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拉格群岛_第九章拿冲锋枪的孩子们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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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章拿冲锋枪的孩子们 (第3/3页)

誓言、为祖国而服役、他们是士兵!

    但是,那也应该说:在他们身上做人的一般基础也未免过于薄弱了吧,甚至可以说丝毫没有这种基础,因为它连抵制誓言和政治课的力量都没有。并不是从任何一代人中,也不是从任何一个民族中都能培育出这种孩子们来的。

    应该不应该在执行命令的时候相信别人胜于相信自己的良心呢?这难道不是二十世纪的主要问题吗?一个人可以不可以没有自己的是非善恶观念;而仅仅以铅印命令中或首长口头指示中的善恶是非为标准?誓言!誓言是以颤抖的声音庄重地宣读过的咒语,它的意义在于保卫人民免遭恶人残害;但是,它却又是多么容易被利用来为恶人服务而反对人民啊!

    让我们回忆一下瓦西里-费拉索夫早在一九三七年就打算对他的刽子手说出的话吧:只你一个人有罪!人们在杀人,这只怪你一个人!我的死也全由你一个人负责,你一辈子就记住这句话生活下去吧!世界上如果没有你们这些行刑的刽子手,也就木会有死刑!

    如果没有警卫部队,也就不会有劳改营了!

    当然,不论当代人还是历史,都不会不看到罪责是有等级的。当然,谁都明白,士兵们的长官应负较大罪责;他们上面的行动特派员的罪责还要大些,发出指令和命令的人罪责更大,而指示别人去发出命令的那些人罪责最大。

    但是,射击的、警卫的、端着冲锋枪对准我们的毕竟木是他们,而是这些孩子们!用皮靴向着倒在地上的囚犯头部乱踢的毕竟也是这些孩子们!…

    弗拉季连在信中还说:

    “人们向我们的头脑里灌输,强迫我们背诵带‘CC’字样的一九四三年条例,即一九四三年制定的绝密的警卫部队条例,这个条例的规定十分严酷而可怕。何况我们又是宣了誓的。还有行动人员和政治协理员的监视,还有小汇报和告密。每一个射手也都是建立了个人档案的…被围墙和铁丝网隔开的穿黑棉衣的人们和穿军大衣的人们同样都是被囚禁的人,不过前者是囚禁二十五年,后者是三年而且。”

    他这几句话讲得似乎很有力量,他说那些警卫部队的射手们仿佛也是被囚禁在那里的,只不过并非由军事法庭,而是由兵役局囚禁起来的。但是,不对,并不都是“同样”的,因为穿军大衣的人可以用冲锋枪“很出色地”朝着穿黑棉衣的人,甚至朝着他们的人群,扫射。我们很快就会看到这一点。

    这个弗拉季连还解释说:

    “年轻人当中有各种各样的入。当然,也有狭隘、无知。盲目憎恨囚犯的、死认真的人。顺便提一下,在这方面特别卖力气的是那些从少数民族中召集来的新兵——巴什基尔人、布里亚特人、亚库特人。但大多数士兵则是些漠不关心的人。他们只是默默地服从,执行自己的任务,他们最喜欢的是撕月份牌,最盼望的是邮递员送邮件来的时刻。最后,也有一些好小伙子,他们同情囚犯,认为他们是遭到不幸的人。而且,我们大部分人都知道:我们的职务在人民群众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回家度假时一般都不穿制服。”

    弗拉季连还用自己的经历来说明了他的这些想法。这是他做得最成功的地方,尽管像他这样的人可以说是凤毛麟角。

    其实,弗拉季连之所以被分配到警卫部队,是由于懒惰的特别处的疏忽。他的继父沃伊尼诺原是个老干部,从事工会工作多年,一九三七年被捕。他母亲因此被开除了党籍。他的生父当时是全俄肃反委员会属下的一个旅长、一九一七年入党的党员,这时他便急忙宣布和前妻以及儿子完全断绝关系(这样他总算勉强保住了党票,但还是丢掉了内务部部队的将军军衔)。弗拉季连的母亲为了洗刷自己的污点,在战争期间自愿成为供血站的供血者;(没关系,她的血不论是党员还是非党员都可以输用!)弗拉季连本人“从儿童时期就憎恨戴蓝滚边帽子的内务部军人,可是现在这蓝滚边帽子却戴到自己头上了…在我的幼小的心灵上深深印下了那个可怕的夜晚的情景——一些穿着和父亲一样制服的人们粗暴地在我的小床上乱翻乱扔的情景。”他在信中还说:

    “我不是个好警卫战士:我同囚犯们讲话,也替他们办事。我有时就把枪放在他们的烤火堆旁,替他们到小卖部去买东西或替他们把信投入邮筒。我想,在独立劳改点里,在普罗梅朱托契娜娅、梅萨柯尔特、帕尔玛等处,人们一定还会记得我弗拉季连这个卫兵的。囚犯作业班班长有一次对我说;‘请你留心观察人们,倾听一下他们的苦衷吧,那你就会明白…而我本来就是把这些政治犯当作自己的爷爷、叔叔和阿姨看待的…我实在厌恶那些军官们。我发牢sao,生气,我对射手们说:‘他们才是人民的真正敌人呢!’因为这些事,因为我不服从命令(“怠工”),因为我同囚犯什1讲话,他们就开始审查我了…那个细高个子中尉萨穆京…打我嘴巴,因为我不肯签署关于囚犯信件问题的供词,他就用石制吸墨器砸我的手指。我可是个二级拳击手呀,我能玩三十公斤的哑铃!假如这个瘦猴在拳击场上遇到我的话,哼!…但是,当时有两名看守按住了我的胳臂…不过,这个时候审查我的人已经顾不得我了:那正是一九五三年内务部内部发生了严重的勾心斗角、互相倾轧的时候。最后,没有给我判刑,但却给我发了一张无法找到工作的‘黑籍证’——上面写明我是根据第四十七条丁项被革职的:‘由于极端的无纪律性以及粗暴地破坏内务部条例,被内务部机关革职。’这样,我在警戒营的禁闭室里挨冻和遭受毒打之后,被抛上回家的路…一路上多亏一位获释的作业队长阿尔森照料了我。”

    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假如警卫队里的一个军官要想对囚犯们表示一点点宽容的话,他会怎么样?他只能当着士兵的面或者通过士兵才能做到这一点,也就是说,他要在别人都怀有仇恨的情况下这样做。这自然是不可能的,而且他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何况,即使他这样做了,也会有人马上去告密。

    制度就是这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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