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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得象忘言得意忘象 (第6/9页)
画的六十四卦系列,后世的人们则完全可以为了最终契会出作《易》圣人当初所欲彰显之各种情实的需要,而将此类卦爻之画暂时忘掉。 此外突显“忘”的重要性,并不意味着“工具”是达成“目标”的严重障碍,并不意味着“工具”与透过“工具”所要达成的“目标”间构成一种截然对立的关系。突显“忘”仍然是以肯定“工具”的有效性、肯定“工具”是通向“目标”不可或缺的最佳“中介”或“桥梁”为基本前提的。王弼之突显“忘”只是旨在提醒人们,唯有适时、及时地暂时忘掉和超越“工具”本身,才会顺利地通向“目标”的“彼岸”! 或曰:“他(按,谓王弼)开始只是说,认识要通过一定的工具作为媒介,如果认识了所要认识的本体,可以不要工具,得了鱼可以忘筌。这里,却说只有忘掉了象,才能得意;只有忘掉了言,乃能得象。他把象的必须忘掉,看作得意的条件;把言(的)必须忘掉,看作得象的条件。也就是说,把象和得意的关系对立起来,把言和得象的关系对立起来。”(任继愈先生主编四册本《中国哲学史》第二册第176页,人民出版社1979年3月版) 或曰:“(王弼之论)就把‘忘言’,‘忘象’看作是‘得意’的条件,无限夸大‘言’和‘象’作为认识媒介在认识过程中的相对局限性,而看作是‘得意’的障碍。…这样把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的媒介手段,作为认识对象的思想和传达思想的物质外壳,形而上学地割裂、对立起来,歪曲了认识的深化过和,宣扬了神秘主义的不可知论。“(肖箑父、李锦全先生主编《中国哲学史》上卷第380页,人民出版社1982年12月版) 以上两种大致相近的观点,系大陆学界前一阶段的基本观点。显而易见,这两种大致相近的观点对王弼思想误解甚矣。误解的产生,系因对于前述王弼颇富层序性的学理和理路缺一种”同情的了解“所致。尤其是后一种观点断言王弼”宣扬了神秘主义的不可知论“,最令人费解。因为在王弼那里,无论是以卦爻辞(”言“)为媒介的卦爻之象(”象“)不是以卦爻之象为媒介的义理(”意“),最终都是可以契会、解读出的,亦即它们都是可知的,这怎能被称作是一种”不可知论“呢? 综上可见,王弼的论述层层深入,的确具有着较为严密的层序性,在而且其析论之透辟,识见之卓异,堪称空前,较之汉易象数家,的确达到了一个新的更高的思想境界。至此,王弼依据自己的体认而所提揭的有别于汉易象数家、尤其是东汉象数易学的新治《易》路数,已豁显在我们的面前。 最后,依据自己对治《易》路数的体认,王弼又对烦琐的汉易象数之学,作了如下的集中清算。其云: 在故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义苟在健,何必马乎?类苟在顺,何必牛乎?爻苟合顺,何必坤乃为牛?义苟应健,何必乾乃为马?而或者定马于乾,案文责卦,有马无乾,则伪说滋漫,难可纪矣。互体不足,遂及卦变;变又不足,推致五行。一失其原,巧愈弥甚,纵复或值,而义无所取。盖存象忘意之由也。忘象以求其意,义斯见矣。 两汉象数易学的偏失突显为象数优位论,突显为象数优位论下对于象数的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而前已论及,两汉象数易学对于经文、传文的过分护持、拘执与纠缠,亦可归结为对于象数的过分护持、拘执与纠缠)。正是由于这种过分护持、执迷与纠缠,衍生出了象数学上的穿凿、烦琐之风。此风一起,愈演愈烈,至集两汉象数易学之大成的的虞翻那里,而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包括虞翻在内的东汉象数易家(一则虞翻的《易注》完成于汉献帝当政年间,一则虞翻集两汉象数易学之大成,因之就易学自身发展的角度而思之度之,虞翻自当划归东汉象数易家的行列),他们在契会、解读《易》的过程中所表现出的象数学上的穿凿与烦琐,大都是因对于卦象(卦所表征、蕴示的物象)的过分拘执所引起的,因此,王弼在这里主要就他们这种对于卦象的过分拘执所起的,因此,王弼在这里主要就他们这种对于卦象的过分拘执作了无情揭露。 “触类可为其象,合义可为其征”言统合具有某一共同特质的一类事物,皆可将它们视为某卦的卦象而为该卦所表征,只要契合某一意义或义理,任何一种具体的卦象和爻象皆可成为此一意义或义理的表征、透显者。换言之,即,某卦之象不必执于一,某一意义或义理也非必由某一固定的卦来表征和透显。举例以言,此点即不难明了:离之一卦,下、上皆阳爻,中间则为阴爻,阳刚而阴柔,是则此卦有内柔外刚之象。而、蟹、蠃(螺)、蚌和龟,皆外有硬壳、内有rou身的内柔外刚之物,因而它们都可被视为离的卦象而为离卦所表征。亦正因此,离卦之不必执定于以上五象中的某一象也。再如,乾的卦德为刚健,阳爻亦蕴示刚健,是以无论是乾卦还是阳爻,都与刚健的意义或义理相契,因之刚健的意义或义理,既可由乾卦来表征,亦可由阳爻来透显,却不必执定于前者。准此,王弼举例以宣示自己的主张道:乾有一象为马,坤有一象为牛,马之性刚健而牛之性柔顺,此二物分别与乾、坤两卦的卦德刚健和柔顺相应契。然而,王弼指出,《易》的意义或义理如果在于刚健,却必由乾的卦象马来表征;《易》之象如果为具有柔顺品格的物类,却不必执定其为作为坤卦卦象的牛。实际上,王弼认为,爻与卦同功,卦象可以透显的意义或义理,爻象同样可以透显,因之不必执迷卦象:爻的品格如果与《易》的柔顺的意义或义理相契合(此类爻一般为卦中的阴爻),那么此爻足可用以蕴示牛之象以及《易》的是一柔顺的意义或义理,因而不必执定坤卦,认为只有坤卦才蕴示牛之象及柔顺之德矣;爻的意涵如果与《易》的刚健的意义或义理相契应(此类爻一般为卦中的阳爻),那么此爻足可用以蕴示以之象以及《易》的是一刚健的意义或义理,因而不必执定乾卦,认为只有乾卦才蕴示马之象及刚健之德矣。(按“爻苟合顺”之“爻”与“义苟应健”之“义”系互文见义“义”谓“爻之义”也。) 在以举例的方式正面宣示了自己的主张之后,王弼继之仍透过此种方式,对东汉象数家在注《易》过程中因过分执迷卦象而所衍生的烦琐、穿凿之流,进行了痛快淋漓的鞭挞。王弼指出,东汉象数易家,未能具备如上之正确、宏赡之识见,却每每以极其执泥、狭隘的眼光,执定《易》只能由固定的卦来表征。举例以言,在契会、诠释《易》的过程中,如所遇之《易》的文辞中有马时,他们即执定此以之象只能由乾卦来表征。于是,他们就把解读《易》的着力点放到了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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