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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七章:师父你最坏了 (第2/3页)
灭国之危的重要战事,那怎么办?怎也是要派出一员将军的。大青制度,在军制上实行军团长制,但在一般情况下,军团长只是军团长,他们也许会出征,但绝对不会是主将主帅,这也是对他们权利的一个限制,在更多的情况下,军团长,只是带兵训兵练兵用的,他们没得召令可以离开军队做私事,但一定要向上报告,而带军队?正常只有那三百的亲兵卫帅,别的兵,哪怕多一个也是要完蛋,是要处以谋逆罪的,武敦儒就私自出兵了,在此之前,他把军队带出范围是不会有太多事的,但他到底是犯了错,竟然把军队带出了越州,这就是死罪,结果武修文把他杀了,这一方面是为了武家,另一方面也是刘志恨拿来立下军规的,规矩就是规矩,在某种情况下,是不会改变的,特别是军规。如果出兵,当遣一员总领事的,比如顺昌逆亡大将军这样的名号,六月是第一个,陆无双是第二个,就算是别人,比如说是耶律燕,或是别的什么,在名号上,当用金剑,金剑就相当于兵符,在古时叫虎符。秦国时,嫪毒借着吕不韦的势力得了王太后的帮助,结果起了野心,想造反,但临到了了,他也只能带着自己的私兵家丁去攻打王宫,当时他已经是长信侯,并且还是秦始皇的“假父”可他仍是招调不动秦国的一兵一卒。兵权都在秦始皇的手里,只能由虎符调动,虎符分两半,一半给将军,用以调兵,另一半仍由国君收着,打完了仗,还得还回来。大青不用虎符,改用金剑,将军在外,金剑出鞘,打完仗,金剑还要收回去,而剑鞘由大帝保着,刘志恨一共造了七柄剑,六柄金剑,一柄青剑,六把金剑分刻“文武龙虎豹犬”六字,此字出于六韬。而那青剑上刻着刘志恨的帝号“青·舞干戚剑极猛志微妙帝君”此剑定为镇国剑,由刘志恨本人打造,在打铸兵器上,刘志恨可是个行家,自是把这剑打得不错。此时,刘志恨颁下的,就是“龙”剑。一般来说这六剑是用规定的,如果是帝后等贵亲出征,当用“文武”双剑,如是世子王子出征,当用“龙虎”二剑,如是贵族士族出征,就要用“豹犬”二剑了。以陆无双的身份,本来是要用“豹犬”二剑的,因为她是大青的大将军,虽是大将军,但与大帝并无多大的亲属关系,不过她又是刘志恨的徒弟,所以也当得“龙虎”二剑,这虽然有点牵强,但谁让刘志恨这位大帝宠爱她呢。金剑闪闪发光,却是由铜铸的,当然不是纯金的,刘志恨怎也不会用真金铸金剑,这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而是一个国家高层的态度问题。可以表面奢华,但并不是说就可以开奢糜之风,国家的面子要,但一切要以里子为重,一定要花钱的,比如军事民生,那一定要花,可要是说在一些支节上花不必要的钱,那就不对了。比如这金剑只是一个像征,一个代表,一个意义化的东西,却要用真金来铸,可不是傻么,从一方面来说是国家的面子,但却并无实质的利害关系,自是可以用别的东西来代替,所以这柄剑是用黄铜铸的,黄铜也属金,在汉时以前,本就是当金子来用的,所以并不足为奇,也算是复兴了古风,到底还用了一些其它的材料,这让它看起来更加金光闪闪,至于铜,却是一点也不要紧,因为在大青一扫国内佛教问题上时,收缴上来了各种青铜黄铜无数,自是不愁的,铜,是贵重金属,仅由佛教占着这许多的金贵之铜,刘志恨就断然容不下它,所以在大青,有木佛,石佛,泥佛,独独是没有金属材料的佛,违此令者,有一杀一,还要举察连座,便是知情不报者都要斩。剑上一个凹凸不平的“龙”字,剑刃也是闪闪发光。剑体不大,不过尺许长,这剑是象征用的,自不用做成真剑一样,一尺来长,足够了。陆无双一把握在剑柄上,自立下金剑之规后,她是第一个得剑之人。这是一个重要的标志,从前,大青的出战都是由刘志恨主领,这是没有办法的事,与高氏一战,穷国之乱,对蒙古的抵抗,那都是国运大战,与大青国运密不可分,重要非凡,是以非刘志恨不可,这是一代开国大帝的必要做法,一来稳定国家,二来可以让士兵士气充盈。自此之后,出现再能打的将军,也必将俯首于刘志恨之下,国家不会出现功高震主的现象,也不会出现赏无可赏的局面,对于一个君主来说,赏罚并重,而赏是最最关键的问题,有功要赏,有过要罚,立功的永远比要罚的人多,那怎么赏?武王问太公,什么是为君之道,太公告诉他,奖赏那些立了功的人,惩罚那些过错的人,这一点做到了,就可以了。但这也会出错,因为赏的多了,到最后有时会出现赏无可赏的局面,因为君主本人无能,所以明明无能,但看见别人比自己有能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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