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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在劫难逃 (第1/11页)
第一章 在劫难逃 “我们要把服苦役的、充满镣铐声的西伯利亚变成苏维埃的、社会主义的西伯利亚。” ——斯大林 第一章在劫难逃 革命常常表现得匆忙而又慷慨豁达。它往往不假思索地急于放弃许多东西,譬如,放弃“苦役刑”这个词。其实,这个字眼儿很好,沉甸甸的啊!它可不能和什么半吊子的“强制劳动所”或模棱两可的“劳动改造营”之类的词同日而语。从高高的法官席上掷给被判刑人的“苦役刑”这个词,有如刚刚往下落的斩首机,在审判庭上就已经足以打断他的脊梁骨,足以粉碎他的一切希望了。“政治苦役犯”这个词令人毛骨悚然,它甚至使其他囚犯,使那些不是政治苦役犯的人,一听到它就不禁暗自想:看,这些人才是真正杀人越货的家伙呢!(这里也表现了人类的一种怯懦的自我解脱的本性。人总是设想自己还不是最坏的人,还没有处于最坏的境况。政治苦役犯的衣服上是缝着号码的!那,当然,是些十恶不赦的罪犯喽!咱们身上就没给挂上号码嘛!…别忙,会给你挂上的!) 斯大林非常喜爱一些旧字眼。他记得:有些国家就是靠这些字眼维持了几百年。因此,他就在没有任何无产阶级需要的情况下,把过去在匆忙中砍掉的一些词——“军官”、“将军”、“经理”、“最高的”等等——都像接技似地-一接活了。到了一九四。三年四月,当斯大林觉得他座下的马车已经把他拉上山顶的时候,他就在二月革命宣布废除苦役刑之后的第二十六个年头毅然恢复了苦役刑。斯大林格勒大战役的人民胜利给普通公民带来的第一批胜利果实,就是关于铁路军事化的命令(实际上就是让军事法庭审判孩子和妇女们),以及在一天之后(四月十七日)发布的关于实行苦役刑和绞刑的命令。(绞架也是古代留下来的一种很好的设置;手枪只是“砰”的一响,怎么能和绞架相提并论呢?!绞架可以拖长死亡的过程,可以同时向一大群人昭示死亡的一切细节呀!)从那时起,各次胜利都把一批批新的在劫难逃的人们赶去服苦役刑,或者送上统架——起初是从库班河畔和顿河畔赶去,接着便是从德聂伯河东岸乌克兰地区,从库尔斯克、奥勒尔、斯摩棱斯克等地区。军事法庭紧跟着苏联军队来到。有些人在当地就被绞死,另一些人被送到新设立的苦役劳改点去。 这类苦役劳改点中最早的一个,显然是建立在沃尔库塔的第十七号矿井(很快便在诺里尔斯克、杰兹卡兹甘等地也都建立起来了),当局几乎毫不掩饰自己的目的:就是要把这些政治苦役犯弄死。这是公开的杀人场,等于希特勒德国的窒息汽车。不过,这里按照古拉格的传统把死亡时间拖长了,这是为了延长那些在劫难逃者的痛苦,而且要他们在死前多干些活儿。 苦役犯通常被安置在一些七米宽二十米长的北方常见的帐篷里。把帐篷用木板围起来,木板和帐篷中间填满锯末,这样,帐篷就成了某种简易工棚。原定每间帐篷里,如果睡“小车厢”的话,可以往八十人,睡通铺就住一百人。可是,政治苦役犯则是每间住二百人。 但这可不是硬挤!这叫做居住面积的“合理利用”给政治苦役犯们规定的是两班制的十二小时工作日,没有休假。因此,不论什么时间总是有一百人在劳动,只一百人在工棚。 劳动时,囚犯们由携带军犬的警卫队包围着。如果看守人员不懒,就随手打他们几下。要想使他们振作精神的话,就用冲锋枪托干。在往返营区的路上,押解队的大兵一高兴就可以用冲锋枪朝苦役犯队伍扫上一梭子弹,谁也不会为了被打死的人去追究士兵的责任。筋疲力尽的政治苦役犯的队伍,从老远处就可以看出与普通囚犯的队伍迥然不同——它显得那么忧伤、迷们,步履是那么艰难、沉重。 说起劳动的十二个小时,真可说是度日如年(在诺里尔斯克那种北极地区的、凛冽的北风中,在纷飞的大雪中,他们用手敲打粗石。十二小时之间仅有十分钟可以取取暖)。规定的十二小时休息时间,也安排得尽可能地荒谬。在这十二小时里,他们被带到一个隔离区,又带到另一隔离区,要站队,要搜身。进入居住区后立即被塞进永远不通风的帐篷——没有窗户的工棚里。工棚立刻上锁。冬天,工棚里酸臭潮湿的空气变得越来越浓,不习惯的人简直连两分钟都呆不下去。对政治苦役犯来说,这居住区比劳动区更加难以忍受。去厕所、食堂、卫生所?那是根本不允许的!这些都通过马桶或者送饭窗口来解决。一九四三-一九四四年时期,斯大林设立的苦役刑就是这个样子:它把劳改营里最坏的东西同监狱里最坏的东西结合在一起了。 契柯夫的作品证明,沙皇时代的苦役刑还远远没有这么多发明创造。当年关在亚历山德罗夫斯克(萨哈林)监狱的政治苦役犯们,不仅昼夜任何时候都可以到院子里和去厕所(那里甚至完全不用马桶!),而且整个白天可以随时去市里!所以“苦役刑”这个词的真正含义(总该“物归其主”嘛!)还得算斯大林最了解。 在政治苦役犯的十二个小时的休息时间里,他们要经过早晚两次点名。这可不像普通犯人点名那样单纯地数数人头,而是一丝不苟地一个一个地点名。每队一百名政治苦役犯,被点到的人必需一昼夜两次毫不含糊、毫不迟疑地大声回答出自己的号码、自己那令人厌恶的姓、本名和父名、出生年和出生地、所犯法律条文、刑期、判决机关和满刑日期。其他的九十九人则不得不每昼夜两次忍着痛苦恭听这一切。在这十二个小时里还有两次分发食物:经过送饭窗口分发大碗饭,再经过送饭窗口把碗收回去。任何政治苦役犯都不得在伙房劳动,也没有资格抬饭桶。这类服务工作全由刑事惯犯担当,而刑事惯犯对政治犯的抢劫、盘剥越是残酷无情,他们自己就会过得越舒服,越能博得苦役营主人的欢心。在这里,在盘剥压迫触犯刑法第五十八条的囚犯这一点上,内务人民委员部的利益总是同刑事犯罪分子的利益一致的。 政治苦役犯还要受到饥饿的折磨。但是,因为一切报表单据都不必留作历史的见证,所以,报单上还有照样写着:政治苦役犯可以领到“矿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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