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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一七章公仆良心上 (第3/4页)
避害产品的价格竞争。受害者将选择风险和成本最低的避害方式,避害的价格由此确定。 总之,就象他在悬圃县这些年来打掉的那些黑社会一样,肖子鑫明白“抄手拿佣”也好,代理费也好,从受害者的角度,都是消灾避害的费用,都是对破坏力量的赎买。从加害方的角度,都是无中生有,强横加害,挣的是破坏钱。 他是个聪明才智的人,他当然清楚这笔钱不是对生产要素的报酬,而是“破坏要素”参与资源分配所得的份额。 农民,土地要素的报酬叫地租,资本要素的报酬叫利息,劳动要素的报酬叫工资,破坏要素的报酬应该叫什么? “tnnd!” 又是大半夜没睡,根本睡不着,肖子鑫他们到了巴沟镇之后,几乎是把派出所的所有房间都占领了,前院后院,大家将就着打地铺,凑合着挤着睡觉,没办法,经费有限,肖子鑫他们领导凑的那点有限的钱,用在大家吃饭上还坚持不了几天,又没有后续财政支持,只能勒紧裤带,过一段艰苦的严打生活… 考虑到上午一大早就在大街上亲眼到有人拿刀砍人,让他联想到暴力与流血的必然关系,考虑到生命与生存资源的互换关系,事实上这就是血淋淋现时版的巴沟镇“血酬” 这个想法与老不信们对社会、对当地治安恶劣的认识是一致的。在江湖黑话中,钱就不称为“血”钱多就是“血旺”;送钱叫“上血”每天送的陋规叫“日血”每月送的陋规叫 “月血”总之,把破坏要素之所得称为“血酬”真的是比较贴切。 可破坏力毕竟不是生产力,血酬是第二性的东西,血酬的价值决定于所能损害的正面价值。 当地人生活很苦,生存资源是分层次的,所谓“身外之物”只能用来称呼那些生存必需品之外的金钱货物,这条界线之内的则是“等身之物”那是养生活命之物,甚至是命根子。在饥寒交迫濒临死亡额来,寥寥衣食就意味着性命本身,绝非身外之物。这道界线是一条“命——物等价线”博命换物就可以视为等价交换。 此线之下的人行为特征,就是追求生存机会的最大化。 突破越深,交换之利越大;突破越广,博命之人越多。庞大的“博命集团”的存在,这些年来养育了大大小小的黑社会性质的犯罪团伙和恶势力范围,不断制造这个集团的社会机制的存在,这才是解释市委书记及其市委其他主要领导为什么如此重视,突然决定调肖子鑫到大国县出任新公安局长,理解大国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难有成效的核心要素。 正如“卖命”这个常用词所表示的那样,生命和生存资源之间的交换关系早已得到大众的深刻理解。 什么叫做犯罪?就是拼过命的必定都有饭吃。 呵呵…“革命”者大体上都是博命者。 加上大国县尤其是巴沟镇、八岔乡地处煤矿、林业资源丰富,资源分配必定遵循某种规则,必定发展出某种规矩。在中国历史上“横规矩”一直担负着资源分配的重担,据此分来的资源,便是不断改头换面、与时俱进、因地制宜的“血酬” “血酬”和“横规矩”并非一无是处。从老百姓的角度说,流寇不如土匪,业余土匪不如专业土匪,短期捞一把的专业土匪又不如土匪世家;真把一块地盘当成自己的家产了,反而不肯胡乱糟蹋了。为了追求长期利益的最大化,狼群也要调整自己与羊群的关系。 而巴沟镇的个人承包与企业承包之间、还有各种不同类型的犯罪团伙之间,非常复杂“干股”就是企业无偿赠送的股份,但还不如“硬股”更准确。“硬股”这个概念和“卖命”的说法一样,蕴涵着造词者和用词者对这种社会现象的透彻理解,是地道的中国思想和民间智慧。 这种智慧在当地民间又有创新:如黄股——资金股、白股——技术股、红股——实权人物的干股、黑股——送给黑势力的股份,以及“权力股”、“好汉股”等等。 “硬股”是“血酬”在股份制中的存在形式。 这种东西的存在,勾勒出大国县——或许也是中国“成事要素”的常规范围,反衬出官府提供的公共安全的欠缺。 要在这样一个恶劣的地方搞严打,还要在近期内打出声威、打了成效,肖子鑫不下苦心经营,绝对不行! 建立和维护横规矩是要付出血rou甚至生命代价的。血本经营是一门大学问,经营者要估算自身的风险,扣除贿赂官府和建立保护伞的费用,应付同行的挑战,争夺其他横主儿的地盘以达到合理的规模,还要镇压受害者的反抗,建立并维持一套横规矩,支付部下的卖命钱等等,最后还必须有余利。 比起普通的企业经营来,这个过程更加复杂,更加惊心动魄。 大国县比悬圃县更加复杂,社会治安也更加混乱,有大大小小的地盘,大圈小圈,条条块块,层层叠叠,每块地盘上都有一套横规矩,有一个地霸,或黑帮、或贪官污吏、或道门教会、或豪门大族,或者直接就是“土匪” 这种地盘秩序充分发育的社会形态,占据这个大山沟里的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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