黑盐井管辖盐课司三个,白盐井、安宁盟井各管辖盐课司一个,五井管辖盐课司七个。

    洪武时期,每年办大引盛一万七千八百余引。

    弘治时期,各井多少不一。

    万历时期与洪武相同。

    盐流通于境内。

    每年纳入太仓盐课银三万五千多两。

    成祖时期,曾经设置交陆提举司,此后交肚失去,便罢除。

    辽东盐场不设官府,由未取得正式军籍的军人办理煮盐,招来商人换取粮食以供军用。

    凡是大引四百斤,小引二百斤。

    盐生产的情况不同。

    解州的盐,是经风水凝结获得。

    宁夏的盐,在地面刮起就能得到。

    淮、浙的盥,煮熬咸水获得。

    川、滇的盐,向地下掘井汲取出来。

    闽、粤的盐,积卤水获取。

    淮南的盐,由煮熬获得。

    准北的盐,由日晒获得。

    山东的盐,有的由熬煮,有的由日晒获得。

    这是大致的情况。

    明代的盐法,没有什么比盐商输米运盐专卖的开中制度更好的。

    洪武三年,山西行省建议:“大同的粮食储备,从陵县运到太和横,道路远费用多。

    请求让商人向大同仓交纳米一石,太原仓交纳米一石三斗,给予淮盐一小引。

    商人卖完,便以原来给予的货单到所在的政府主管部门缴纳。

    如此转运费便节省下来而边防储备充足。”皇帝听从其议。

    招来商人输入粮食而给予盐,造就叫做开中。

    此后各行省边境,多招商输粮换盐作为军队储备。

    施行盐法与谋划边防,相辅而四年,制定开中盐的条例,输送米到临濠、开封、陈桥、襄阳、安陆、剂州、归州、大同、太原、孟津、北平、河南府、陈州、北通州等粮仓,计算道路远近,从五石到一石有差等。

    先后增减,则规定不一,大都根据时局缓急,米价高低,中纳者有利与否。

    道路远地方险,便减少而使其轻。

    编制验对的符契和存底的簿册,发布给各布政司和都司、卫所。

    商人交纳完粮食,书写所交纳的粮食和应该支付的盐数,带着凭据到各转运提举司照数目支领盐。

    转运诸司也有存底的簿册与之比照,验对凭据相符,便按数目给舆盐。

    商人卖盐有一定的地方,刊刻在铜版上,卖私盐的犯罪至死,伪造盐引的如同其罪,盐与盐刊分离,便按私盐论处。

    明成祖即位,因北京等卫粮食缺乏,全部停止天下输粮换盐,专门在京卫交纳米以换盐专卖。

    祇有云南金齿卫、楚雄府,四川盐井卫,陕西甘州卫,如同旧时交粮换盐出售。

    没有几年,京卫的粮米充足有余,而大军征伐安南多费用,甘肃的军粮不够用,百姓疲于转运。

    到安南新来归附,粮饷更加难以为继,于是各所又招来商人轮粮以换盐,别的边地又依次实行。

    仁宗即位,因钞法不流通,商量收敛的办法。

    户部尚书夏原吉请求命令有钞的人家纳钞换盐出售,便制定了各盐司纳钞换盐的绦令规则,沧州盐一引三百贯,河东、山东碱半,福建、广束一百贯。

    宣德元年,停止纳钞换盐的规定。

    三年,夏原吉因北京官吏、军队、工匣的粮饷不能支付,分条上呈预备策,说:“以粮换盐的旧有规则太重,商人很少来换盐,请求重新制定。”于是制定每引从二斗五升至一斗五升各有差等,招来商人输送米于北京。

    户部尚书郭敦说:“以粮换盐的条令规则已经减轻,而商人前来换盐的很少,请求以十分作为标准,六分支付给输送米到京城粮仓的人,四分支付给辽东、永平、山海、甘肃、大同、宣府、万全已输送米的人。

    别处输粮换盐全部停止。”又说:“洪武年问,交粮换盐销售的客商因时间久远而死亡,代替支取的人多虚假冒充,请求按照盥引给与钞十锭。”皇帝都听从其请,而命令加倍供给其钞。

    甘肃、宁夏、大同、宣府、独石、永平道路险阻适远,到那里交粮换盐的人很少,允许寄居在那里的官员和没有取得正式军籍的军人有粮食的家庭输纳米、豆以换盐。

    垂统三年,宁夏总兵官史昭因边防军队缺马,而延庆、平凉的官吏军民多养马,便上奏请求交纳马匹以换盐。

    上等马一匹给与盐一百引,次等马一匹换盐八十引。

    随后定边各卫递增二十引。

    此后河州交纳马以换盐的,上等马换盐二十五引,中等马减少五引;松潘交纳马换盐的,上等马换盐三十五引,中等马减少五引。

    后来,又如同开初的制度。

    交马换盐开始的时候,验马便掣盐。

    后来交纳银给官府用以买马,银纳入布政司,宗禄、屯粮、修边、赈济辗转开支,银用光而马不到,边防储备也从此匮乏。

    于是招来商人换取淮、浙、长芦的盐以交纳粮食,命令甘肃交粮换盐的人,淮盐占十分之七,浙盐占十分之三。

    淮盐只交纳米麦,浙盐兼收豌豆、青稞。

    因为淮盐价值贵,商人多趋往,所以命令淮、淅盐兼换。

    明朝初年依照宋、元旧有制度,所以优待照顾灶卢很丰厚,给予草场以供应打柴采摘,可以耕种的土地允许开垦,仍免除其繁杂的徭役,又供给工本米,每引盐一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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