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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集 (第5/5页)
钟天水又想了一下,转脸对两位队长说:“不管怎么说,这也是个活物,既然已经养上了,就让他养吧。懂得爱护生命珍惜生命,这是好事,但也要有规有矩才行。我看先让他养吧,下不为例。不要养在车间里,可以带到监号去,养好了放归大自然。”钟天水转脸又对刘川说:“不过这事你没向队长汇报,不符合规定,该扣分还是得扣分。” 刘川已经大喜过望,高兴地答道:“是。” 对钟天水的意见,庞建东和一分监区的那位队长显然都有几分意外,刘川能看出来的。但他们这种年轻干警,在钟天水面前只有服从的资格。庞建东说了句:“行。”又转脸对刘川说:“你先干活去吧,这盒子先放这儿,收工的时候想着到这儿来拿。” 刘川没想到钟大居然如此宽宏大量,不仅饶了他,也饶了麻雀一命。他脸上绽放出感激的笑容,那笑容是从他的心底里发出来的。他蹲在地上,但扬起面庞,冲钟大,也冲庞建东和一分监区的那位队长,满心欢喜地再次大声答应:“是!”三分监区晚上 四班的犯人都围着在看刘川的小鸟。 陈佑成:“这就是一般麻雀,不值钱。” 李京:“我以前在德隆居饭庄吃饭。菜单上就有一道油炸麻雀,我嫌档次不高没吃,不过听说特好吃。” 孙鹏瞪眼:“把我们这儿谁拿油炸炸我估计你都敢吃!” 班长梁栋:“准备睡觉了,大家散开吧。” 大家散了,刘川小心地将盛鸟的纸盒放在床头。他用一点米粒喂鸟,但能看出,那只鸟已经奄奄一息吃不下任何东西了。 梁栋:“刘川,别弄鸟了,上床睡觉!” 刘川连忙放好小鸟。 铁艺车间白天 因为鸟飞到车间里来这件事情,一分监区的队长们后来专门过来检查了刘川他们干活的那间小屋,发现窗子果然坏了,已经关不严了。 队长:“上次鸟就是从这儿飞进来的吧?” 刘川:“对。” 队长:“你们修一下,别耽误生产任务,把它早点修好。” 刘川孙鹏:“是。” 铁艺车间白天 刘川和孙鹏利用做铁艺栏杆的废料,做了一扇枝叶连藤的铁艺窗栏,还涂了雅致的白漆。李京和陈佑成帮刘川和孙鹏一起拆下了原来小窗上黑色的铁条,换上了这扇白色的铁艺窗栏。 一监区的队长过来检查生产,一看窗户,脸色顿变。 队长:“哎,原来窗户上的铁栏呢?” 孙鹏:“拆了。” 队长:“拆了,谁让你们拆了?” 队长的声音俱厉,让在场的犯人都不敢吭声了。 又有两个队长闻声进了小屋,听说犯人把铁条拆了,一个队长再次喝问:“怎么把铁条拆了?谁拆的!谁拆的?” 另一队长:“你们三分监区的人到这儿干活怎么老是搞破坏,你们懂不懂这些铁条是什么,这是监狱的象征,是服刑人员活动的界限,你们知道不知道拆毁这个界限是什么性质的行为,啊?” 一个年长的队长急急地对一个年轻队长说:“叫分监区长来一下。” 年轻队长急急地去了。 一分监区的分监区长和好几个队长从车间外急步赶到现场。 很快,参与拆毁铁条的刘川、孙鹏、李京和陈佑成等四名罪犯被反铐起来,押出了车间。 车间里的犯人们不知出了何事,目光晾恐地远远围观。 狱政科白天 刘川、孙鹏、李京、陈佑成被分别提至不同的屋子里审问,李京和陈佑成当然齐声鸣冤,将责任推得干干净净。 陈佑成说:“我们就是帮忙安装了一下,具体拆毁铁条和制作铁艺窗栏的行为都是孙鹏刘川干的。” 在另一间屋内,李京交待:“我们还以为是一分监区的管教干部布置的呢,我们真是没想到这是孙刘二犯蓄意破坏呀!” 狱政干部:“孙鹏和刘川谁是主谋?” 在另一间屋子的审问中,孙鹏交待:“制作铁艺小窗是我和刘川一起干的,当时只是觉得比铁条显得漂亮,反正也能起到铁栏的作用,所以就把铁条拆了。” 在另一间屋里,刘川关于拆换铁条的过程与初衷的供述,和孙鹏的交代差不太多。 审讯民警:“你先不要说你们是什么目的,我问的是你们拆毁铁条,向分监区哪个队长请示过没有!” 刘川:“没有。我们就是觉得好看,当时也没多想,我觉得确实挺好看的。” 审讯者:“拆之前你们是怎么商量的?” 刘川:“我们就说这个比铁条艺术一点,能美化一下车间环境…” 审讯者:“你们谁先提出拆的,谁第一个提出来的?” 刘川:“我先提的。” 审讯者:“孙鹏怎么说的,你一提他就说行?” 刘川:“我提了以后他…他没说什么,反正这事是我提的,他只是帮静忙,我是主谋,他是胁从。” 两名审讯者一问一记。刘川蹲在地上,双手依然戴着铐子。 狱政科外晚上 李京和陈佑成被放了出来,被三分监区的庞建东接回去了。狱政科的一位民警低声对庞建东说:“这俩人看来责任不大,你们先接回去吧,以后有什么问题需要找他们再说。” 狱政科监号夜 刘川和孙鹏这一天没被允许回到自己的分监区,而是被押到狱政科的狱内侦查队的监号分别关押。当天晚上由狱政科负责狱内案件侦查的民警分别继续审问。 强炳林办公室白天 狱政科的负责人在向副监狱长强炳林汇报:“…昨天晚上我们狱政科的狱内案件侦查队又审了一遍,事实大体清楚,虽然没有证据能说明刘川孙鹏拆毁铁条有脱逃和故意破坏的动机,但这个行为本身在咱们天河监狱的历史上,也算是绝无仅有了。犯人私自拆毁禁锢铁栏,从性质上说,应当算是一种破坏监管设施的行为。这种事我们的意见还是不能简单就事论事的处理,还是要杀一儆百,否则以后非乱套不可。” 强炳林翻看着审讯笔录,若有所思地问道:“破坏监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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