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殿中的情网:威廉·福克纳_第四章一九二七年大发现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四章一九二七年大发现 (第7/8页)

。福克纳写完《坟墓中的旗帜》后不久,开始了与他自己生活有关系的一部小说,后来他讲到此事,措词是这样的,它模仿着他对霍拉斯的花瓶和淑静的新娘的描述。然而这时他正在写《坟墓中的旗帜》。他觉得是易于使自己与白亚德和霍拉斯保持超然的。他的困难在于满意地将他们的故事结合起来。在某些地方,这部小说似乎在叙述上是重复的,在另外一些地方,它又似乎同时是分道扬镳。尽管它有其缺点,它仍然应该得到比他所遭受的命运好些,它仍然是一部比大多数评论家承认的看法更令人着迷的小说。对这部小说的最早的反对观点是霍拉斯·李渥内特的看法。这个观点实际上证明是预示性的:福克纳继续写的小说由于使用过度而弄坏了他的风格,这不仅是因为它们把不同的叙事线索搅到一块儿,而且也因为它们构成了一个较大整体的一些部分。《旗帜》中的人物在后来的截然不同的小说里出现,如在《圣殿》和《未被征服的》中出现。《圣殿》是福克纳的最为悲惨的小说之一,而《未被征服的》则是他的最为浪漫主义的小说之一。

    我们常常意识到具有丰富的令人着迷的想象力的作家们的作品中有着很强的交互作用。但是我们在福克纳的约克纳帕陶法小说(这些小说显然是他想象力成就的精华)里所看到的是通过几乎整个包括在内的结构所出现的明显的相互影响。有三件有关系的事实:福克纳的酷爱使得马尔科姆·考莱建议,编《袖珍本福克纳文集》;由于这书出得快,福克纳认为它是“我那虚构的县的金书”;和这个计划在使福克纳的伟大被人识别方面所占的特殊地位。这三件事实表明《坟墓中的旗帜》开始的故事与小说的一个明显特点:它们具有一个整体的以及基于差别的逻辑。而它们的整体逻辑连同成为这个整体的原因的相互影响在内是愈来愈复杂和愈丰富的。因为福克纳的小说并不是由关于南方历史和南方社会的任何一种思想或理论赋予活力的,因此他的方法也不是历史学家或社会学家的那些方法,把他的约克纳帕陶法的小说认为是历史或社会学显然是思想的错误。他的作品在其意义上比在微观世界上的南方历史和南方社会学要丰富些,而在其直接的应用上又较后者少些。然而那种错误的解释有着重要的意义:因为它们表明他的作品中两种矛盾思想相互间的平衡上达到了什么程度,这种思想,一方面形成了一个想象的王国,另一方面它又从这个社会中得出了一种看法,他决不完全同意这个社会就是他的家。甚至在福克纳的读者们、评论家们和邻居们将素材和原作纳入小事业里之前,他的作品就暗示他在它们中所追求这种均衡是达到了,并通过它们加以维持。他转向老上校的情节,用了蒂帕县和里朴莱村的景色、历史和人口统计。回忆小上校的情节,他使用了拉法那特县和奥克斯福村的。但他是随意地使用所有这些材料。因为最后不是他为之献身的这个事实,而是为安德森所称为的“将想象力用之于生活实际”他揉和并增加,修改并变形,塑造了一个具有自己特点和过程的社会。

    在《亚伯拉罕父亲》和《坟墓中的旗帜》里,福克纳成了家庭和地区故事、传说与神话的歌手,因为它们简直就是他自己的一部分,他似乎很少是有意识地使用的。当他周围的人们成了他的听众拒绝同意他的歌声时,他和他的文化已经紧张的关系变得更其紧张了。尽管他不能吸引听众,他的想象力仍然回到了密西西比,这使他回到了几个丰富的传统。当V·K·拉特利夫与V·K·苏拉特后来成了这些传统的两个专家,一个是对于夸张故事至为重要的夸张狂的热爱者,一个对讽刺的、有节制的自嘲性幽默有禀赋。随着萨多里斯之后,其他人物也采取了福克纳将其与自己的家庭联系起来的精雕细琢的、歌颂的文体。他当孩子的时候,就已坐在新教教堂上,站在政治讲坛前或观看地方上的一些表演,在那儿有密西甘大学演说与雄辩教授艺术大师汤姆斯·C·特鲁布拉德朗诵莎士比亚戏剧的一些独白和地方上的专家亨利·瓦特尔森朗诵弗雷德·爱默生·布鲁克斯的作品《罢工纠察员的控诉》。这些和其他传统连同在浪漫主义诗歌中所发现的旋律都融合在《坟墓中的旗帜》里,这件事使福克纳受到教益,使他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失败的诗人,而去写内容丰富的音调抑扬的散文。

    在吸取小说的传统时,他谈到了社会现实,他将社会现实同社会及自然联系起来。就他的方面而言,他同意自然与社会的优先性,他也同意这样一种思想:构成词汇的任何东西都必须是相当幻想的。他和世纪交替时期的许多作家都具有一个相反的信念,认为以前的世界是支离破碎的和不稳定的。他除了单纯地对这个事实感到不满以外,还从中得到慰藉,因为撇开损失不说,这个社会的行动和行为的可变性意味着机遇。几年以后,他把他的曾祖父说成是真正的英雄人物的集中体现,然后特别提到老上校的一切成就都已消逝:“旧地遗物荡然无存,房子没啦,种植园的边界已毁,他的业绩啥也没有留下,唯有一尊塑像。”似乎是事后的想法,他接着说“那样好些。”这暗示,他的伟大祖先对他的吸引力既是作为活在世上的力量,也是行将死亡的力量。几年前,在《坟墓中的旗帜》里,这个双重的反映已经表露出来:虽然他为他伟大祖先的业绩感到自豪,他为自己处于这种关系中和他可以自由地作出修改而感到高兴。其中那种双重性表明,他首先尽到的对约克纳帕陶法的义务应该是他对w·c·福克纳第一的一生和时代所尽的最为直接的义务,这是绝非偶然的。

    尼采曾经说过,最有力量的一些部族中最有力量的祖先们总是必然会美化为神。从福克纳将老上校美化为约翰·萨多里斯上校和他的弟弟白亚德中,我们可以看到尼采所描述的引起回忆的认真做的鼓舞力量。萨多里斯家庭再描述了福克纳关于自己家庭的故事的最深刻的意识。《坟墓中的旗帜》是一个意思上根本分歧的故事,它既说明一个家庭早先的勇武的业绩,也说明了显然的衰微。我们在这部小说里,从突出的勇敢和具有创造性的第一代到第二代,这第二代不怎么重要并且更加分裂了,然而仍然尽力搞好生活,之后到了第四代,则是追求爱情和寻死。然而这样建立的典型至少是令人惊讶的,吃惊之处在于缺了父母这一代。几年之后,福克纳被问及他跳过的这一代,他说“双胞胎”父亲没有故事,他生活着只是为了这个家庭延续后代。弗洛伊德谈到他自己对潜意识的分析时,曾经说“对正文的歪曲就象自杀:困难不在于犯过失的行为,而在于去掉犯过失的根源。”在福克纳的事例中,根源是极重要的,他将父亲的死定在一九○一年,即他自己的家庭从里朴莱搬到奥克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