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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工作了 (第3/6页)
两成群地出去逛街,只剩下我一人,我说趴桌子上睡会觉,可刚眯瞪儿着,就被人力资源主管拍醒,他说工作时间不能打瞌睡,我说我用别人逛街的时间睡会儿觉不可以吗,他说别人逛街他没看见,只看见我睡觉了,他就要管。什么他妈事儿! 人力资源主管姓牛,上班的第二天,我将他错称为朱主管,从此便被他怀恨在心,显然,他对我将他的姓氏记成了一种动物,而且是一种不很理想的动物很有成见。 我的工作用不着忙里偷闲,却可以让我学会闲里偷忙,没事找事,自娱自乐。每天多喝两口水,多去几趟厕所,多抽几根烟,时间就过去了,离下班不远了。 办公室经常出现众人无所事事的景象,到了这时候干什么的都有,磕瓜子,织毛衣,拿扑克牌算命,剪指甲,不仅手指甲,还脱了袜子剪脚趾甲,完事儿后还染了趾甲油问旁人好不好看。 一般这个时候珍妮玛莎就蹲着屁股削铅笔,然后拿出一本庞中华,开始练字,顺便说一句,别看她岁数不小,字迹却同小学生相差无几,还得说是小学生里写字差的那种,除了横不平竖不直,她还倒差笔,经常是自下而上,由里及表。 这种现象只发生在老板不在的时候,一旦他出现在众人面前,大家保准乖乖地装出忙碌的样子,一副焦头烂额状。 我认为自己是一爷们儿,没必要和某些人那样,对头儿阿谀奉承,故意拿胸脯往人身上蹭,我不会吮痈舐痔,我只管做好自己的工作,至于其它的,我管他妈的呢。 每天珍妮玛莎进办公室的第一件事儿就是问我,老板来了吗。对她而言,老板不来便可随心所欲,但对我来讲,她一来,我暗无天日的生活就开始了。 12 一次,珍妮玛莎拿着一页稿纸问我打字快吗,我问有多少,她说不多,七八百字,我说行,放这儿吧,下月中旬给你。珍妮玛莎一听,说那不麻烦你了,然后自己一边拼着“zhchsh”一边低头寻找着键盘上的ABC。 我故意隐瞒了打字速度,但凡上网聊天的人,哪有打字慢的,可我凭什么让她坐享其成,都是劳动人民。再说了,就算她是地主婆、三座大山,早晚有一天我也要把她推翻。 我不给珍妮玛莎打字的另一原因是,正在网上和茶杯里的叶子调情,哪儿有功夫搭理她。我可以尽情地使用OICQ,我想即使让珍妮玛莎看见,她也不会知道我在干什么,或许她根本不清楚网络还能聊天。 自打上次和茶杯里的叶子过了招,我便对她念念不忘,除了几个狐朋狗友,能跟我在网上胡呲的人越来越少,她便是其中之一,今天终于再次相见。 我:还认识我吗。 她:你化成灰我也认识。 我:我干什么了,这么让你过目不忘。 她:上回跟你聊完我电脑就中毒了。 我:冤枉呀,尽管我上次有点儿感冒咳嗽,可你的电脑决不是我传染的。 她:我用瑞星2000杀了3遍,现在没事儿了。 我:甘草片我吃了3瓶,无济于事。 我突然想起,女孩给我留过电话,何不打给她,直接语言沟通。 我拨了她的电话,却被挂断。 她:你打的电话? 我:干嘛不接? 她:为什么要接,我又不认识你。 我:难道我们只能通过冰冷的ASCA码交流? 她:网络和现实不要混为一谈。 我:那你干嘛留电话给我? 她:你要的。 我:我要你就给? 她:给你电话并不意味着我会接你的电话。 我:你怎么知道电话是我打的? 她:因为这个号码我只告诉过你。 我:你不会只认识我一个人吧。 她:当然不会,因人而异,我有4个手机,呵呵。 我:你在中复还是国美上班? 她:我没工作。 我:我还以为你是卖手机的。4个手机兜里装得下吗,要不我替你分担两个。 她:我兜多! 我:问你个问题。我对一切表面现象充满兴趣,现象是本质的反映,搞懂这个问题,能加深我对她的了解,进而实现我的非分之想。 她:说。 我:为什么叫“茶杯里的叶子”? 她:不该打听的就别问,我走了,拜拜。然后下线了。 13 刚才和茶杯里的叶子聊得一时兴起,我开始了盲打,把键盘敲得声声作响,忘了珍妮玛莎就在身边。她对我的噼里啪啦目瞪口呆,说这还不叫打字快?!我说,这也叫快?! 珍妮玛莎叫我过去看看她的电脑出了什么毛病,原来她想格式化软盘,没想到点错了,居然把C盘给格了,问我有没有办法恢复,我说只能重装系统,她让我装,我说不会,让她找别人,她说连你都不会,谁还能会,我说干嘛我不会别人也不能会,她说你可是电脑高手呀,打字那么快。 第一次听说以打字速度来评判一个人的电脑水平,真是这样的话,那些十八九岁给北京各报社打字的外地姑娘的电脑水平便无人能及,她们用五笔一分钟能打三百多字,如果哪个姑娘才思敏捷,半天就能写出一部长篇了。 珍妮玛莎对电脑并非一窍不通,至少还会看VCD,她通常利用上午上班时间去摊儿上买盘,利用公司的电脑和下午上班时间将其认真看完后高呼:“太盗版了”然后起身去换。看着她走出办公室的背影,我想,即使是正版,她也会找出各种理由去换的。 14 每当看到员工们在老板面前唯唯诺诺的样子,我就想,二十多岁的时候,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有情可原;三十多岁还俯首甘为孺子牛就说不过去了,光阴如梭,我不能再荒废了,转眼就是奔三张儿的人了。 我真想有个机器猫朋友,乘坐他的时空飞毯穿越十年的光阴,看看自己三十岁以后的模样。那时,我如果混好了,兴许已经结婚,更牛逼一点儿的话,孩子都该会骂街了,但如果还是现在这副德行,我肯定还是光棍一条。 无论那时结果好坏,看一眼起码落个心里塌实再怎么折腾也就这cao性了,省得我非摆出一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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