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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吃我的都给我吐出来 (第3/3页)
跟南方的土地相比,北方的土的简直如同鸡肋一样,不值得田心。所以。那此被乌徐占领的宋国领地在宋国恶意的揣渐”已被当作讨好范氏的礼物,处于被放弃的地位。宋人也知道,即使这片领土重归宋国,没准宋国也要让出去,以便让赵武分赏给北方各个参战盟国。所以宋国虚应其事,派出作战的是一群农夫,拿锄头做武器,拿商队的货车当作战车,前来参与围攻乌徐。 等到乌徐被解决了,他们对这片领地也不热心。也许。纯粹是因为跟赵武太接近了,沾染上赵武那种“有便宜不占王八蛋”的习惯,才顺手占领禀丘城中的要害。现在听到晋国大夫的召唤,那位宋国大夫懒洋洋的,连铠甲都没有穿好,穿一身商人式的皮裘,赶来参加列国会商一宋国的猜测是对的! 等待当中,季武子与卫国的北宫陀最热切,前者眼巴巴的看着北宫陀。目光里满是怂恿。而后者得到支持,理直气壮的问:“我卫军已经抓获了乌徐的子孙,准备向伯国“献俘”如今街上已经戒严,这些俘虏怎么递交?” 北宫陀想说的其实不是俘虏移交的问题,他选择这个问题难,是因为用这个理由作为开场白,属于“理顺”胥梁带竭力在模仿赵武,他那种慢悠悠的腔调让北宫陀抑制不住的愤怒一想当初,就是那位说话慢悠悠的人肢解了卫国,侵占了卫国四分之三的领土,天下人还齐声称赞那厮仁义,,如果那厮仁义了,天底下还有没有公理存在? 胥梁带慢悠悠的说:“乌徐的子孙不是罪犯“常务,说了“法。是依据“明文,建立的,法无明令则为行。我晋国法律。并没有规定一人犯罪,由整个家族来承担后果。所以乌徐之罪,罪只及本身。至于对他罪行的惩罚一不经审判,任何人不能定他人的罪。” 没错“法无明令则为行”这句话就是由叔向创的,因为叔向次提出这介。观点,中国开始摆脱习惯法与自然法,开始走向“成文法”一而“成文法”标志着文明的诞生。一个社会“群落”唯有拥有了成文法,才可以将其称为一个单独的“民族”也就是说;打从叔向提出这一主张“中华民族”正式在法律意义上诞生了,而叔向也因此被称为“中国四**家”的法家鼻祖。 北宫陀急了,他不想跟晋国争论法律的细节:“乌伶之罪,罪在攻伐列国,晋国这是要庇护乌徐吗?我们盟国为晋国而流血战斗,获得的是这样的待遇吗?” 胥梁带躬了一下身,谦卑的向北宫陀行礼,依旧用那种细声细语,慢慢的向北宫陀解释:“我晋国有罪,纵容这样的大臣危害列国。但我晋国是有法律的国家,罪行不经审判,那就不是罪。 我胥梁带才能不足,为了压制禀丘城的反抗,为了不使这片土地再遭遇战火,不得不未经审判斩杀了乌徐,但这也是经过“常务。许可的。此前“常务。已经会同士师**官通过缺席审判,判了乌徐的罪。但可惜,对于乌徐的家族以及其后代,却没有确定他们的罪状。 如今,诸位盟国觉得他们有罪。那么好吧,请列国各自书写诉状,递交到“常务,以及士师手中,我晋国将秉蒋公正,审理他们的罪行。还各个盟国一个公平公正 北宫陀还想争辩几句,晏婴在一旁感慨:“伯国这下子才显露出真正的霸主风范人不能生来有罪!乌徐的子孙,如果没有在侵犯列国的行动中,犯下具体的罪行的话,他们就不能仅仅因为有一个有罪的父亲而受到惩罚。 伯国这几年政坛动荡不安,一个家族的覆灭就在眨眼之间,赵武子能看到这点,立法约束这种行为。我从中看到了霸主国的霸主风范,从今往后,法律不倒,鼻主永在。” 北宫陀愣了一下,喃喃的复述着晏婴的话:“非经审判,任何人不能定他人的罪”“人不能生来有罪”人不能因为有一个有罪的父亲而有罪,叔向这是把晋国人的友板,延伸到法律上,连乌徐这样的大恶,都要经过法律的程序才做出裁处”晋国的霸气,让人胆寒。 “人不能生来有罪这话说的好。晋国公卿之间的争斗,动辄以整个家族覆灭为代价,没有这条法律约束,家族在争斗当中,不得不在全无退路的情况下誓死相搏,这样一来。家族争斗怎么可能不惨烈不 腥? 我明白了,赵武子是想用乌徐做为榜样,以此警告晋国各个家族的:大家都是有退路的,有时候。个人行为不必牵扯家族,所以大家没必要争个你死我活,不如坐下来,协商一番吧。” 说完,北宫陀充满不甘的问:“但如此一来,我们列国寻求的赔偿呢?乌徐侵占了我们的国土,按照惯例。他既然战败了,那就需要归还领地,并拿出相应的赔偿”乌恰的赔偿,怎么算?”,如欲知后事如何,请登陆比侃章节更多,支持作者,支持正版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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