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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omestay (第2/3页)
着泡泡的可乐,她试着用轻松一些的口气接着往下写。 千万不要以为这是一件美事。从经纪公司安排我在他家住下至今,季大影帝都还在因为我扰乱了他的私生活而对我怒目而视呢! 季昱成在LA的家是一间地处市中心的公寓房,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只有几分钟的路程。 这间公寓并不大,一百多平方米的屋子内有两间卧室套房和一个三十平方米左右的起居室。虽然家具很简单,设施却一应俱全。死鸡(抱歉,我实在没有办法学你的样子,那么恶心地叫他“小成成”)说,这套房子是他十五岁那年初到美国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他mama和他以为会在LA待上好长一段时间,没想到一年后,他们便又举家迁往纽约了。 季昱成不太爱说自己的过去。不过,从那家伙的只言片语里,我觉得他似乎去过许多地方,并不仅仅是国内,就连美国,除了洛杉矶和纽约之外,他还去过华盛顿、芝加哥和旧金山。 不知道是什么原因使得他这么频繁地搬家。也许是因为他母亲从商吧——他的mama现在仍然居住在纽约——有一次,她给“死鸡”打电话的时候,我“不小心”听到他有问起她生意的情况。 季mama的事业似乎很成功——这一点,从他们家在全美许多地方都有住宅就可以看得出来——但是,我不知道这对季昱成来说是幸还是不幸。从小就一直不停地改变居住环境,这让他看起来,总有种好像看透一切般的玩世不恭。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对他的感觉…这么说吧——人生对我们来说,是一趟对未知世界的探险旅程;可是,对他来说,所谓的人生却只是一场不再惊喜的游戏而已… 大门那儿传来“嗒”的一声轻响,接着,是熟悉的钥匙扔在边柜上的声音。 康宛泠惊了一下,有些心虚地连忙把正在写信的网页最小化——还真是说曹cao,曹cao就到呢! 只是…转身看向紧闭的房门,她困惑地咬住了嘴唇——那家伙不是说要在纽约待上一星期的吗,怎么还不到三天就回来了? 站在门厅的玄关处,季昱成停下了脚步,看向洒满午后阳光的起居空间。 他对这间公寓从来都没有什么感情。 或许是因为这种仅仅待过一年甚至几个月的居住地太多了吧——对一个还没来得及适应却已经面临离别的地方,最好的做法,就是别对它产生任何眷恋。 问题就出在这里——他恼火地把钥匙扔到门边的木柜上——既然对这个该死的地方没有半点儿好感,他又为什么置老妈的苦苦挽留于不顾,非得紧赶慢赶地坐上早班飞机提前回来? 他承认,他对老妈是很火大——她竟然背着他想要跟那个背叛了他俩的家伙再度联系。这简直是…不可原谅。 不过,虽然他当场就如同火山爆发般地发作了一顿,可是,这却并不是导致他尽快离开的根本原因。 之所以会急着赶回来,不论是对老妈还是对自己,他都有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明晚,他将与一位好莱坞电影制作人共进晚餐。对方打算投资上亿美元拍摄一部关于成吉思汗陵墓之谜的传奇探险影片。他已经看过剧本,还不算太烂。至于他即将接下的角色…那是一个有些类似于日本漫画中终极魔王的人物——带着一抹清澈绝美的笑容,他将把一群代表了正义的家伙引向万劫不复的黑暗深渊… 毋庸质疑,这是一个再适合不过的角色了。毕竟,他每天都在练习的嘴角上扬30度的招牌微笑,已经不知骗倒了多少人了,不是吗? 放下手中的行李,转过头,看向玄关东南亚风格木柜后的那扇嵌着蓝色马塞克的镜子。 他原本是想在镜子中找到自己熟悉的笑容,然而,视线却不由自主地落在了柜子上陶质大花瓶中那把灿烂的雏菊上。 用君姐的话来说,这种带着野外泥土气息的小黄花“土得掉渣”可是,自从康宛泠住进这间公寓的第二天起,那一朵朵没气质的可恶野花便毫不留情地占领了屋子的每一个角落。 在一阵突如其来的怒火中,他粗暴地从花瓶中扯下一朵花捏在手心。只不过一下子,娇弱的黄色花瓣便开始纷纷掉落,最后留在手中的,只剩下变形的花茎和残破的花蕊。 不,事实上不止这些。 他慢慢地把手移近鼻尖。留在手上的,还有淡淡的清香——在这将近一个月的时间里,这股香味侵袭了他生活的每个空间,让他在毫无防备之下,比渐渐熟悉更可怕的是,渐渐习惯了它的存在。 抬起头,季昱成看向镜子中的自己。唇边的微笑早已消失,褐色的眼眸中,取代冷漠和愤怒的,则是久已不见的困惑和挣扎。 承认了吧。他对自己说。承认你急着赶回来的真正原因吧。这样火烧屁股地在三天之内往返两个相距四千公里左右的城市,你无非是因为… “阿成?” 一个有些犹豫的声音在屋中响起。 他慢慢转过身来。在抬起头的那一瞬间,他的眼中恢复了冰冷,面具般的微笑也再度回到了唇边。 康宛泠忐忑不安地站在她的房间门口。 她用一把大夹子松松地夹着长发,穿着在家时常穿的土里土气的粉红色运动服,双手扭在了一起,显然不知道该对他的突然回来表示虚伪的欢迎,还是该听从自己的冲动,一脚把他踹出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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