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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第4/10页)
,那么,说到底他并不是那么差劲,而且他离家越远,也就变得越好,因为没有人在外地再把他看成是未来的红衣主教或海军上将上。他不管怎么说,参军一年半就当上了下士,即使考虑到即将到来的战争有利于晋职提升,做到这一点也仍然令人钦佩。他进军法国时,被晋升为中士。而他就以这一身份“风华正茂”地在一九四一年六月出席了格鲁伊滕公司的庆祝大会。关于在这个晚会上莱尼重又舞兴大发一事,并没有什么可靠的材料,只有一些传闻和耳语。二者性质不同:有善意,有恶意,有嫉妒,也有老处女式的。从晚上八时至凌晨四时假定奏了大约二十四支至三十支舞曲,莱尼和阿洛伊斯在午夜过后离开了舞厅,那么———如果把传闻和耳语压缩到适当的平均值———莱尼很可能跳了十二次。不过,莱尼在这假定的十二次中,并非大部或几乎全部,而是通通和阿洛伊斯一个人跳。连她父亲,连老霍伊泽,她都不肯赏光跳一次———不,她只同他一人跳。 除了一枚勋章和一条武装带在普家的玻璃柜里外,还有一些照片。照片上的阿洛伊斯那时是个英俊小伙子,战时这种小伙子不仅可以登上画报的封面,而且也能在画报发表上面引用过的那种散文,和平时期甚至也是如此。按照洛蒂、玛格蕾特和马尔娅所知道的有关他的全部情况(既有直接提供的,也有经过莱尼简要转述的),再加上霍伊泽的证词,显然阿洛伊斯是这样一个小伙子:他行军三十公里之后依然神采奕奕,胸前挂着一支子弹上膛、保险打开的自动步枪,解开钮扣的军服上衣挂着第一枚勋章,在他率领的队伍前面走着,进入一个法国村庄,确信已将其占领,他带领部队经过仔细搜查,确信村里既无放冷枪的人又无妖婆女巫之后,就彻底洗了个澡,把内衣和袜子换了,然后再自愿摸黑步行十二公里(不够聪明,应事先在村里仔细寻找一辆可能被丢弃的自行车———也许只是被那块假惺惺的标语牌“抢劫者格杀勿论”吓怕了);他劲头十足地独自一人出发了,因为他听说在十二公里外的那个小镇上有女人,原来进一步观察,是几名年纪大的妓女,她们是一九四○年德国首次色情狼潮的牺牲品,她们喝得醉醺醺的,将大量本职工作做了,累得筋疲力竭。当值勤卫生员向我们这位配角透露了一些具体统计数字,并叫他向那些可怜的未老先衰的女人“看一眼而不承担义务”之后,他就往回走了十二公里,一事无成(这时他才想到花费力气去寻找一辆隐藏的自行车是值得的),深感辜负了自己那好听的名字,在走了共计五十四公里的路程之后立即躺下,死死地睡上一小觉。可能在天刚破晓时就起来“创作”继续行军,将其他的法国村庄占领。 同他莱尼跳了大约十二次(“你只得让他去,他跳得棒极了!”———洛蒂霍伊泽语)。她到了夜里一点钟左右,在他的诱惑下跟他钻进了附近一条已改为公园的要塞壕沟。 不用说,这件事将种种猜测、推理、争论和分析引起了。 被认为“难以接近”的莱尼偏偏“跟他”溜之大吉(洛蒂霍伊泽语),真是丢人现眼,几乎引起了轰动。对于这件事,如果也像测算跳舞次数那样对人们的意见和感受作个平均估计,就可得出如下的结果了: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知情人、当事人和旁观者,都把阿洛伊斯勾引莱尼说成是出于物质动机。大多数人甚至认为这与阿洛伊斯想当军官有一定关联。他们说,他想高攀(洛蒂语),通过莱尼获得经济保障。普法伊弗家族(包括几个姑姑阿姨,不包括海因里希)都认为是阿洛伊斯被莱尼勾引了。两种猜测大概都不对头。不论平时阿洛伊斯为人如何,他可不是那种利欲熏心、工于心计的人,他不同于他家里的人这一点的,令人欣慰。可以认为,他迷上了艳丽夺目、重又活泼起来的莱尼;他对法国妓院里那种乏味而并不令人快活的寻花问柳感到厌倦,莱尼的“鲜艳”简直使他心醉神迷(笔者语)。 至于莱尼么,她完全“忘乎所以”了(笔者语),这是情有可原的;到从前的要塞壕沟里去散步的邀请她接受了,那毕竟是一个夏夜,再假定阿洛伊斯变得十分温柔多情,甚至可能一味强求,那么,至多只能说这是莱尼一次人性的失误,而不是品德方面的失足。 至今犹在那条要塞壕沟,仍然是个公园,到现场去看看并不太费事,因此笔者前去看了看:那里已经过改造,像是植物园石楠,有一块五十平方米左右的地方种上了(大西洋)。不过,公园管理处“一九四一年的花草树木平面图找不到了”据传此后三天的情况,莱尼只讲过一句话:“简直叫人受不了。”她对玛格蕾特、洛蒂和马尔娅三人都是这样说的。可以获得其他结论的材料使人得出:阿洛伊斯不是一个体贴入微的情人,更谈不上点子多了。第二天大清早,他把莱尼带去见一个名声不大好的姑姑费尔南德普法伊弗,这个名字是她那有亲法思想和分离主义倾向———当然她家矢口否认———的父亲给取的。她在一幢建于一八九五年的老式楼房里的一套一居室住宅里居住,不但没有浴室,自来水也没有———至少房间里没有,在过道里才有自来水。现在这位费尔南德普法伊弗仍然或者说得确切些重又———因为一度她生活得不错———住在一幢老式房子的一个房间里(这幢房屋建于一九○二年)。她“当然记得清楚他们俩来找我的事,而且———确实如此———一对热恋的情侣他们那副样子根本不像,倒不如说像是丧家犬。他们既然像大自然爱好者那样行事之后,他至少应该带她去一家好的旅馆,这样就可以洗个澡,换换衣服,收拾打扮一番。这个傻小子可是却一点也不懂事” 费尔南德普法伊弗太太(或小姐)自己给笔者的印象倒是很“懂事”她有着一头被大肆宣场的普家美发,尽管已不年轻,约有五十五岁左右,并且家境不大宽裕,但她却拿出一瓶最贵重的雪利酒待客。普氏家人,包括海因里希,都不理睬费尔南德“因为她多次想开酒馆而未能得逞”但这并不影响笔者对她的信任。她的最后几句话是:“请问,呆在我的一居室住宅里———这叫那个可爱的姑娘面临着一种什么样的情况?要我出去,让他们俩———就这么说吧———继续寻欢作乐或继续作孽吗?或者叫我仍然呆在屋里?对她来说,这比最便宜的客店还要糟,那儿至少还有个洗脸盆和毛巾,而且可以关起门来。” 天快黑时,最后,阿洛伊斯表示决心“不顾腐朽的资产阶级道德,手拉手,坚定不移地去见父母”(费普法伊弗语)。莱尼没有吭声,只是根据其“鄙夷的神色”来看,对这种说法她并不以为然。阿洛伊斯很难客观地断定,究竟是有点装腔作势,搬出他当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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