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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契约 (第1/3页)
第十二章 契约 刘备若有所思地抚摸着下巴,说:“入秋了,虽说今年休耕,但还是有很多农活要做,果木采摘、水渠修整、房屋优秀缮…五十余万大军驻扎于此,日费縻多,符皓(田丰)登记军功之后,分批遣散民壮,泰山民壮嘛,精选出两个军团,让他们全部随第三军团回防平阴,命令鲁肃,做好攻击吕布的准备。” 刘备看着田丰、田畴补充说:“至于此次出征的功赏嘛,告诉他们,今年四郡免税,此为普赏,个人的奖赏嘛,等军功整理完毕再说。嗯,带郭嘉上来,我要和他聊聊。” 不一会,郭嘉带到。 此是,田畴出门整理军备,田丰陪坐在刘备身边,典韦持剑而立,站立在刘备身后。 “奉孝(郭嘉),昔日你到邺城访我,我正出征西河未归,今日你至泰山访我,我恰好征伐西河归来。三年时间,我们走了一个大轮回,今日终于见面了。有一个好消息告诉你,西河匈奴左部已经不存在了,至于匈奴右部嘛,我部下两员大将正在展开攻击,也许,就在我们说话之际,匈奴右部也消失了。” 刘备志满意得,微怒着问:“昔日郭兄到邺城,听说我在西河遇小挫,遂不告而别,莫非郭兄以为我胜不了匈奴?” 傲然地看着郭嘉,刘备大笑着说:“若是昔日郭兄在邺城多留几日,今日岂会成为阶下之囚?” 郭嘉冷冷地看着刘备,脑海中组织着词句,打断了刘备的自我陶醉:“阶下之囚?此话如何说起?我主身为兖州牧守,巡视泰山诸郡,却无端遭你围攻,我今被扣于此,阁下竟敢提到这个‘囚’字,擅禁朝廷大臣可是死罪,阁下以何罪名囚禁我?” 刘备朗声长笑,典韦、田丰也忍不住,低下头来,无声地抖动着肩膀,田丰更是低声嘟囔:“釜中游鱼,还要询问什么罪名?” 郭嘉毫不退让地盯着刘备,刘备心中暗叹:说到对我的了解,田丰显然不如素不相识的郭嘉,人常说:郭嘉的计策总是针对个人的性格下手,故而有鬼神莫测之威,现在看来,果真如此啊! 郭嘉这一句话即暴露了他对刘备性格的研究,刘备欲树立依法治国的典范,自己做事从不肯凌驾于法律之上,从不肯为后人留下恶劣的先例。郭嘉从这一点上攻击刘备,刘备不得不应招。 “孟德兄败退泰山,几十万大军灰飞烟灭。如今,陶谦、陈登迎击于前,黄忠追杀于后,兖州叛乱四起,根据地已失,我此刻欲灭曹,就如同碾死一个蚂蚁。”刘备语气一转:“孟德兄昔年曾与我签订过互市协议,同意在领地内共同遵守契约法,怎奈,他以种种借口,未推行此法。如今曹孟得罪已经到了这个地步,不知他愿不愿意,在契约法的基础上进行公平交易?” 刘备这话分明是在暗示有放走曹cao之意,郭嘉心中一喜,脸上不露声色,仍执拗地追问:“玄德公并未回答我的问题。” 刘备嘴角上浮现一抹微笑:“我刚才说的话,看似离题万里,其实正在回答你的问题。” 郭嘉略一迟疑,再问:“公且说得再清楚些。” “三年前,陈群曾上书要求改革吏制…这个陈群是你们颖川人,你肯定认识…而后,青州根据陈群的建议,确定了官府的行政宗旨和官吏的职权范围,这个宗旨就是契约精神和契约主张。 契约法的精髓是:权力和义务是相伴而生的,本着公平的原则,任何一方无权要求对方单方面履行义务,而不给予对方相应的权力。 这个道理简单地说,就是:买方付了钱,就有拥有货物的权力;卖方交出了货物,就有权获得相应的收益。权力和义务是相对的,一方的义务正是对方的权力,一方该享的权力就是另一方该尽的义务。“ 郭嘉露出迷惑的神情,再问:“玄德大人此话,我怎么觉得离题还有九千里。” 刘备微笑着说:“不远了,已经近了一千里,下面的话,就直接说到本题了。 泰山郡向我纳了五年税,泰山百姓既然纳了税,就必须享受到我青州官府提供的产品…这产品有三种:公正、公众服务、公众安全。 曹军入境,沿途向郡县索要粮草无数,毁人家园无数,泰山郡百姓依据契约精神,提出自己的契约主张:要求青州官府兑现他所提供的产品。我青州政府不仁不让,必须出兵泰山。泰山归属谁,那是另外的问题,我入泰山是为完成交易而来。“ 郭嘉惊诧莫名,问:“照玄德大人这一说,百姓与官府之间,倒成了交易中的买方和卖方了,怎么可能这样呢?玄德会请再解释一下。”刘备手抚着椅脊,循循善诱的答:“百姓纳税,是为了获得一种秩序,一种公平竞争的程序,是为了获得一种安全环境,一种无忧无虑生活的安全环境。这是依据契约精神,百姓在履行纳税义务之后,,必须享受到权力;也是官府在享受收税权力之后必须履行的义务,官府的设立正是为了保障百姓的权力,百姓之所以愿意纳税也是为了享受到这权力。 官府提供的三个产品都是百姓花钱购买的:其一为公正,所谓公正,就是律法之下,人人平等,同罪同罚;每个人都有获得成功的相同的机遇,不管他的出生和种族…这与孟德兄“唯才是举”的主张相同;还有就是同功同赏,无论出生和种族,相同的付出必须获得相同的收益,此所谓公正原则。“ 郭喜插嘴说:“同功同赏?不同的贡献怎么量度比较?如何保证这公正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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