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讲《九月寓言》 (第4/6页)
娘。他不由看出了神,结果被那个女人发现,用针戳他的眼睛,把他的眼睛戳瞎了。他找了个乡间医生把他的瞎眼取出来,从此以后就变成了一个独眼。他跑啊跑啊,最后跑到了一群流狼汉里面,加人了他们流狼的队伍。他对大脚肥肩说,当我跑到你们小村,看到你们这儿大片的红薯,正好是9月,9月是红薯丰收的季节,红薯蔓子一垄一垄的,一直连到天边,火红火红的,我一看见平原,一看见这么肥的红薯,心里想:“女人你跑不远,你肯定就在这儿。”他说完这句话就死了,大脚肥肩不由嚎啕大哭,其时我们也看出来了,大脚肥肩就是他要找的负心姑娘。大脚肥肩就是从独眼龙来的路上来的,他走了多远,大脚肥后就走了多远,她也是从远处奔跑而来的女人。 还有个女人叫庆余。从“庆余”这个名字来看,她大约有过非常富庶的生活。就是她带来了煎饼的技术,这也暗示她来自一个文明的地方。她最早出现在小村的时候是一个破衣烂衫的讨饭女人,牵着一条黄狗。她说的话别人都听不懂,是很奇怪的外来语言。别人听不懂她的话,也不知道她为什么跑到这儿来,她的来历非常神秘。到了晚上,她就被坏蛋金友强jianian了。也因此得以留在小村。后来给一个叫金祥的光棍汉做了媳妇。这个光棍已经50多岁了,他那种奔跑的欲望还在烧着他的心,他有的时候会无缘无故地嚎叫,需要很多人捆住他,揍他,把他的心火给打掉。他没有女人帮他拔火罐,所以他心里的火就特别旺。自从他娶了庆余以后,便安静下来了。他就是小村忆苦思甜能手的那个金祥,他的忆苦思甜非常火爆,就是说很有激情。自从他结婚以后,忆苦思甜起来就温和多了。女人是能把一个奔跑的人的火气消融掉的。他和庆余结婚后不久,庆余就生下个孩子,这孩子不晓得是谁的,说不定是金友的。这一年,他们的红薯丰收以后又受到雨打,都发霉了,全年的口粮处在了困难之中。想不到庆余居然在一块破了的水缸瓦片上烙了煎饼,这煎饼简直是个大发明。金祥成了小村最受羡慕的人了,大家觉得他能吃上煎饼,能把红薯做成这样好吃、这样旱涝保收的东西,非常羡慕。随后,煎饼的技术开始在小村蔓延开了。这时候,庆余说:“我们那儿的煎饼是在鏊子上煎的,不是在瓦片上煎的,这瓦片实在是因陋就简,是很难用的。”那么到哪儿去找这个鏊子?金祥在他的晚年做了件大壮举,就是去找鏊子。他翻山越岭,走过的路不知有多少,终于看到树底下有一个老头在吃煎饼,旁边放着一个鏊子。他虽然从没见过鏊子,但他认识煎饼,他一看见煎饼就知道这是鏊子了。他简直乐疯了,鏊子是他最亲爱的亲人。这一路上,昏死、饿死、渴死好几回,九死一生,终于把这鏊子捧回小村。金祥背鏊子的路,其实就是庆余来小村的路,庆余就是从那么远的地方来的。庆余到了小村后,先后嫁了两个光棍汉,第一个叫金祥,第二个叫牛赶。庆余很奇怪,嫁谁谁死。金祥背回鏊子不久就死了,然后她由村头赖牙作主嫁给了牛赶。牛赶是个放牛的,也是个老光棍。 她和牛赶结婚以后,牛赶也死了。她到了小村以后接连送走了两个男人,可她自己越来越壮实了。这种女人是不能停的,一停就有毒的,她是又一个从外边跑来的人。再有两个重要人物,一个叫闪婆,一个叫露筋。我怀疑“露筋”也是谐音,它其实是“鹿精”露筋是个男人,也是小村人。他的形象像开发美国西部的牛仔,就像万宝路广告中的那种人物。隆鼻深目,个子瘦高,他的习性类似“垮掉的一代”不干活,喜欢喝酒,捣蛋,作恶。当他喝了酒以后,就对人好得不得了,特别喜欢帮人家做事情,推车呀,抱孩子呀,什么都干。可是他坏起来的话可以破口骂他们的族长。他们就说:如果露筋在别的村,他早就被处于族法,死了。他做的坏事太多了。他对田地、农活没有感情,他老是往野地里跑。但是他不知怎么总是饿不着,总是有吃有穿的。他父亲不要他这个儿子了,他正好可以名正言顺地四处流狼。 也不知道走了多少路,到了一片丘陵上,看见一个小房子,房子里面好像没有人似的。他在外面喊,忽然窗口露出一张女人的脸,这女人是闭着眼睛的,很启皙的皮肤。他一看见这个女人,就走不动了,他的魂好像被她抓住了,这个女人叫闪婆。她为什么叫闪婆呢?很奇怪的,她是个瞎子,并不是说她没有视力,只是她的视力非常短暂,短暂得睁开一下眼睛赶紧闭上了,就只一眼,她就把世界全都看清了。 她的眼睛在那一瞬间是非常明亮而且美丽的,所以大家就叫她闪婆。 露筋爱上闪婆,他离不开她了,就每天坐在她的小房子前。闪婆被她的父亲保护得非常好,给了她一杆枪,让她对着窗洞,这样她家的房子就成了一座碉堡。有一天,露筋实在是忍不住了,就在小屋前放声大哭,他心里又是爱又是抑郁,简直说不出来的难过。闪婆的父亲走过去说:“小伙子,你哭什么?”他说不出话来。闪婆父亲就把他带到家里去,他们两个终于接上火了。露筋要带她走,闪婆很害怕,最后露筋就几乎是把她抢走的。两个人在野地里奔跑,跑到了小村。露筋的父亲不让进门,说:“我们家不要瞎子。”让他们走。他们俩再回到小山坡上闪婆的家,闪婆的父亲拿着枪在门口对他们开枪。他们又只能掉头跑。这时,他们两个无家可归,只能在野地里生活。他们在野地里过着像野兽一样的生活,喝的是露水,吃的是野果,住就在茅草堆里。一直到露筋的父亲死了以后他们才回到小村,住进房子里去。这时候,露筋安静下来,他开始糊房子,把房子糊得严严实实,一点风都不透。糊好房子后,他们便生下了孩子,取名叫欢业,这也是个重要人物,后面要说的。又过了两年,露筋就觉得自己不行了,他和闪婆说:“我一定要死了,现在就由这个孩子欢业来保护你。”这个露筋也是个不能停的,一停下来就要死。他把这个家安顿好,把儿子生下来,然后就死了。 在“过去时”里还有一个故事形态,就是忆苦思甜。忆苦思甜,闪婆和金祥是两个好手,他们忆苦思甜就是围绕一个中心——跑。他们老是往平原上跑,被人抓住就苦苦哀求说:“你放了我吧,我跑了一辈子还没看见平原,还没看见红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