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4节 (第5/6页)
,始终像一只华尔兹鼠,围绕着纯粹的概念转圈。后来,当我去听普罗科菲耶夫的作品时,我理解他正在遭遇着什么;我理解怀特海德、罗素、金斯爵士、爱丁顿、鲁道尔夫-倭铿、弗罗贝尼乌斯、林克-吉莱斯皮;我懂得,如果从来不曾有过二项式定理,为什么人们也会发明出它来;我懂得,为什么会有电和压缩空气,更不必说喷泉和火山泥外敷药了。我必须说,我十分清楚地懂得,人类血液中有一只死虱子;当有人给你一首交响乐、一幅壁画、一包烈性炸药时,你真的会得到一种吐根剂的反应。我也明白,为什么我没有成为我实际上是的音乐家。我头脑里创作的所有曲子,所有这些由于圣希尔德加德、圣布里吉特、十字架的圣约翰以及天知道什么人而使我私下里听到的艺术作品,是为未来世纪而写的,一个有更少乐器,却有更强的直觉。 更强的耳鼓的世纪。在这样的音乐能得到欣赏以前,必须经历一种不同的痛苦,贝多芬找到了这个新的领域——当人们感情爆发的时候,当人们在极端的寂静中精神崩溃的时候,人们便意识到它的存在。这是一个由各种新的振动组成的领域——对我们来说只是一团雾状的星云,因为我们还必须超越我们自己的痛苦概念。我们还必须容纳这个星云世界,容纳它的痛苦,它的运行方向。我被允许俯躺着倾听一种难以置信的音乐,对我周围的悲伤无动于衷。我听到一个新世界在酝酿,江河的奔腾,火星在飞溅,宝石泉在喷涌。一切音乐仍然受老的天文学支配,是温室产品,是厌世病的万灵药。音乐仍然是难以形容的罪恶的解毒药,但这还不是音乐。音乐是整个星球之火,是一种势头永不减弱的熊熊大火;这是神的石板书写魔术,是由于松开了轴,学问家和无知者都同样领会不了的咒语。当心肠胃,当心无法安抚、不可避免的事情!什么也没有决定,什么也没有解决。所有在进行的一切,所有音乐、所有建筑、所有法律、所在政府、所有发明、所有发现——所有这一切都是黑暗中的速度练习,有着一个大写字母Z,在一瓶胶水中骑着一匹疯狂白马的车尔尼。 我之所以在这讨厌的音乐上没有取得任何成就,是因为它总是和性混合在一起。我一能够弹奏一支歌曲,就有各种窟窿眼儿像苍蝇一样围着我转。首先,这主要是罗拉的过错。罗拉是我的第一位钢琴教师。罗拉-尼森。这是一个滑稽可笑的名字,具有我们当时居住的那一地段的典型特点。它听起来就像一条臭咸鱼,或一只生了虫的窟窿眼儿。说真的,罗拉严格讲起来不算一位美人。她的模样有点儿像卡尔梅克人或奇努克人,灰黄色的肤色,目光暴躁的眼睛。她长着一些小鼓包和粉刺,更不用说唇须了,然而,使我兴奋不已的是她浓密的毛发;她有美丽神奇的黑头发,她把头发在她蒙古人般的脑壳上弄成了上上下下的许多卷儿。她在颈背上把头发挽成了一个蛇形结。 尽管她是一个认真的白痴,可她总是迟到,在她到达的时候,我总是因为手yin而软弱无力,但是,她刚一在凳子上坐到我旁边,我就又兴奋起来,一半是因为她俯下洒满了臭烘烘的香水。夏天她穿着宽松式袖口的衣服,我可以看到她胳膊底下一簇簇的胶毛。一看到这毛就叫我发狂。我想象她全身都长毛,甚至肚脐上也长。我想要做的事就是在毛发里翻滚,把我的牙齿埋到毛发里。如果毛发上还带有一点儿rou,我就能把罗拉的毛发当作美味来吃。总之,她是多毛的,这就是我所要说的。她毛多得就像一只猩猩一样,这使我的心思离开了音乐,转到了她的窟窿眼儿上。我他妈的一心想看她的窟窿眼儿,终于有一天我贿赂了她的小弟弟,让我偷看她洗澡。这比我想象的还要不可思议:她从肚脐到胯部长着一簇蓬松的毛,厚厚的一大簇,像是苏格兰高地人系在短裙前的毛皮袋,又浓又密的毛,简直是一小块手工织成的地毯。当她用粉扑向上面的时候,我想我快要昏过去了。下一次她来上课时,我裤子上的几个纽扣没有系。 她似乎没有注意到任何不正常。再下一次,我把裤子上所有纽扣全解开。这一次她明白了。她说:“我想,你忘记了什么事,亨利。”我看着她,脸像胡萝卜一样红。我无所谓地问她什么?她一边用左手指着那玩艺儿,一边假装看别的地方。她的手伸过来,伸得这么近,我忍不住抓住它,塞进了我的裤裆。她迅速站起来,脸色苍白,惊恐万状。我逼近她,伸手掏到她的裙子底下,够着了我从钥匙孔里看到的那块手工织成的地毯。突然,我扎扎实实地挨了一巴掌,然后又一巴掌。她揪住我的耳朵,把我带到屋角里,让我的脸朝着墙,对我说:“现在把你的裤子系好,你这个傻小子!”一会儿以后,我们回到钢琴旁——回到车尔尼和速度练习上。我再也分不清半音和降半音,但是我继续弹琴,因为我害怕她会把这件事告诉我母亲。幸好这并不是一件可以随便告诉别人母亲的事。 这件事尽管令人难堪,但是却标志着我们之间关系的一个决定性变化。我原以为她下一次来的时候会对我很严厉,但是相反:她似乎是把自己好好打扮了一番,身上撒了更多的香水。 她甚至有点儿高高兴兴的样子,这在她是非同寻常的,因为她是一个忧郁、孤独型的女人。我不敢再不系裤子扣了,但是我还是要勃起,而且一堂课都硬梆梆的。她一定对此很欣赏,因为她总是偷偷地斜眼朝那个方向看。当时我只有十五岁,而她很可能已经二十五或二十八了。我不知如何是好,除非是哪一天趁我母亲不在,故意把她撞翻在地。有一段时间,我真的在晚上她独自外出的时候盯她的梢。她有晚上外出作长途散步的习惯。我常常跟踪她,希望她会走到公墓附近的某个偏僻地方,我在那里好尝试使用某种鲁莽的手段。有时候我有一种感觉,好像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