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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今天的法律 (第6/9页)
经根据第五十八条坐过九年牢(再加上四十年代他曾经拒绝提供伪证控告他的同案人,这就更使侦查员恼火)。侦查员瓦休拉直率地对波塔波夫说:“我在想象中送你去重新坐牢的次数,比我头上的发丝还要多!遗憾的是,现在废除了从前的法律。”波塔波夫的妻子跑来搭救丈夫,而侦查员瓦休拉党对她说:“我真想唾你的脸!你算个什么党员!高兴的话,我连你也送去坐牢!”(苏联副总检察长尼·若金著文(《消息报》,一九六四年九月八日)称:“某些文章和报道似乎力图贬低侦查员的劳动,摘掉他头上的罗曼蒂克的光环。其用意何在?”) 一九六二年十一月,开庭审理米沙·波塔波夫案。指控他以到他家看电视为诱饵,强xx同院十四岁茨冈少女娜佳,jianian污五岁幼女奥丽娅。侦查笔录以一个从未见过性行为的六岁男孩沃瓦具名,内行而详细地描述了“米沙叔叔”和娜佳的这种行为。 这一切似乎都是沃瓦透过窗户看到的,而他的身材根本够不着窗户,玻璃上结了冰,里面还有小松树和窗帘遮住。(请问:对于那些向少年儿童日接这类的话,从而真正糟蹋孩子心灵的人,该判什么罪?)“被强xx的”娜佳已经怀孕六个月,但却一直没有告发,现在,当侦查员瓦休拉叔叔需要的时候,她就告发了。我们学校的许多教员要求参加旁听,但不允许他们进去,不过这些人却反倒因此得以在法院走廊里看到了父母们怎样教给那些“作证”的孩子,怕他们在法庭上说错话!教员们为此事给法院写了一封联名信,但这信引起的“后果”仅仅是区党委把签名的人一个个叫去,指责他们不信任苏维埃法院,并且威胁要取消他们当教员的资格。(那还用说?应该把这类抗议扼杀在萌芽阶段。如果社会舆论随便发表起对法院的意见来,司法人员就别想过太平日子了。)不久,宣布本判决:十二年严管劳改。事情就这样结束了。了解外省情况的人们会知道,还有什么办法去反对呢?!没有任何办法。我们都束手无策。甚至自己也可能失掉工作。只好让无辜的人去受苦!法院总是有理的,党的区委总是有理的。(它们是互相有联系的,有电话嘛!) 本来事情就算告一段落了。过去一首都是扶梯的一 但是,事有凑巧。正在这个时候发表了我的小说《伊万·杰尼索维奇的一天》。它描写了一个人很久以前遭到的无端灾祸。这时,区委对我来说已经不再是那只总能镇住老鼠的猫了。于是我决心干预这件事。我写信给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更主要的是我使《消息报》的记者奥·柴可夫斯卡娅也来干预了这件事。这样,就开始了我们长达三年的斗争。 愚蠢麻木的侦查和司法的臃肿躯体之所以能够存活,全靠着它是不会有错的。这个躯体之所以有力,之所以信心十足,是因为它对自己的决定从不复查,任何一个法官都可以随心所欲地判决并坚信不会有人来纠正他。为此,他们之间订有一条秘密默契:不管上诉状递交到哪里,哪怕递到“超莫斯科”去,都要统统转回原审理机关处理。而且任何司法人员(审判员和检察长等),即使发现他们有滥用职权、感情用事、挟嫌报复、判断错误或处理不当等情节,也都一概不受指责,不受惩罚。我们要庇护他们!保护他们!成为他们的挡风墙!正是因为能这样作,我们的名字才叫“法律”! 既然已经开始侦查,结果却不起诉,这怎么行?!那不等于侦查工作放了空炮吗?既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结果却不判刑,这怎么行?!这不等于愚弄了人民审判员吗?!法院不是白忙了吗?!州法院对地方人民法院的案件进行再审?这意味着什么?这等于在本系统内部增加废品率!而且还会使自己的同事们感到不快。何必呢?!举例说吧,由于告密而一旦开始的侦查工作,必然要以有罪判决而结束,而这判决则应该是不可能受到复审的。这样,大家也就不会互相扯后腿。不要使区委为难,他们怎么说,你就照办好了;这样,他们也不会使你为难。 还有一点也很重要:当代法院里不需要有磁带录音机,也不必有速记员,只有慢条斯理地写字的女书记员,她只会用两个世纪前小学生写字的速度在笔录纸上慢吞吞地写下一点什么。这个审判笔录并不当庭宣读,审判员审阅和批准之前谁也不能看到它。只有审判员批准的东西才能构成法庭材料,才被承认是在法庭上发生过的。至于我们旁听者在法庭上亲耳听见的,那都是云烟,早已消散,不,它从未存在过; 在审判员的视野中始终有一张漆黑发亮的真理的面孔,它就是合议室里的电话机。这个传达上帝旨意的神坛是从来不会坑害人的,所以,只管照它所说的去做好啦! 可是我们呢,我们居然争取到了上诉的权利,这真是空前的事。从此便开始了一个重新侦查的漫长过程,它一直拖了两年。那些不幸的孩子长大了一点,他们想从自己过去作的伪证中解脱出来,把这一切都忘掉。但是,不行,父母们和新侦查员又对他们进行训练了:你们该这样说,不然的话,你mama会吃苦头的;如果不判米沙叔叔有罪,就得判你mama有罪了。 我们终于来到梁赞州法院的法庭上。律师像往常一样毫无权利。审判员可以驳回他的任何抗议,而这种驳回是不受任何监督的。照旧是利用仇人邻居的证词作根据,还是无耻地利用未成年人的证词。(请与巴兹别伊的案件比较一下看。)刚一开庭,审判员不是对证人说:“你把事实经过说一说。”也不是要求他们:“你把真实情况说说。”而是要求证人:“你讲讲你在最初侦查时是怎么说的!”而对于被告方面的证人的发言,审判员竟公然打断他们,扰乱他们的思路,并且进而实行威胁:“预审侦查时你在证词里说的可是…现在你有什么权利不承认它呢?” 女审判员阿夫杰耶娃不断地对几位陪审员施加压力,就像一头母狮对待羔羊。(顺便说一句,现在到哪儿去找白发苍苍的老法官啊!如今我国法院里的审判员的职位几乎全被一些善于看风使舵的狡猾女人占据了。)她的头发像马鬃一样,说话像个男人,语气坚定、强硬,她自己可能也为她那铿锵有力的声音和谈话的重要意义所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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