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一九七五_第十五节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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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五节 (第2/3页)

茶说话,却没什么话说,我提到陈黎明,我们医院的子弟,她G省大学土木工程系的同事,十几年来她们关系一直很僵。她认为陈黎明不值一提。我们不再说话,只喝茶,看着购物的人走来走去,空气沉闷而混浊,我知道,我和郑放歌的话就快要说完了。我知道,我们的话迟早是要说完的。

    她忽然说,我觉得,你要写点反映女科研人员生活的东西,这方面,我们国家很少。这个话题我没有兴趣。她说:现在看不到写女科研人员的小说和电视电影,这么大个国家,怎么就没人写呢。她说着就有一点兴奋,像是发现了一个科研上的空白。我没有回应她。她便也终于扫兴。

    我和郑放歌的关系很奇怪,我们永远不能谈心,怎么都找不到一个契合点,但我们陆陆续续一直有联系,从一九七五年,她从南部公社转学,到现在。三十年了。我们是最后一个学期文艺队的队友,插队的时候她跟雷红同在一个生产队,她跟我们一直是朋友。

    那一次,雷红跟一名有妇之夫热恋,眼看就要私奔,郑放歌却跑来,劝雷红在本院找一个青年医生,好好恋爱结婚。雷红对青年医生很不屑,她转述给我听,说郑放歌劝她抓紧时间找一个青年医生,真可笑。郑放歌真诚、善良,充满好意,却被我们这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女文学青年认为可笑。她真冤枉,不值。

    过了两年,我准备离婚,郑放歌又特意从西塘赶来,她那时正准备考同济大学的硕士研究生,又要讲课,又要搞科研,但她坐上公共汽车,横跨半个N城来到我的宿舍。是夏天,她爬上四楼,脸上冒着油汗,我只有白开水给她,开水很烫,她吹着喝。我在地上铺了一幅草席,我们就坐在席子上。那次说了什么我已全无印象,好像什么都没有说下去,我心怀鬼胎,说不出一定要离婚的理由,她便说她一定要考研究生,她跟陈黎明住一间宿舍,两人太别扭,呆不下去。她只劝我,知足者常乐,不要离。我们坐在草席上度过了N城炎热的一个下午,然后她就回去了,没有吃晚饭。

    雷红没有劝我,吕觉悟也没有劝我,我认为她们懂我。郑放歌劝我知足常乐,我觉得她太不知我心了,我忽略了她对我的深情厚谊,把她的话当成平庸的笑料。

    我对不起她。

    八十年代,我和雷红都是狂妄的女文青,盲目热情,向往一种别样的人生,那里风生水起,风云浩荡。我们都不愿意过平凡的家庭生活,尤其不愿当贤惠的家庭妇女,生孩子、买菜做饭洗衣服,这种日子不值一过。我们喜欢激荡的爱情,喜欢文学艺术在爱情中穿越缠绕。我特别羡慕雷红,因为她真的私奔了,跟一个有名的剧作家。她抛掉了职业、城市户口和家庭,而她的恋人跟她有着同样的勇气,他们乘风而去,远走高飞。我恨不得揪着自己的头发也私奔一把,但没有人跟我私奔,我只能写诗。

    多年以后,雷红回到N城,她失去了丈夫,没有工作,身无分文,我意识到,当年郑放歌劝我们好好过日子,真是怀有最大的善意,设若能听进一句,我们的生活就不至于如此颠沛流离,无所依傍,我们将拥有平安踏实的一生,像吕觉悟和郑放歌那样。

    一九七五年,郑放歌不演吴清华又谁来演呢!

    她刚刚转学来,她并不拔尖,但她是郑怀民的小女儿。郑怀民是新来的校革委会主任,一把手,他的大女儿郑里冰一到县城就进县文艺队了,她长得很好看,放歌不如她jiejie。但郑放歌不骄纵,她很努力,也单纯、天真、热情,不招人厌烦。我们甚至是喜欢她的,她常常让我们到她家去,给我们吃她家的花生,还告诉我们,她mama和爸爸吵架了,mama脖子太粗,脾气不好,爱吵架,一吵架脖子就会更粗更红。

    她家就在校内。我们穿过cao场,走过长长的走廊和医务室,下台阶,又走过两个教室,就到了。原来郑放歌家就在这里啊,就在初中教室旁边,门口空地的拐弯处是当年我和雷红吕觉悟的据点,议论孙向明,或闲站着。看本班女生用一只松果踢足球。那时候没有郑放歌,现在她忽然就来了,像是从地里钻出来。她原来在石窝,那是南部的公社,南流街上的人眼中的十万大山,山高水远的蛮荒之地。

    郑放歌,她忽然就从地里冒出来,她站在几盆指甲花旁边说,嘿,我家到了。她天真单纯,她的热情是跳跃着的,像一只鹿,她的动作也是有点像鹿的。她从舞台上碎步走过,舞台上就出现了一个鹿一样的吴清华,这只鹿很认真,从舞台的这头跳跃到那头,虽然不像吴清华,但像鹿,也是不错的。

    她踮起脚取下她家的糖果盒,圆的,比大海碗还大,上有暗红的漆,盖上还用金边描了花,里面装着玻璃纸包的水果糖,糖果圆圆的有红的绿的,甚是稀罕。郑放歌一人发一颗,她又在米缸盖上找到了装花生的夹箩,她大把抓着花生,让我们在嘴里含着糖的时候嚼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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