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观音_第十八章山雨一指观音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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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八章山雨一指观音来 (第5/6页)



    吴正康:“正西这个胆小鬼,现在连山都不敢上了!”

    吴学权:“你也不能说他就是胆小鬼,他和之斌的哥哥无冤无仇,也是失手打伤了他,结果害得人家家破人亡,到现在,他还觉得不好过呢!”

    吴学刚:“你这个人啊,不是我说你,你这不是‘雨伞骨子往外戳’吗?”

    吴学权:“怎么就往外戳啦?打的时候热闹,出了事就要你自己担着了。”

    吴正康:“我说学权你是怎么啦?还没上山呢,你就先打退堂鼓了?你不想去就别去,也没有人逼着你啊。地方上的事你不管我不管,谁管?”

    吴永:“正康,你别这么讲嘛,他又没说不管,只是提醒大家要考虑后果,这话也没错,上山的人是应该想好,有个万一,可不能怨天忧人。学权啊,我看这样吧,你两兄弟不用都去,要不,你留在家里守坦吧。”

    吴正康:“对,你就别去了。让学刚和我们去。”

    吴学权:“谁说我不去啦?”

    吴正康:“去也行,只是到时候你可别拖你哥后腿!”

    吴学权:“这不叫拖后腿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我们到了山上也要看势头,真要是形势对我们不利,我们当然要见机行事了。”

    吴正康:去!真是胆小鬼,还未出师,你就先讲丧气的话了。我看你还是别去吧。”

    吴学刚:“对,你就别去了。”

    吴学权:“不行,你到哪,我也跟到哪,反正我不能让你一个人去!”

    吴学刚:“哧,真是滑稽,他怎么就是一个人了?我们不是人吗?”

    吴永:“正康,你不能少说一句吗?”

    旁边一个小伙子也接腔了:“对,又没人把你当哑巴。”

    另一个:“他是兄弟担心也没错。”

    又一个:“怎么没错,谁不是爹妈养的?就你们命值钱?”

    正康见有人帮腔,腰杆子就壮起来了:“就是,没种的别去,要去后果自负!”

    好几个年轻人一起叫道:“对,有种的就上山去!”

    “好!古话说:‘一鼓作气,再而竭,三而衰’我们上山就要抱定必胜的信心。既然决心上了,就不要瞻前顾后,我还真不信咱们就不能把自己的山争回来,倒叫他们看咱们后岭没人呢!”大家回头一看,吴腊不知什么时候已站在门口了,经他这么一鼓动,这帮年轻人马上群情激愤起来:

    “对,去把自己的山争回来!走哦!”说完,一群人一蜂窝涌了出去。人人手中串担、档柱、镰刀碰得叮当响。吴蜡看着吴学权出来,一把拉住了他,和他并排走了出来:“看着点你哥哥,当心他的莽撞脾气!”

    吴学权:“吴腊哥,谢了。”

    吴腊大声叫道:“你们先走一步,我拿了串担马上来!”

    吴学权:“吴腊哥,那我们先走了。”

    吴腊:“留心啊!”吴腊出了会计室直奔自己家里,他拿了串担和镰刀,没直接跟上那群人,他绕过村边的松树林子,到了三里湾村边,林新已在桥头等他了。

    吴腊:“什么要紧事啊?这么神神秘秘的?”

    林新:“吴腊哥,小琴她老公要回来探亲了,小琴想趁这个机会跟他把婚离了,可是,她总不能自己提出这个事吧?”

    吴腊知道林新的意思,在江北一带有约定俗成的规矩:男女双方一旦有了婚约,提出解除婚约的一方就要赔偿对方的损失——精神上的或经济上的,解除既有婚姻更是如此了。小琴如果提出离婚,夫家就可以向她索取赔偿。如果是夫家提出离婚,那么,小琴不但可以如愿离开夫家,还可以趁机敲他们一笔竹杠。吴腊并不把林新的如意算盘揭穿。

    吴腊:“那你打算怎么办?”

    林新:我能怎么办?”

    吴腊:“你看,现在我能走得开吗?山上要打起来了。”

    林新:“你就不用去了,我替你去!”

    林新是三眼井大队的人。本来,三里湾、后岭、状元牌楼三个大队如果为争山打起来,林新是局外人,但是,这里还有个关节,说起来话就长了。

    我国古代有一种畸形的婚姻形式叫“典妻”又称“承典婚”民间干脆比较直接地称之为“借肚皮”说穿了其实就是借妻生子,它是封建社会买卖婚姻派生出来的临时婚姻形式,它与现代社会中尤其是西方一些国家有一种叫做“借腹生子”的情况,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早在南北朝时期,我国就有了“典妻”的现象,不过那时还不叫“典妻”而叫做“质妻”或“雇妻”所谓“质妻”就是把自己妻子转让给他人为妻,以换取钱财的方式,但这笔钱财到了约定的时间是要归还的“雇妻”则是雇主支付雇金给女子的丈夫,在约定的期限之内,让该女子作为自己的临时妻子,到期将女子送回其丈夫,雇金不收回。

    旧时典妻风的盛行,是由什么原因造成的呢?“贫贱夫妻百事哀”大多人典妻与经济的好坏有着紧密关系。

    “富人典业,贫子典妻。”被典者家庭往往经济贫困,丈夫或因病或不务正业等原因而无力维持生计;而受典者往往已婚无子,家财富足,需要子嗣。于是两个男人一拍即合,满足各自需求而租典妻子。是否租典一般由丈夫决定,有时候甚至不需要征得妻子的同意。因典妻多与生儿继嗣有关,所以典妻时间的长短,还得与孩子生育的情况联系在一起。到了元代时典妻之风大盛,故统治者不得已而明文禁之。但仍未能真正革除,到了明代依然盛行。于是清代的法律也特别对此设条。

    我国的典妻风俗主要流行于南方地区,特别是浙江各地,从宋元以来一直盛行。典妻虽说是一种临时性的婚姻方式,却也很是讲究仪式的,一般要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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