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战争_第十五章漫游的约翰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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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章漫游的约翰 (第2/3页)

自始至终都能保持完全冷静的一个毫无疑问就是他萧矢了。这一点他自己是最清楚的。

    当然,他的实力并不是最强的,不仅赶不上队长和副队长,甚至连“红白黑”那三人组合也颇有不如。不过如果真的发生战斗,他有信心自己的战斗力不输给其中任何一个人。

    在他看来,队长太情绪化,副队长的心太软。对超念战士来说,这都是致命的弱点。至于“红白黑”倒是颇为令人头痛,他们尽管实力强横,可始终不肯正面和对手交锋,而喜欢使用一些“邪门歪道”这一点是萧矢颇为反感的,觉得他们大大的伤害了A组的尊严。

    不过队长倒是对他们那一套颇感兴趣,还号召大家向那几个混蛋学习。有什么好学习的?

    想起那三个人,萧矢的呼吸一下就乱了。可恶,和他们交手时也是这样,他们总是有办法让自己失去冷静。什么“小妖你好漂亮啊,简直象个女孩子”“听说你下棋时总喜欢偷人家的棋子,是不是这样啊”“停手,队长有事情叫你…我开玩笑的”从而每次都是以自己失败而告终。不过现在不同了,以那三个混蛋为目标,自己经过了刻苦的修炼,从而掌握了最强的“秘招”

    现在的他,对战斗充满了渴望。不过,为什么心中又隐隐的感到不安呢?实际上,这样的感觉在接到这次任务后就从为消失过。身为超念战士,第六感自然超乎常人的敏锐。

    相信在A组中,有这样感觉的绝不只自己一个。难道对方的实力真的如此之强?约翰·弗多拿——“引导者”这世界上唯一令队长感到恐惧的人物。他又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

    约翰·弗多拿迈着优雅的步子,漫游在王府井大街上。

    此刻的他,已经脱了那身黑色的风衣,换了一身浅咖啡色的西装。头发也用染色水处理成深棕色。看上去风度翩翩,可以胜任任何一个少女的梦中情人。

    这就是中国的首都么,与自己所到的所有首都相比,它显得庞大而杂乱,但是却极富生命感。走在街上,除了偶尔可见的国旗国徽外,看不出任何社会主义国家的气息。一样有人珠光宝气,一样有人衣衫褴缕。

    班,这就是你生活的城市么?在当年莫斯科的马利格勒宫,你是唯一一个心灵没有破绽的超念选手。十八年后的今天,你还能保持童年时那水晶般通透的心境么?很难吧,看看你周围的这些人就知道了…

    他的念波延伸开去,瞬间将周围半径三十米以内的全部人的心灵搜索了一遍。

    “听说康乐宫又来了几个新小姐,晚上哥儿几个好好的去乐乐…”

    “王八蛋,你凭什么指挥我,就你那两下子,也配当领导?…”

    “没意思,真他妈郁闷,这世界还有什么好玩的东西没了,要不就去西藏得了…”

    “为什么没人理解我,你们都不关心我,去死吧…”

    “昨天那十万只够付首期的,剩下的先用我们部门小金库的钱垫一下吧,反正也查不到我头上,主任挪的公款可比我多得多了,要查也得先查他…”

    …

    真丑陋,和美国的那些人一样,人类的心灵真丑陋。他们的存在,一点价值都没有。

    地球是所有可能存在的世界中最完美的形式?那样的话居然也有人相信么?叔本华说:世界悲惨的罪恶,产生了世界悲惨的苦恼,这世上最愚蠢的想法也莫过于此。人类的苦恼真的是因为罪恶而产生的么?按照这样的说法,一个一生从无犯错的人便不会产生苦恼的。

    这真是滑天下之大稽。人类正是因为不断压抑心中罪恶的欲望才会产生如此之大的苦恼。

    他们渴望罪恶,却又用道德伦理和法律来阻挡它的步伐。他们苦恼是因为他们拒绝真实,而如果这世界还有什么东西是真实的话,那就只能是恶了。人们总是试图去否定自己心中的邪恶。用道德的棺材把它深深地埋在地下,可邪恶仍旧生根发芽,全面的体现在人的意志中。它茁壮而强大,无论幸福和苦难都是它滋生的温床。它是世界上最富于生命感和创造性的理念。它是剑锋上的闪光,枪口中的火花,是血与rou的升华。它超越爱情,蔑视仇恨,拥抱死亡…

    恶即美——这就是我在二十七年的生命中得出的唯一结论。

    一个脏兮兮的孩子瞪着明亮的眼睛,伸着小手,对一个西服革履的中年人乞讨。那中年人没有任何停留的意思,反倒加快了脚步。孩子没有死心,继续跟了下去,还伸手拉住了中年人的衣角。跟了十几米的距离,那中年人猛地转身,恶狠狠地将孩子摔在了地上:

    “小王八蛋,别和老子来这一套!”

    约翰皱了皱眉头。他不喜欢这样的行为“恶”应该是至上至美的,这种粗鲁的“恶”只会令人作呕。和那中年人擦肩而过时,他深深地看了对方一眼。那中年人突然停住了脚步,眼中露出呆滞的目光,嘴里喃喃地说着什么,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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