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二百九十八章要反攻了 (第2/3页)
一把刀子好不了哪去。 陈权当然理解对方的心情他很有耐心地等待对方的开口。双方沉默一阵后李阁老先开口:“陈部长!我们原则上同意你们驻军但汉城周边绝不能驻军!这有关我国颜面问题请贵方谅解!” 陈权轻颔体谅道:“可以!我们驻军只是为了防范日本人只要扼住对日本的几个关键点就行了!至于我们也提出驻军汉城周边只是为了方便与贵国的联络与协调根本无意干涉贵国任何事务既然你们如此敏感我们便按你们的意思做吧!” 见陈权答应如此爽快李阁老又有点怀疑己方是不是太过敏感了难道中国人真的是一番好心呢?如果中国人驻军真的只是为了帮助朝鲜人防范日本人那倒真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啊! 李阁老心情稍好转人家投之桃李他马上报之以琼瑶道:“如果贵方只是为了保证与我朝廷的联络与协作贵方可以在汉城城内设置一个军方联络点。” 陈权摇摇手道:“算了我们把军方联络点设于城外的后勤补给站吧!与贵方朝廷的联络交由我方驻朝大使馆去负责好了!” 李阁老赞同:“如此甚好!”接着小心翼翼地问:“贵方驻军的数量为多少?” 陈权随口道:“最多六千人我人民军一个师的兵力!”这是国内早就商定好的。 李阁老愣然他还以为中国人会驻军几万人呢?这时他倒有点急了:“六千人能抵挡得住日本人的再次突然袭击吗?”看来还真是误会了中国人他不由心中升起一阵愧疚。 陈权充满自信地笑道:“够了!六千人足可抵挡日军任何突然的进攻三天三夜而三天三夜我人民军将可以从国内开到汉城保证不会让汉城再次出现被围困的现象。” 李阁老充满感激道:“有劳贵方了!” 陈权接着道:“何况对日军的防御主要在海上这也是为什么我们需要驻军济州岛的原因我们想把战火拒于朝鲜岛之外不想再让任何朝鲜人饱受战火摧残之苦。” 李阁老顿时泪流满面深深向陈权鞠一躬激动道:“多谢伟大而无私的中国人民!” 陈权轻叹一声:“保家卫国还得靠你们自己!你们的国家要富强你们军队要强大这才是根本!” 李阁老点头称是。 接着陈权大度道:“我们希望与朝鲜人民平等、友好、合作地交往下去以后贵国不需再以附属国的身份与我国交往我们也不需要贵国每年贡奉的那点地方特产你们管理好自己就是了!” 这是中国一方送出的大礼李阁老感恩戴德此时他真正理解了中国人的深意。他真的真正理解了中国人的深意了吗?不他没有中国人只是除掉了朝鲜口头上的附属国地位实际上因为有了军队的进驻由虚变实反而对朝鲜的控制更牢了。 深悉对方的意图之后双方冰释误会在友好的气氛下双方很快达成协议并草拟出几份协定文本要点如下: 《中朝友好关系协定》:中朝平等交往;互设大使馆互派大使。…bsp;《中朝军事合作协定》:中朝军队协作互为支援;应朝鲜之邀中国驻军朝鲜釜山港与济州岛;中国帮助朝鲜培养军官培训军队有偿提供武器。 《中朝交流协定》:中朝互为开放市场;互派留学生;加强政治、文化、经济、教育等方面的交流。 接着双方又对中国驻军所需承担的义务与所需遵守的纪律等相关法律条文作了详细的讨论里面特别强调中国驻军士兵需遵守朝鲜法律但犯律士兵交由中方处理朝方无权插手。 最后朝方同意此次中方出兵援朝费用由朝方全部负责折算白银为一百万两;另今后中国驻朝军队军费开支双方对半承担。 临离别时陈权委婉道:“李阁老!贵国也需进行某些政治改革了要跟上时代的潮流!” 李阁老闻言顿时阴下脸色他认为这是中方欲想干朝鲜的政事。 陈权见势不对暗自苦笑他一番好意倒被别人当成了驴肝肺为了不引起对方的误会马上解释:“这只是我个人的一点建议贵方不需当真!” 但此事却如一块石头埂在李阁老的心上他认为这不是一个好苗头从此对中国人小心起来。 双方达成协议的第二天许奂向部队下达了对清州地区被围日军总攻的命令。三天之后清州城被攻下三万五千名被饿得全身软的日军士兵大部被歼少部被俘被俘人数约为七千余人。 大获全胜之后许奂回到oo1部队指挥部即刻令部队乘胜南下直指日军的最后一个据点——釜山港。日本人的海路补给完全被中德联合舰队所切断在清州地区几万日军覆没之后在釜山港的日军也已是穷途末路。此间日本政府曾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政府传达和平谈判的意愿但均被中国政府礼貌地拒绝。中国政府外交部官员还故作惊讶地问:“中国与日本是友好邻邦两国之间没有生战争需要什么和平谈判?” 日本人为之气得撞墙愤怒地问:“生在朝鲜半岛的战事不是战争是什么?” 中方外交部官员又故作恍然大悟道:“是指朝鲜半岛的战事吗?我们只是应邀协助邻邦生战争的是你们日本国与朝鲜国你们两国之间的事理应由你们两国之间协商解决中方是无权干涉的。你们要和平谈判去找朝方吧!” 日本人愤愤而归暗骂:“狡猾的中国人还说不干涉都已经出兵啦!” 中方充分尊重朝方的权益对此朝鲜人对中方感激不尽有了中方的撑腰对日本人恨之入骨的朝鲜人自是对日本人的和平谈判意愿置之不理了。 半月之后日军在朝鲜半岛的最后一个据点釜山港被攻破弹尽粮绝的五千日军全部被歼。至此日本人对朝鲜半岛动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