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史_卷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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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五 (第5/7页)

条,廷尉处以死刑。诏付八议,特加原宥,削爵除 官。三公郎中辛雄奏理之。后特除平州刺史,徙青州刺史。寻为关右都督、兼尚书 行台。遇疾,还京。孝昌初,卒,谥曰文贞。后追复本爵,改封济南王。

    第四子献袭,薨。子祖育袭。武定初,坠马薨。子勒叉袭。齐受禅,爵例降。

    部分译文

    元昂的弟弟仲景,性格严肃刚直。孝庄帝时,兼任御史中尉,京城中对他肃然起敬。每次到台阁,总是用赤牛驾车,当时人称他为“赤牛中尉”太昌(532)初年,任河南尹,执法无私。当时吏部尚书樊子鹄的部属横行霸道,还常常当盗贼。元仲景秘密地全都逮捕了他们,立即处决。于是那些豪门权贵心惊胆战。孝武帝将要进关时,任命仲景为中军大都督,留守京城。齐神武帝将要进入洛阳时,仲景抛下妻子,追赶车驾前至长安,仍任尚书右仆射,封为顺阳王。

    元仲景和妻子离散之后,便娶了原尔朱天光的妻子也列氏。也列氏原是歌妓,长得很美,元仲景很器重她。过了几年,他的前妻叔袁纥氏从洛阳走小道来到长安。也列氏便移居另外的住宅。过了许久,仲景仍和她有jianian情。事情败露之后,皇帝下诏让仲景杀掉她。元仲景对她的感情却愈加深厚,便杀了一个女婢,将尸体盖严厚葬以替代也列氏。将也列氏转移到秘密的地方,没有人知道其中有诈。元仲景有三个儿子,名叫元济、元钟、元奉,都是叔袁纥氏所生的,因都是皇族,早就当了大官。元仲景因为也列氏还活着,害怕妻子泄漏消息,就想杀死叔袁纥氏。叔袁纥氏预先察觉了,便又想暗中害死也列氏。也列氏对身边的奴婢说:“如果叔袁纥氏杀死我,一定把我扔到厕所里去;我不如先向丞相告状,希望能够不死。如果他不处治首要罪人,至少还能把我埋到好地方,你去替我告他。”她的奴仆果然向周文帝告了状。周文帝依照奏状,下诏打了元仲景一百下,罢免他右仆射的职务,保留王爵回家。也列氏因为自己去告了状也被元仲景赶出。可是,元仲景仍然去找她私通。又有人来告状,下诏重打元仲景一百,交付宗正处罚,官爵全部免去。但元仲景还是和她继续私通。后来周文帝因为元仲景在各供职的任上都有很好的名声,况且当年又策杖西行,追赶车驾,便下诏恢复了他的官爵。也列氏和叔袁纥氏便同居一处了。大统五年(539),任幽州刺史。因幽州多次发生内乱,元仲景被赐死于幽州。

    元仲景的弟弟元暹,字叔照。孝庄帝初年,被任命为南兖州刺史。他在州任职期间,十分残暴凶狠,经常杀人。元颢进入洛阳时,元暹据守本州,不肯屈从。庄帝回宫后,封他为汝阳王,累迁至秦州刺史。以前秦州人多次翻来覆去叛乱,元暹把他们都杀掉,留存下来的人不过原来的十分之一二。普泰元年(531),任凉州刺史,贪婪残忍至极。他想夺府中人和经商胡人中富有者的财物,便假传一道命令,诳骗那些富豪们,说是准备给他们奖赏。那些人去后,他全部屠杀光,所有家财人口,全部没收归他自己所有。孝静帝时,任侍中、录尚书事。死后,赠封为太师、录尚书事。他的儿子元冲袭封爵。元冲没有儿子,封国废除。

    太兴的弟弟元遥,字太原,有器度和声望。他任左将军跟从孝文帝南征,被赐爵为饶阳男。宣武帝初年,他生母去世,便上表请求免职。下诏让他用其他办法表示尊敬。不许解职。明帝初年,经屡次升迁任左光禄大夫,仍带领护军。

    当时冀州有位僧人叫法庆的能用妖幻之术,他以此劝说渤海人李归伯跟从他。李归伯全家都听从了他。于是,招募率领乡人,推举法庆当头领。法庆就封李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他自称为大乘。下令杀死一个人就可以当一住菩萨,杀十个人就可以当十住菩萨。又配了一种狂药,让人吃过以后,父子兄弟之间相互不认识,全以杀人作为日常事务。刺史萧宝夤派遣兼长史崔伯。。前去讨伐,在煮枣城打了败仗,崔伯。。战死。这些凶残之徒越加气盛,在各地毁灭寺院,杀戮僧人尼姑,烧焚佛经佛像。并说:“新佛出世,除去妖魔。”皇帝下诏派元遥为使持节、都督北征诸军事,打败了他们。活捉了法庆和他的妻子尼姑惠晖等人,将法庆斩首,首级传送京都。后来又捉住了李归伯,把他斩于都市中。

    起初,元遥的那些大功服的兄弟们都是景穆帝的孙子,到明帝时本服已经绝服了,所以将元遥等人皇室宗族的属籍除去。元遥上表说:

    “我私下听说,圣人在其南面而坐,听理天下大事时,其中有不可改变的东西,那就是尊和亲了。四世之后,缌服已除,五世以后仅用袒免之礼,六世以后亲属关系就断了。从此以后,仍同在一姓没有区别,停其食禄没有特殊照顾。又《律》中所说的议亲,不仅指当世的属亲,向来也指先帝的五世亲属。我认真考虑其目的,是为了扩大帝室宗亲,坚重根基。先皇所以改变原来的规定,重新制定新办法,是因为太和末年,正有意于用兵吴、蜀,筹措经费,所以事先深加计虑,减少和削割的起因,也是从当时情况出发暂时制定的。况且临淮王提开始分开属籍的时候,高祖赐给帛三千匹,以表示分离是很重大的事情;乐良王长命也赐给二千匹缣,以此留存亲眷之情。这也都是先朝尽力克制存念,不得已而为之的事情。

    “古人说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其原因在于辅助的人众多。我内心并不是想硬和皇上攀亲,以求好处,只是感伤于大宗族一分,则天子属籍只剩下不过十多人而已。在汉代,诸王的儿子,不论多少,都是列土而封的,称之为侯。到了魏晋,无不广赐土地,称之为公。这是因为怕宗族不坚固,骨rou感情疏远啊!

    “我与皇上虽然相距五世之远,在先帝时仍是皇帝的亲孙子。高祖所以规定给予封国秩禄赋税,又赐给衣食,而皇后亲族只给田赋,不给衣食,目的是要区别内外,划定异同。如今各先帝宗庙之情,铭记在心,念念不忘,而分道之悲,突然降临。各受封的人,应从皇帝身死之日算起,三年服终,然后更改除籍。如今朝廷仍在服丧期间,便实行这一办法,实在心中不安。”

    下诏将奏书交尚书省广加审议后将意见上表朝廷。尚书令任城王澄、尚书左仆射元晖都上奏,赞同元遥表章的看法,灵太后不肯听从。死后,谥为“宣公”

    元弼是济阴王元郁的长子,字邕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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