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_附录得象忘言得意忘象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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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得象忘言得意忘象 (第5/9页)

“原貌”那么,卦爻辞所具有的那种可以诠释出卦多之象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势必将很难很好地实现出来,卦爻之象所具有的那种可以彰显义理的潜在价值和功用势必很难很好地实现出来,如此,卦爻辞和卦爻之象本身,也势必将分别失去其存在的意义,即失去其作为诠说卦爻之象之“工具”和透显义理之“工具”而存在的意义。即失去其作为诠说卦爻之象之“工具”和透显义理之“工具”而存在的意义。而持如此之识见和如是而为之人,也绝非真正懂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价值和功用以及如何利用它们的这种价值和功用之人,这样的人,显然很难较好地透过卦爻辞而契会出卦爻之象,很难较好地透过卦爻之象而解读出《易》之义理。 而且,契会、解读《易》的过程,如前所揭,实系一由卦爻辞而卦爻之象、由卦爻之象而义理的层级递进、步步深入、环环相扣的过程,如若前一环节出现了差错,不能圆终目标的进程即自行中断。具言之,如若因过分看重卦爻辞本身,以致执迷于它而不能超越之,那么将很难通过它而顺利契会出卦爻之象,这就意味着由卦爻辞而卦爻之象的这一环节出现了问题,不能圆满地终结,由卦爻之象而义理的后一环节,自然也就因之而不能接续进行下去了,解读出《易》之义理的最终目标,也就难以实现了。而且,实际上,即使前一环节圆满终结了,透过卦爻辞而契会出了卦爻之象,但是,如果就此而过分看重卦爻之象本身,以致执迷于它而不能超越之,那么,同样也难以实现解读出《易》之义理的最终目标。 依王弼之见,汉易象数家,主要是一味拘于注《易》,过分看重《易》之文辞与象数本身,乃至沉溺于其中而不能自拔,不能有所超越,希图在自己所处的历史文化背景下,完满地保存好《易》之文辞与象数以及整个《易》的“原貌”的东汉象数易家,就是这样一些不能很好地透过《易》之文辞而解读到《易》之象数真髓的人,就是这样一些不能很好地透过《易》之象数而把握到《易》之义理精蕴的人,他们只会在《易》的“外围”或“表层”打转,难以深入到《易》的“里层”洞见其真精神,因而用力虽勤苦,费思虽不少,到头来却成效甚微。他继言道: 象生于意而存象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象也;言生于象而存言焉,则所存者乃非其言也。 王弼认为,《易》之卦爻之象(“象”)系为义理(“意”)而设,是透显义理的有效“工具”《易》之卦爻辞(“言”)系为卦爻之象而设,是诠说卦爻之象的有效“工具”然而,在王弼看来,人们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如果仅仅停留于“卦爻辞乃对应一定卦爻之象而设、卦爻之象乃对应一定义理而设”这一识见层次上,从而过分看重、执迷卦爻辞和卦爻之象,并且希图完满地诠释清和护持、保存好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原貌”那么,他所存的,已远非原来意义上的诠说相应卦爻之象的卦爻辞和透显相应义理的卦爻之象了,而只是一些笼罩着“卦爻之象的最佳诠释者,诠说卦爻之象的有效工具”与“义理的重要载体,透显义理的最佳工具”之类的美妙光环,但却形同虚设的卦爻辞和卦爻之象了。因为卦爻辞和卦爻之象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一则用以诠说卦爻之象,一则用以透显义理,诠说卦爻之象和透显义理,才分别是卦爻辞之所以为卦爻辞、卦爻辞之所以为《易》之卦爻辞与卦爻之象之所以为卦爻之象、卦爻之象之所以为《易》之卦爻之象而存在的根据和所当具备的“职任”才分别是它们的真正价值之所在。看到了卦爻辞和卦爻之象分别作为“卦爻之象的最佳信释者,诠说卦爻之象的有效工具”与“义理的重要载体,透显义理的最佳工具”而所具有的价值,但是不能设法有效地将这一价值很好地实现出来,反却因此而一味地执迷于卦爻辞和卦爻之象本身,并希图在正确理解基础上保存好它们的“原貌”这样做,自然只会使卦爻辞失其之所以为卦爻辞、之所以为《易》之卦爻辞而存在的根据和所当具之“职任”只会使卦爻之象丧失其之所以为卦爻之象、之所以为《易》之卦爻之象而存在的根据和所当具之“职任”尤有进者,因为定位的失误,分不清轻重缓急,分不清“工具”与“目标”两种截然不同的角色,从而一则一味执迷、停留于卦爻辞而不能适时地暂时忘掉、超越它以通向卦爻之象的“彼岸”一则一味执迷、停留于卦爻之象而不能适时地时忘掉、超越它以通向义理的“彼岸”只能视为一种“目标”的迷失或“倒错”!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发生了如上两类严重的“目标迷失”或“目标倒错”则最终能否圆满地契会、解读好《易》,也就可想而知了。冷静地反思汉易象数家、主要是东汉象数易家治《易》的基本情形,王弼认为,此点即不难明了。 再者,综括以上之所析、所论,王弼得出了如下的结论。其云: 然则,忘象者,乃得意者也;忘言者,乃得象者也。得意在忘象,得象在忘言。故立象以尽意,而象可忘也;重画以尽情,而画可忘也。 王弼指出,人们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唯有不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作为“工具”的卦爻辞(“言”)和卦爻之象(“象”),反却能够分别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超越它们,才会真正一则借由卦爻辞这一“中介”或“桥梁”而最终通向卦爻之象的“彼岸”一则借由卦爻之象这一“中介”或“桥梁”而取终通向义理(“意”)的“彼岸”泛言之,人们唯有不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作为“工具”的《易》之文辞(包括卦爻辞及传文)和象数,反却能够分别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超越它们,才会真正一则借由《易》之文辞这一“中介”或“桥梁”而最终通向《易》之象数的“彼岸”一则借由《易》之象数这一“中介”或“桥梁”而取终通向《易》之义理的“彼岸”由此,王弼进一步申言,人们要想解读出义理,就必须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卦爻之象;而人们要想契会出卦爻之象,则必须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越卦爻辞。泛言之,则人们要想解读出《易》之义理,就必须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越《易》之象数;而人们要想契会出《易》之象数,即必须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越《易》之文辞(包括卦爻辞及传文)。之所以必须如此,在王弼看来,是因为无论是作为“工具”的卦爻辞(以及泛言的《易》之文辞),皆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对此,后文将详有所及,在兹不赘。因此,针对汉易象数家象数优位论下的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象数的偏失,王弼特别指出,当初作《易》之圣人为了充分彰显各种情实的需要而重叠了八卦,以组成了一个各具六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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