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拉格群岛_第二章统治者易人群岛依然在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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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章统治者易人群岛依然在 (第4/12页)

公开形式表露出来。例如,有时是以萨姆索诺夫代表在最高苏维埃会议上发言(一九五八年十二月)的形式出现。据他说,囚犯的生活太好了,他们对伙食很满意(!)(他们本应该经常感到不满意才对!…)对待囚犯的态度太和气了。(而在这个一直没有承认自己从前的罪过的国会里,当然不可能有人去教训萨姆索诺夫。)有时则是以《铁窗里面的人》这类报刊文章的形式出现(一九六O年)。

    赫鲁晓夫向这股压力屈服了。他对任何事都没有深入了解,没有想一想这五年来犯罪率并没有增加这个事实(即使增加了,也该在国家制度中寻找原因),没有把自己的新措施同自己对共产主义胜利进军的信念联系起来看看,没有细致地研究事态的详情,也没有亲眼看一看。这位“一生都在旅途上度过”的沙皇轻易而匆忙地在那张领钉子的单据上签了字,人们便立即用这些钉子迅速地按照原有形状把断头台重新牢固地钉起来了。

    而这一切正是发生在那个一九六一年。尼基塔就是在这一年又作了最后一次努力,想把自由之车一下子拉到天空去。正是在召开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的一九六一年颁布了关于在劳改营中可以处以死刑的命令,它规定;对于“采取恐怖行为伤害已经改造好的囚犯(也就是眼线)和伤害看守人员(这种事情从来没有发生过)的人”均可处以死刑。而且最高法院全体会议(一九六一年六月)批准了四种形式的劳改营制度——这已经不是斯大林的劳改营,而是赫鲁晓夫的劳改营了。

    当尼基塔-赫鲁晓夫傲然登上代表大会讲坛对斯大林的监狱暴政展开新的一轮攻击时,他其实是刚刚才纵容人们去加强了自己那套毫不逊色的劳改营制度。可是,他却真诚地相信这两者不仅可以并行不悖,而且是协调得体的!…

    今天的劳改营就是在党的第二十二次代表大会前巩固起来的劳改营。从那时起,六年来它一直是这个样子。

    这些劳改营有别于斯大林劳改营的,不是它的制度,而是里面的囚犯构成:这里没有千百万犯刑法第五十八条的人。但是,这里仍然关押着千百万人,而且很多人仍然是不公正的司法的束手无策的牺牲品,这些人被扫进劳改营仅仅是因为必须使这个制度能够存在和维持下去。

    统治者换了人,但古拉格群岛依然存在。

    它之所以依然存在,是因为这个国家制度离开它就不能存在。消除了古拉格群岛,这个国家本身也将不复存在。

    没有一部历史是没有结尾的。任何历史总要在某个地方断开。我们根据自己微薄的力量和很不充分的一点材料,考察了古拉格群岛的历史——从它诞生时的血红色排枪齐射,一直看到了恢复名誉的粉红色烟雾的出现。现在,就让我们结束这段历史吧,以赫鲁晓夫使劳改营严酷起来和公布新刑法典之前的宽宏大量的、涣散的光辉时期来结束这部历史吧。将来一定还会出现别的历史书,它们的作者,很不幸,会比我们更加了解赫鲁晓夫时期的和赫鲁晓夫之后的劳改营。

    而且这种书已经出现了,这就是C-卡拉万斯基和阿纳托利-马尔琴科的著作。将来一定还会浮现出更多这类著述,因为俄国不久就将进入一个公开性的时代!

    例如马尔琴科的书,它甚至使一个饱经风霜的老劳改犯触目惊心,充满恐怖。它描述了现在的监狱生活,给我们描绘出一个更加“新型”的监狱,那是我们这些过去的见证人所无法设想的。我们看到,监狱的第二只犄角(参看第一部第十二章)长得更高,它更深地刺入了囚犯的咽喉。马尔琴科对弗拉基米尔中央监狱的两座建筑物——沙皇时代建的和苏维埃时代建的——进行了比较,从而通过实物向我们说明为什么跟俄国历史上的沙皇时期无法比:沙俄的监狱又干又暖,苏联的监狱又潮又冷(牢房里耳朵冻僵,呢上衣永远不能脱)。沙俄的窗户被苏联的砖堵得只剩原来大小的四分之——别忘了窗外还安着“笼口”

    但是,马尔琴科只描写了一处杜布洛夫劳改营。那是关押来自全国的政治犯的。而我手头却收到很多各地来的关于普通刑事犯劳改营情况的材料。这些来信使我感到自己还欠了他们一笔债,因而不能沉默。而且,一般地说,我是欠了普通刑事犯们的债的,因为在这么厚的一部书里提到他们的地方实在太少了。

    因此,下面就我所了解,扼要介绍一下现在的劳改营情况。

    介绍什么“劳改营”?我们这里根本没有劳改营——这是赫鲁晓夫年代的主要创新!我们早已放弃了斯大林时期那种极端可怕的遗产!小猪已经改名叫鲫鱼了!现在我们这里没有劳改营,而是有…移民区(宗中国对移民区)。群岛上著民理应住在移民区,这难道不是理所当然吗?所以,现在已经没有所谓“古拉格”而只是有“古依特克”了。(不过,记忆力好的读者可能记得从前也这么叫过。都是“古已有之!”的。)如果再考虑到现在我国政府机构中已经没有内务部,而只有社会治安部,我们就必须承认,现在已经为法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更不能再为此喋喋不休了。

    这样,从一九六一年夏季起实行了四种劳改移民区制度:普通的、加强的、严管制的、特种的。(从一九二二年以来我们没有“特种”是过不了日子的…)对犯人采用其中哪一种制度,则由审理该案的法院“根据罪行性质和严重程度以及(似乎还有)罪犯的个人表现”决定。但是为了简化手续,各加盟共和国最高法院都开列了刑法典条文清单,指明犯哪一条应送往哪个地点。这是对后来的新犯人。那么,群岛上原来的“土著民”呢?那些在代表大会前的“赫鲁晓夫改革”时期处于“营区外拘禁”的、解除看管的和呆在“轻管制劳改点”的囚犯呢?这些人则由地方法院按照最高法院的清单(也许还参照当地行动人员的意见),根据具体情节,分别送进各该相应制度的劳改区。

    右转舵九十度!左转舵九十度!——这种左右摇摆对坐在甲板上的人可能是轻松愉快的,但是对于呆在沉寂无声的阴暗底舱中的人来说,他的胸腔会有何种感受呢?仅仅在三四年前还对人们说:你们安家立业吧!生儿育女吧!好好生活吧!即将到来的共产主义的阳光现在温暖着你们!从那时以后,这几年来你什么坏事也没作,可是,突然,你听到狗叫声,看到脸色阴沉的押解士兵把你包围起来,宣布你的“案件”于是,你的家属只好留在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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